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产品合同合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合同篇1 委托单位(甲方):上海海洋大学 受托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协议签写说明 1、本协议用于双方建立委托检测关系使用,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签写。 2、签写时协议首部的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核实无误后认真填写,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须与合同章一致。 3、第一条合作项目中应填写准确的样品名称及检测项目,如属多个样品或检测项目可以附件的形式附后。 4、结尾甲乙双方应分别加盖合同章,签约代表签字并填写签定日期。如有附件应附后与协议同时签定。 5、双方应认真填写信息栏中的相应信息并加盖合同章,签定协议时并应加盖骑缝章。 6、协议签定后应及时送交公司存档部门存档。 本合同甲方因项目(项目名称、财务编号、项目负责人)需要,委托乙方进行的专项测试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测试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测试服务的内容如下 1、测试服务的内容: 2、测试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测试服务工作 1、测试服务地点: 2、测试服务期限: 乙方负责甲方样品的样品前处理、要求的测试项目及相关检测报告。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测试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和样品: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样品要求: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测试服务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为 1、收费标准: 总金额: 2、甲方在收到乙方收费通知单后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测试服务费。乙方收到全部测试服务费后发送电子版报告,并开具正式发票。 3、乙方开户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户名: 账号: 第五条工作条件和要求 1、乙方必须对样品的一切检测数据和检验技术要求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任何经营及开发活动。 2、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交与检验有关方面的材料及必要的检测依据或文本。同时,甲方在送样时应当填写委托检测协议书给乙方,委托检测协议书构成本协议附件,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3、乙方应按照专业操守尽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测试任务并且出具检测报告给甲方。 4、甲方对提供样品资料的真实性和样品的代表性负责,甲方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可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内向乙方提出复检,复检费用另行结算。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测试资质证明。 第六条甲方陈述 1、甲方知晓乙方与其雇员已经签订《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因此决不直接或间接引诱、帮助或促使乙方的雇员违反上述协议,否则甲方与乙方的雇员共同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知识产权和商业保护协议》中关于争议管辖权的约定。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聘用乙方雇员、或介绍乙方雇员到第三方任职、或诱使乙方雇员直接或间接投资、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近似的业务,否则,甲方所得全部收益应当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低于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只对甲方送检的样品自身的检测结果负责,对由于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所代表的同种产品物质真实情况误差,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除因乙方过错导致样品的检测结果与样品的真实情况超过正常误差范围,乙方承担此样品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外,乙方对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检查结果误差及检测结果的使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双方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测试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第十条管辖法律及仲裁: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可依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协议。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本协议或就本协议,或其附件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根据冲裁委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订时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改变或终止合同的执行。 任何一方对于由以下不可控的原因造成的延迟交付或履行不能均不负有法律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战争或军事行为; (2)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旱灾、台风、地震、火灾等; (3)集体罢工 (4)国际仲裁;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于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终止。本协议的终止将不影响双方之间现有的其它协议的效力。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产品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 第二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 2。方式: 。 3。要求: 。 第三条工作条件: 。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服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产品合同篇3 委托人:(即供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住所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即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委托寄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该合同。 第一条,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寄卖,出让权利为所有权。 1、寄卖物品名称: 2、类种、规格: 3、数量、质量: 4、外包装及配件: 5、存放地点: 第二条,寄卖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条,寄卖物的定价: 第四条,寄卖方式: 第五条,寄卖期限: 第六条,寄卖地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保证对寄卖物品拥有无争议的私有权、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寄卖的详细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配合,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委任乙方为此商品的独家销售代理人。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寄卖物的寄卖价,乙方不得低于该协议寄卖价的。