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合同 推荐度: 商业合作的合同 推荐度: 商业合作合同 推荐度: 商业合作合同书 推荐度: 商业合作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业合作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业合作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业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宿州市商业项目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利用自有商业资源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陪同商业公司领导实地考察商业项目。 2、甲方帮助乙方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协商合作条件。 3、甲方协助乙方在合作主要条件确认后,积极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沟通,尽快完善项目合同,按程序报批。 4、乙方在确认合作主要条件后,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诚意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5、乙方在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尾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商业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披露方”“接收方”。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将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双方已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所定义的保密信息按约定互相履行保密义务。 第一条保密信息 1。1指任何形式的、与项目、合作意向与条件、各方之间有关的讨论、协商与文件、各方公司业务信息、本协议的目的、签署、条款与条件以及履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服务、供应商、客户、商业计划、市场区域、调查、研发、软件、发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流程、设计、方案、图表、数据、人员、工程、市场与财务数据信息等有关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系披露方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时的情况被书面标明为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够在披露时被合理地识别为保密信息或所有权信息的任何信息。 1。2双方同意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技术数据或商业信息: 1。2。1已成为公众所知信息,而接收方对此并无过错; 1。2。2在接收保密信息之时接收方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知晓的信息; 1。2。3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且未附加保密的义务; 1。2。4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使用和披露限制 2。1双方同意,只为项目合作目的接收和使用保密信息。 2。2除披露给根据项目合作目的必须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雇员之外,无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公开或散布给任何第三方。 2。3接收方同意采取合理的、不低于保护己方同类保密信息的保密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以防止任何对保密信息的非授权使用、披露、公开或泄露。 2。4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接收方一旦发现任何对保密信息的非授权使用或披露、或其雇员、顾问及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通知披露方授权代表,且应采取合理措施协助披露方重新掌控该等保密信息和防止对该等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滥用或披露。 2。5若具有权力的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 2。5。1提前7天书面通知披露方此类要求; 2。5。2若披露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将配合披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且接收方只能提供所要求范围内的保密信息。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返还 经披露方书面要求,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返还或销毁自披露方获得的全部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制件、摘要及任何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自本协议终止后90日内披露方应提出书面要求,如有销毁保密信息的情况,接收方应书面证明其已履行此条的约定。 第四条无义务 本协议下保密信息的披露与接收不应被解释为一方负有向另一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义务,亦不应被解释为一方负有与另一方缔结某种合同或合作关系的义务。 第五条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均由披露方保留。除披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本协议不应被解释为披露方向接收方关于任何专利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亦不应被解释为披露方向接收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明示或默示的权利。本协议下披露方与接收方是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所载任何内容不应被解释为在披露方与接收方间创设合资、合伙、雇佣、代理或任何其它协议目的之外的关系。 第六条补救措施 双方理解并同意:保密信息是披露方独特而重要的资产,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能给披露方带来金钱所不足以弥补的无法挽回的损失。接收方同意,若违约行为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除其他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外,披露方有权: (1)无需证明实际遭受的损失而获取禁令以阻止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或终止已发生的违约行为; (2)从接收方获得其所遭受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接收方违反本合同义务引起、或与之有关的律师费。 第七条期限 除非本协议通过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被双方的共同书面协议所替代,本协议自本协议签署日期之日起至甲方主动披露或相关保密信息可从公开渠道获知时终止。本协议项下各方的保密义务于全部保密信息的秘密性完全丧失时终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在适用法律下因任何原因被认定无效或不可履行,此种条款应自始视为不存在,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履行性。 9。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任何根据本条款做出的修改对双方及各自的义务继受者均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不能解释为其弃权。 9。3本协议反映了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主题的全部协定,并取代所有之前关于本协议所述主题的任何协议及以往惯例。 9。4违约责任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内容的,视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9。5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在之前签署的竞业禁止条款终止,双方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充分合作,但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商业信息和进行不正当竞争。 9。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xx的xx广场(以下简称“xx广场)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xx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广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xx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xx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托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xx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xxx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日至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x广场有限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xx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xx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 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广场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xx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商业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商业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商业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商业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商业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商业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商业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商业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商业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商业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商业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商业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商业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商业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商业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商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商业合作框架协议,商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商业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商业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商业合作。 