工业品买卖合同 推荐度: 工业品买卖合同 推荐度: 工业品买卖合同标准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业品买卖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品买卖合同1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标的物 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计(大写):: 第一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标准执行。 第二条交货时间:以甲方给付定金及样品25日内。 第三条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样品和要求为标准,由甲方代表验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据发票,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中途退货、逾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5;()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的15。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2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质量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全款付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工厂内。卸货地址: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委托代办。运费元由买受人承担,已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发货明细》验收。 十一、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详见《质量保证书》。 十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买受人交给出卖人定金元整,设备交付前,买受人再付给出卖人现金 十三、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四、本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买受人需补齐逾期的款项及产生的逾期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按揭贷款利率执行),并从延期第一日(含)起,每延期一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另行支付逾期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逾期一个月以上时,出卖人有权收回该设备,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收取一次性折旧损失,并按市场行情向买受人收取设备使用期间的租赁费用。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它约定事项: 1、出卖人对以下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买受人没有使用纯正配件及各种油料、或未严格按照随机的《操作保养手册》的要求操作、或自行改造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故障、损失和后果; (2)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维修人员在对所供货物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维修时,买受人没有给予充分配合而造成的后果。 2、买受人应妥善操作保养设备,不得将维修时间和质量问题做为延付或拒付货款理由。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3 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X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铝合金盒。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付全款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XXXXXXXX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快递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通知 1。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2)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附则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工业品买卖合同5 1。关于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是识别工业品的标志。工业品的名称繁多,尤其是同类产品,名称区别不明显。所以,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在签订这一条款时,应注意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2。关于牌号商标 工业品的牌号或商标是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种类商品相互区别的标志,代表了一个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示范文本将之专列一项要求注明。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示范文本牌号、商标位置内。 3。关于规格型号 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是区分同一类型、同一名称的工业品的标志。由于各种工业品的性质、结构、作用、成分等不同,规格和型号也不同。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在订立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时,应根据生产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能订得过死,造成生产和交货的困难。凡能采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 4。关于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代表着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水平,是确定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一种型号的产品,可能有数个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也有所差别,有些产品如不注明生产厂家,会引起很多争议。 (二)数量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和数量。关于数量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计量单位条款。计量单位,应根据产品选用,同时还应遵守《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的书写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量词,如一堆、一捆等。在经济交往中,常用以下几种计量单位计算产品的数量: 重量单位。重量单位有:千克、克、公斤、吨等,多用于天然产品及其制品,如矿砂、钢铁、盐、羊毛、油类等方面。 个数单位。个数单位有:件或只、双、台或套、打、箱、桶、包、捆、盒、听、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业制品、杂货、机器、仪表及零件等商品。 长度单位。长度单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绳索及纺织品等方面。 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纺织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体积单位。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学气体之类的商品。 容积单位。容积单位有:毫升、升。多用谷类及某些液体商品 工业品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xxxx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铝合金盒。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付全款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朱修伦收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快递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业品买卖合同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广元 买受人: 工程名称: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柒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78860。00)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标GB7251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非人为原因造成破坏,质保期为一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达买方现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卖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买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国标,质保期一年,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卖方协助买方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略。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发生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时,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卖方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工业品买卖合同8 卖方:签订地点: 买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机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合同金额 金额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时间 买方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全额付款: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90日内按照合同价格一次性履行支付义务。 逾期部分按照银行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20收取滞纳金。 (二)、其他付款方式,具体为:。 第三条质量标准:执行厦门厦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第四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一)三包期限:买方接车后12个月或20xx工作小时,先到为准。 (二)卖方对保修期内,因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负责。三包范围执行《质量保证书》及附件。 (三)对买方转卖或转租的第三方,可享有与买方同等的三包服务。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 自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当日内,由双方共同试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买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当日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第六条包装标准:裸装。 