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书 推荐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推荐度: 厂房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工程建设合同书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合同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建设合同书1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30cm灰土16cm水稳7cm油面及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20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 3。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 2。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订立时间:20年4月8日 4。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工程建设合同书2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等别(级): 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工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工程建设合同书3 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间,一共层,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乙方不负责楼梯、楼面、楼底、现浇混凝土板面与板底的粉刷。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 第一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元;甲方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二层砖砌,浇好楼面后甲方付款元;付清后乙方开始 第三层砖砌,完成第三层砖砌浇好楼面甲方付款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如果甲方修改房屋样式或加高屋顶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则对增加的工程量另外计算价钱。)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七、注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荔波漳江风景名胜区大七孔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大七孔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七孔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m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m2、码头步道71。82m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201年月日 七、竣工时间:201年月日,工期为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6 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合同书 标准名称 主编单位(盖章) 起止日期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XX年XX月XX日 合同款甲方:市建委科教处(委托单位) 乙方:标准主编单位 丙方:保证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或局) 1甲方对乙方执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乙方在年月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所编标准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丙方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条件和补助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丙方负连带责任。 3各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提供各自负担的经费。按合同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和丙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经费开支情况)。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须修改某项条款,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条款需追加经费时,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负责。 5标准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经鉴定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充编制。补充编制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补充编制的条件(包括经费和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如补充编制后仍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甲方提供的编制经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偿还,丙方负连带责任。 6标准批准颁布后由甲方负责印刷发行,并组织贯标培训。任何人未经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发行及组织贯标培训。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给乙方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应追回甲方已拨的全部经费。其余内容见下表:标准名称 新编 修订 在编国标进度计划征求意见稿年月日 送审稿年月日 报批稿年月日 专业归类 1、城乡规划: 2、城乡工程测量: 3、城镇公共交通: 4、城镇市政工程: 5、城镇给水: 6、城镇燃气: 7、城镇供热: 8、城镇市容环境卫生: 9、城镇风景园林:10、城镇工程防灾: 11、建筑设计: 12、建筑地基基础及勘察: 13、建筑结构与房地产: 1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 15、建材应用: 16、建筑节能: 17、信息技术: 18、其它: 编制(修订)的目的、意义: 编制(修订)的必要性(内容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及协调使用说明):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主编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email:邮编: 主管部门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email:邮编: 主管部门负责人: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email:邮编: 参编单位主要参编人员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单位名称拨款:万元;自筹:万元 乙方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甲方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乙方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丙方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五份(a4纸),电子文件一份,送丙方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甲方; 2。编号不填写; 工程建设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工期进度按项目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钉、止水螺杆、脚手架钢管、扣件、及圆盘锯、小型工具和三级电箱以下的电线等) 5、承包内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内外脚手架,含张设安全网、铺设竹簙 6、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有关木工模板制安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直至竣工清理结束。具体承包内容包括:模板翻样;配合放线;模板、木方制安及拆除;钢管、扣件搭设及加固;模板限位及拆除; 每道工序(模板内外、施工缝等)施工前后的垃圾清理;砼浇捣时指派专人值班护模;砼浇捣后跑模砼打凿、磨光;穿墙螺杆起回丝;模板涂刷脱模剂;施工缝的隔离网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构造柱、圈梁、腰带、预留洞的模板安拆;预留插筋处模板打洞;预埋铁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钉、吊运、归堆;二次结构全部工作;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9、承包价格:按模板接触面积综合楼45m2,综合车间2和水合车间都是58m2,车间用塔吊就减去1万元人工工资,综合楼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5元计算、综合车间2和水合车间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3元计算(包含人工、材料)。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加强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监控管理,现甲方委派蔡庆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负责该工程的一切对外活动,负责协调建设方的关系。 2、及时组织乙方会同建设方、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并协助乙方办理好设计图纸变更的有关签证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如乙方违背合同施工,不能适应本工程该工种的承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有权及时清退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签订合同人任该工种负责人(责任人)。 2、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来自建设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后,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财、物)按工程合同内容执行并完成好本项目。如因乙方在资金、施工力量、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甲方要求而造成违纪和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市场信誉和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任务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进度为准。 5、乙方将本工程该工种的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编好花名册,并将身份证交由甲方复印备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册中无名单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处理好外欠债务和职工工资分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签于: 工程建设合同书8 发包人:合同编号: 监理人: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第四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十六条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条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天。 第二十六条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条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二、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二、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第四十九条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第五十条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其他 第五十四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五十五条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附加协议条款: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 工程建设合同书9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施工合同编号: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发包方(用户)名称: 工程名称: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元。 金额大写:。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保修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用户):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年月日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 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 保修合同编号: 使用单位(用户)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本工程于年月日发生质量问题,按照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有关内容,请你单位派人检查修理。 质量问题及部位 施工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用户)对修理结果的意见(由使用单位(用户)填写): 使用单位(用户)公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用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联系人姓名:(公章) 通知书发出日期:年月日 (邮政投递以邮戳日期为准) 填表方法 1。本表由发包方(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单位)对保修项目,进行维修后,经双方盖章,退发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工程建设合同书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层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帐号:。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进度达到时付(收)款;进度达到时付(收)款;进度达到时付(收)款,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待验收后结算,万元待保修期满后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后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机电设备安装图份及有关资料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开工前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11 (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 (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 在此以担保全额为(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 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 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 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代表(保证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在(证明人)证明下:在(证明人)证明下: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12 发包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各执份。 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工程建设合同书1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全部土建,水电安装(详见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资质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x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金额(大写):暂定捌仟柒佰万元正(人民币):8700,000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备案后生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鉴证机关: (公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14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处: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附: (1)设计项目收费表: (2)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件1(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设计内容 单位造价(元) 工程款量 投资估算(元) 设计费收费率()设计费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项,投资估算总计元,估计设计费总计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元拨付。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年月日 附件2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本协议依据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需编制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表):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交付日期(或期间)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表):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交付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合同书15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势: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岗位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和任职要求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或(元天,实际所发工资以计日考核为准)。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社会保险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八、赔偿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施工安排,听从甲方调遣,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施工场所施工,甲方承担乙方的食宿费用以及来回的差旅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