价格进行寄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寄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提出其知道的寄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对需要增税的寄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寄卖私得价款中扣缴; 五、寄卖合同产生后,甲方因急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申请寄卖预付全款,特做以下补充:(1)寄卖品未出售,甲方保证按期如数归还乙方预付款,如不能归还,寄卖品所有权、处分权则归乙方所有,任由乙方处置,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转移手续; 六、 七、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有关寄卖程序的终止和终止问题,根据第五条之规定预以处理; 八、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附件有关寄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 2、 3、 4、 5、 6、 十一、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则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二、仲裁: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地法院进行处理,按其仲裁程序暂行规定则进行仲裁。 委托人: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帐号: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4 供方:莱芜永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650 需方:莱芜市泰融经贸有限公司签约地点:莱芜市钢城区签订日期:20xx年11月2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销售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价款及交(提)货时间交(提)货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第二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第三条:交货地点:需方厂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需方承担运费,供方找车并承担货到需方厂内前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放款,以现金方式结算。价格随钢厂价格遇涨则涨遇落则落,以钢厂月底结算价格每吨加价50元整,货到后付款,需方如逾期付款,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违约金。(钢厂给供方的优惠政策全部由供方享受) 第六条:质量技术条件执行生产厂家现行标准;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自买方接到货物一个月内;如需方不能正常使用需方有权利要求退货或换货,提出书面及实物证明,供方向厂家反映后由钢厂协助处理赔偿损失。 第七条:计重方式、交货公差执行生产厂家现行规定且不得超过千分之三的磅差。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供方全部货物到需方厂内后,货款两清时,该合同终止。第九条: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起诉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产品合同篇5 订货单位:XXX个休户(简称甲方)生产单位:XXXX工厂(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商定,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按合同附表规定执行。 2。交货验收与结算办法: 乙方负责送货。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日期通知乙方将货送到指定地点验收。乙方凭验收回报单向甲方进行结算。 甲方于工厂内进行验收后结算货款的,应于付款后X日内将货提完。如甲方在限期内不能将货提完,应按仓储部门规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在此期间产品质量、数量仍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提取时间最多不得超过7天。如甲方在提运中发生商品数量缺少,质量不符或无货时,乙方除负担甲方空驰费用外,并负担此阶段银行利息。 3。质量与验收 根据双方议定之产品质量实样,或双方共同承认之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作为质量验收依据 验收质量时的具体规定(略) 质量标准具体规定(略) 4。产品包装根据产品性能和体积采用牢固包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包装具体要求(略) 5。原材料(略) 6。罚则(略) 7。本合同在执行中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废除如因特殊事故影响生产或收购时,须在事先提出证明和有关领导部门证件,经双方同意修改,可不受罚则限制但因一方擅自修改或不严肃执行合同,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由违反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损失。 8。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各两份。 9。附则(略) 10。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 乙方:xxx xxx年xx月xx日 合同附表: 单单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备考 位价月日月日月日 订货合同供货合同范本订货合同范本 产品合同篇6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国家单项联合会有权授予希望成为运动员经纪人的个人代理人资格,运动员可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竞赛日程安排及赞助等商业活动中行使权利。本合同中,国家单项联合会是甲方,将被授予代理人资格的个人是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以下词语表达的意思为: 11委托代理是基于国家单项联合会授权代理运动员的权利范围之内; 12运动员是指属于单项联合会的运动员; 13国际联合会是指;。 14国家单项联合会是指;。 15国际联合会条例是指国际联合会生效的各种适用条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规条例。 第二条资格授予 一旦签订本合同,代理人则有资格代理该联合会属下的运动员,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三条合同期限 代理人代理运动员的资格年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代理权限 41代理人在获得资格后,只能在运动员签订了有效的书面委托合同之后,方可代理该运动员; 42运动员年龄在18岁以下者,与之签订的委托合同必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签字。 第五条代理人的义务 作为获得资格的代理人同意: 51遵守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52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关于资格的适用条例。 53避免发生利益冲突。 54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运动员的训练和参加比赛。 55尽一切努力保证运动员履行合同,参加比赛。 56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员、所在俱乐部、国家单项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57尊重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竞赛日程安排以及其制定的优先权体制(参见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相关条例)。 58尽一切努力保证运动员遵守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竞赛日程安排,以及参加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向运动员及其代理人发出的通知的重要会议。 59保证被代理运动员必须参加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制定的比赛。 510保证解决争议的方式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遵守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511服从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由其条例作出的处罚。 512与使用违禁药物或技术的运动员终止合同,并向国际联合会和国家单项联合会报告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