第七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卖方装箱单验收。 第八条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方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时转移,买方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卖方所有。 第九条交货方式、地点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在将货物交付买方,验收标的物。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买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9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 Q235B按国家标准(GBT327420xx)执行;螺旋钢管按(SYT503720xx)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价格: 按合同标的物锁定单价,不受市场和国家政策波动影响,甲方不得拒供货物,若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造成延误乙方使用,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付款和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质保书提供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批货物的产品质保书,质保书随车到厂。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国标)过磅结算。 第六条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时间、地点: 甲方包运送,合同生效后甲方须在7天内交清所有合同标的物。送货地点为:公司工地。 第七条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出库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事情,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九条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标的物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对方提出异议,乙方可暂扣相应货款待处理。甲方应在7天内处理或调换及负责所有相关费用。第十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玖拾陆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定金做为最后一批货物结算款,最后一批货物的金额应大于定金金额。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付款(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当批货款),总货款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实际供货量允许按总订货量的1上下浮动。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履约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乙方无故拒绝收货、甲方因产品质量影响发货,以上情况发生其中之一的,应付对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有逾期付款或发货的则每逾期一天按交货总额的千分之三再向对方支付补偿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10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执行或部颁标准执行。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办理。 四、交(提)货方式: 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所有运输费用由承担。(一般情况由供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方式为需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或验收,材料技术证件随货同行。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妥善保管,并在七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货款。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七日内负责处理,否则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每月20日到25日凭需方出具的收料单与需方对帐,并出具等额正式发票。需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中材料费用的数额限度内,按照供方供货金额占需方应付所有材料商材料款总额的比例进行支付,并通过银行结算;如当月业主没有支付工程款,则需方当月也不支付供方材料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运到现场的材料达不到合同技术规范时,供方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业主的工程款到位不及时;而造成需方不能及时给供方付款时,不应视为需方违约。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西安铁路法院裁决。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时,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供应商; a、产品在质量抽检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b、合同签订后不能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停工待料的; c、如国家政策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内的产品有异议,发出不同意使用该产品的指令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与补充,形成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别送双方相关部门各一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供方: 年月日 需方: 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11 合同编号(科技处填写)登记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联系人 合同金额万元其中:技术额万元设备工程款万元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Email 校内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类别1。开发合同2。转让合同3。咨询合同4。服务合同5。产品销售合同6。其他 项目组教师成员: 项目组研究生成员: 本人暨项目组所有成员郑重承诺: 1。认真了解合作方的法人资格和履行能力;保证合同涉及内容的真实性;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 2。履行本合同或实施本合同技术(产品)不侵犯其他任何方之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3。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如有赔偿责任,全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课题组承担。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科技处(科技发展总公司)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法律顾问意见(对于重大合同,特殊合同): (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合同返回情况: 注:合同编号和登记日期由科技处填写。 科技处盖章人: 工业品买卖合同12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 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世隔绝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有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责: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GF20xx010120xxNo: 工业品买卖合同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新疆工商印刷厂 工业品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七、标的物所有权自全款付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工厂内。卸货地址: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委托代办。运费元由买受人承担,已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发货明细》验收。 十一、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详见《质量保证书》。 十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买受人交给出卖人定金元整,设备交付前,买受人再付给出卖人现金。 十三、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四、本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买受人需补齐逾期的款项及产生的逾期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按揭贷款利率执行),并从延期第一日(含)起,每延期一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另行支付逾期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逾期一个月以上时,出卖人有权收回该设备,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收取一次性折旧损失,并按市场行情向买受人收取设备使用期间的租赁费用。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它约定事项: 1、出卖人对以下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买受人没有使用纯正配件及各种油料、或未严格按照随机的《操作保养手册》的要求操作、或自行改造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故障、损失和后果; (2)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维修人员在对所供货物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维修时,买受人没有给予充分配合而造成的后果。 2、买受人应妥善操作保养设备,不得将维修时间和质量问题做为延付或拒付货款理由。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工业品买卖合同14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标的物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出卖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工业品买卖合同15 甲方: 签定地点: 乙方: 签定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子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