7。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 盖章: 商业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商业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商业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商业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商业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logo或文字及url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商业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banner)广告,大小为468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商业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商业合作。 7。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商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盖章: 商业合作合同6 授权方:广州市而儒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官方网站: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3号三新大厦10g2邮编:510620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网店网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网络商城代销甲方的阿梵达衬衣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网店代销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网络商城代销商,乙方有权代理销售甲方官网上所有展示商品。 2,在授权期内,乙方自行从甲方官网上转载甲方商品图片至其网店上展示销售,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图片与实物相符,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并提供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其网络商城所代理销售产品销售标价与甲方官方网站所标示销售标价同步并一致(此处所指销售标价为官网的最低销售标价);乙方的任何优惠或折扣让利行为不得直接体现在阿梵达衬衣的销售上面。 4,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必须在网店明显位置处标识阿梵达衬衣图形商标及网址并确保要把甲方的商品至少放置在一个专栏里面销售,此专栏里面不允许有其它品牌的商品搭配销售。 5,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阿梵达衬衣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代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甲方定期和不定期会进行网络稽核,以确定乙方有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其网店进行规范,符合与甲方官方网站的一致性。 四,代销方式及权益 1,乙方代销商品,客户在乙方网络商城下单后,乙方须同时在甲方官方网站下单并填写客户的详细收件信息,由甲方根据订单统一发货(单个地址满200元免邮费)。 2,针对客户两种不同支付方式做如下定义: a)客户要求货到付款时,甲方直接发货,甲方收款; b)客户要求支付宝或网银类付款时,由乙方直接收款,乙方在甲方官方网站下此单时须支付货款,甲方发货给客户。 3,乙方的销售提成计算方式按照月销售业绩分7个档次(此提成针对无活动商品)。 4,甲方官方网站的配饰,特价促销商品(非商城正价商品),乙方代销销售提成一律按照特价商品提成比例计算。但此销售件数可以记录到当月销售业绩里面。 5,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与乙方进行销售提成结算,每月的5号之前把销售提成款汇到乙方的指定账户。 五,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网络商城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 3,乙方不得在网络商城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网络商城店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代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阿梵达衬衣品牌,或以阿梵达衬衣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六,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代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销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终止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后,如双方无异议,视作自动顺延半年;如有异议,需于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内,双方协商完成合同更新事宜。 2,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就违约行为进行追偿。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代售的任何一件商品,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甲方有权因经营结构性调整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市而儒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7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不得违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本合同设立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的设置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违背,合作各方以出资额或出资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合作各方的出资条件必须是各方所有并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或者现金; 3、合资、合作合同不得对法律适用进行选择,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 4、合作合同如涉及技术转让,应在合同附件中详细约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转让的技术应当真实可靠、先进,不含技术保留; 5、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的方面:一方或双方不能按规定出资,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董事会的组成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因此,合同应详细具体地规定这几个方面,以免日后争议。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注册地址在。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企业)。 第三条合作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企业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第十条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面积平方米; 面积平方米; 面积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折合元;其他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使用。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期汇入合作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应汇入元,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双方必须另订立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page〕 (五)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合作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合作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有关的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作为合作企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 (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企业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对外销售;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合作企业或乙方负责对外销售;也可由合作企业与外贸企业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合作企业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企业设董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合作企业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合作企业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合作企业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名,由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企业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合作企业的日常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合作企业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合作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合作企业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合作企业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合作企业与合作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企业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合作企业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董事会聘请。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合作企业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该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有关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合作企业严重损失,或因合作企业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裁决。〔page〕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企业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或提交仲裁裁决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一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有关的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合作企业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传真或电子邮箱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省市签署。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商业合作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9 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农银抵合字()第号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的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具体购房人指与甲、乙双方签订《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第二条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年月日止。期満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三条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第四条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对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并负责一次性将贷款划到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售房专用帐户上。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 5。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传中,有关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商业合作合同10 合同号: 日期: 买方: 电报:电传: 卖方: 电报:电传: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 (电报:),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x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 买方: 商业合作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万象商业广场之项目统筹策划及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全额投资兴建综合购物中心商业广场。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商业广场项目总体策划及独家经营工作。 三、本项目之所有经营收益将设立专门的帐户受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细节另作相关财务规定)。 四、甲方责任: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按商场基建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二)负责协调乙方与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问的关系,保证提供充分的经营条件。 (三)前期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市场调查费用、合同期内的推广宣传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有关本项目必须支出的费用)、乙方所组建的商业广场经营机构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四)有关本项目之所有宣传、推广,若以乙方名义所作的任何形式宣传,须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并得到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将该项目内的商铺分散出售,希望在尊重乙方建议前提下,并与主体经营规划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 (六)甲方按合同如期支付乙方该项目的物业经营服务费、统筹经营策划费、租金提成、佣金及其应收的费用。 (七)乙方派驻管理人员的薪津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时支付。 (八)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有关本合同的所有项目。 (九)合同期满后,未经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驻人员。 五、乙方责任: (一)合同签定生效后成立广场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商业广场经营中心,全面负责万象商业广场项目的策划、宣传、推广、招商及经营工作。 (二)合同签定后乙方根据市场调查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分析建议: 1、调查及分析 1)区域人口分布数据的调查和分析,包括: 消费客层分布 消费品味 消费频率 消费水平 消费者对项目的期望 2)区内零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分析。 主力客户的情况 功能租户的情况 潜在租户的情况 上述租户的可能承租条件和对项目的要求 3)现有和未来的竞争对手调查 现有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数量、面积、营业额、定位、商户组合、经营状况、管理水平 未来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分布、数量、规模、场地条件、商圈范围、开业日期等。 2、商场布局概念策划 1)商场包装、主题定位; 2)各楼层功能分布建议; 3)具体的目标商户建议。 3、规划设计建议 4、提供市场租金情况及初步租会收入测算建议 5、室内外装潢设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成象商业广场策划与经营合作合同提要: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计建议 6、公关宣传活动建议 (三)统筹策划及长驻经营工作 乙方将安排资深董事(公司高层领导)统筹此项工作,并由有项目操作经验的管理人员长驻本项目(派驻时间及人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配)。与甲方有关部门共同统筹策划招商前期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1、定期与甲方及工程部门开会商讨工程的进展,及时提供目标客户及行业之硬件要求,以配合整体工作做出安排。 2、联络所有目标客户及协助对本项目有兴趣之客户实地视察本项目,并商讨有关招商之进展情况,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相关策略。 六、经营工作 乙方派员出任物业经营总监及租赁部、推广部经理职位,负责在当地招聘人员并组建各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租赁部进行租务工作 1)制定租务策略; 2)组织招商队伍; 3)拟定招商时间建议; 4)拟定商铺租金价格建议: 5)拟定招商工作流程安排及操作细则: 6)全面向目标客户推介上述项目; 7)安排有兴趣客户现场考察: 8)与客户进行租务谈判; 9)安排客户签署租赁意向书及正式合同。 2、建立公关宣传推广部进行宣传策划推广工作 1)负责商场整体形象定位,策划宣传推广: 2)场内外布置、装饰及设计建议; 3)场内外定位设置广告位,增加广告收入; 4)负责广场内外的临租推广活动; 5)负责公共关系活动。 七、费用及支付方式 下列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l、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 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为每月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甲方须在每月5同前向乙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定生效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备注:以上项目酬金为乙方实收金额,不包含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及日常经营费用) 2、租赁佣金 1)乙方每新引进一个商家,在该租户正常经营一年后,甲方须支付相等于该租户壹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乙方的佣金,于第二年第一个月的5日前预付50;其余50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核定,若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于核定后的第5日前全额付给乙方。::若未能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按照未完成任务的比例,相应扣减应付乙方的佣金,但最高额不得超过应付佣金总额的50。 2)若客户在签署《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后违约,客户所付定金及租金和租金按金应按合同予以没收,并由甲乙双方分占所没收之金额之50。(如客户因特殊情况违约,看情况特殊处理)。 3、项目全年收入提成 1)乙方在计划定额内完成任务,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商铺全年租金总收益的1作为提成。 2)乙方在完成计划定额后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商铺租金甲方按30向乙方支付提成。 3)宣传推广之收益(如:场内外广告牌、临时商铺、广场活动等一切非固定商铺租金收益),双方商定一个计划任务数,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份的收益甲方占70,乙方占30。 4、派驻人员待遇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派驻人员(物业经营总监、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的薪金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薪金(按每年12个月工资计算,于每月5日前支付):物业经营总监月工资为: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月工资为:壹万贰千元人民币(备注:若合同期超过一年,每年工资应适当浮动,浮动率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商定。) 2)福利 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休息同。 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派驻人员南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代为缴交。 甲方负责乙方派驻人员每年一次的带薪探亲费,及按需要往返广州的培训、工作交流的差旅费。(备注:以上均为飞机票费用) 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的住宿问题。提供配备家私、厨房用具、电器(包括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话、电视)的套房。 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八、违约责任 l、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任何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成象商业广场策划与经营合作合同提要: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 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即时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下,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发现甲方于合作过程中有任何损害乙方利益之行为,乙方有权即时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甲方未能及时改正,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商场所有设施完善前提下,甲方交付商场给乙方经营后,如乙方在经营二十四个月未能完成商定任务指标,。经营期内,如乙方实际完成的任务情况与计划内定额任务相差悬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之所有应得费用,甲方须按拖欠金额每日2计算滞纳金并支付乙方;如拖欠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合作期限 合作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签约两年期。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解决,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署后随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商业合作合同12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13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6团 感谢您对6团的信任和支持,选择在6团投放您的产品,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益。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许可的权利 1、甲方将产品名称产品投放到乙方网站进行全国团购活动。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甲方负责商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并承担快递费用。 4、甲方在不违反“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将长期合作。 二、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 1、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无违法和虚假信息。 2、在乙方团购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之内将客户购买产品寄出并承担费用。 3、甲方在商品售后承担售后咨询服务。 4、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客户需要发票,该发票由甲方提供。 6、甲方如果在产品价格上有所变动,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为:产品名称。 2、甲方给与乙方的合作价格为XXX元RMB(大写:XXXX)。 3、乙方的销售价格由乙方自主决定。 4、返利在乙方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2)按时快递客户的商品并承担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 (2)乙方负责团购网站的推广。 (3)乙方负责把正确的团购订单回报甲方。 (4)乙方负责编辑修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乙方网站,确保网站信息和甲方提供信息一致。 五、免责申明 六、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在淘宝上下单,有客服调价格、备案。配货中心发货后把发货单号再发给乙方,等客户都收到货后再来淘宝确认付款。 甲方:甲方名称乙方:6团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甲方负责人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负责人 日期:20xx年7月2日日期:20xx年7月2日 联系电话:甲方电话联系方式:乙方电话 商业合作合同14 甲方:义乌迪拜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拜会所) 地址:义乌城中北路267号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凡持有迪拜会员卡,凭卡在乙方场所可享有乙方会员优惠!凡持有乙方会员卡在迪拜会所消费均可获赠果盘一份,并且 1、当日消费达到1000元,还可获赠1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2、当日消费达到20xx元,还可获赠2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3、当日消费达到3000元,还可获赠3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4、当日消费达到5000元,还可获赠大果盘一份、500元的会员充值卡一张。 5、当日消费8000元以上,另送大果盘两份、并按15赠送会员充值卡一张。 凡购买迪拜会所贵宾卡 1、人民币3000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 2、人民币5000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元,加总店领取) 3、人民币10000元以上送现金会员卡元,另送(凭卡到总店领取) 乙方贵宾卡实施细则: 1、凭卡可免门票进入迪拜场所 2、持卡人生日在迪拜消费时均可免费获赠鲜花、蛋糕,并且能享用迪拜举办的会员专场或沙龙 3、持卡可在迪拜旗下任何场所享受VIP优惠待遇 4、甲乙双方贵宾卡不能同时使用,即不能享受重复优惠。 合作期间乙方尽如下义务: 在乙方前台或明显处摆放由迪拜设计出品的会员互动卡等宣传品以示提示。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如确需变更、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 2、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获优先续约权。 3、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作期从每年月日开始,至同年月日止 甲方:义乌迪拜会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商业合作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x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平乡建设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乡(镇)村。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亩,建设等。 (四)建设周期: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协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位于x县乡村亩(以实地丈量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一承包期自年月日至领导小组为项目建设期间提供“一条龙”服务和 “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各种证照手续。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项目一期租用土地第一年租金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金交付甲方。 2、享受《x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五十条规定(试行)》相关优惠政策。 3、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4、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动工,本协议自行终止。 5、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合理利用所承包土地,享有对属甲方所有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所租赁土地上建设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必须的相关设施,但必须遵守国土资发【20x】155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7、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与乙方相同。届时,由第三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项目转让的其他收益由乙方享有。 8、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正常的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如达不到上述约定内容,优惠政策另议。 9、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一般为18个月)完成全部投资。 10、乙方在建设和经营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 四、租赁费用与交付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均价按斤小麦(按每年7月1日国家小麦挂牌价折合人民币支付租金,每斤小麦价格低于1元时按1元计算)。乙方负责于每年的9月底前向土地出租方缴付清当年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当年租金,甲方督促乙方除及时缴纳该阶段的租金外,乙方还应按时支付相应租金1。2的滞纳金。逾期六个月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六、具体投资事宜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所属村委会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签字 20xx年12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