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货物运输合同1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日内付款。 第五条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 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2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包装及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保费费率装载工具 开航日期自至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保险有限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躁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 货物运输合同3 承运单位: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完成货物运输,采用月底结帐方式事宜, 承运方式: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货物托运单“运费合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每月计算一次费用,于每月25日,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开户行::张号: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15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一个月费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5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货物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 包装方法:。 第二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有无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三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所承运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第四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送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货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五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第六条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承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纳金每吨时元。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基本义务为: (1)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 (3)妥善包装货物; (4)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必要时,提供押运人员; (6)托运特殊货物时,应承担相应的特殊义务,具体根据实际情形由双方在托运单中详细列举。 2。乙方的基本义务 (1)提供适航船舶; (2)及时接受货物和妥善保管货物;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或习惯上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但承运人为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其他合理绕航除外; (4)乙方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约定地点; (5)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到达港卸货的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可以将货物在到达港临近的安全港口或地点卸载,应尽力保护甲方利益,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 (6)通知和及时交付货物; (7)接受甲方验舱的要求; (8)在舱面装载货物时应当符合约定或者规定,并妥善配载货物; (9)乙方运输特殊货物时,应承担相应义务。 3。乙方的基本权利: (1)对于甲方没有按规定妥善包装的货物和违反规定托运的危险品,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当甲方托运危险品时,若甲方未按照规定通知乙方或通知有误,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危险品; (3)收取运输费用; (4)行使留置权; (5)其他权利。 4。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的基本义务 (1)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当及时收货,不得因对货物进行检验而滞留船舶; (2)若甲方和收货人约定在提货时支付运费、滞期费和包装整修、加固费用以及其他中途垫款的,收货人应当于办理提货手续时付清有关费用; (3)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验收货物,并签发收据,发现货物损坏、灭失的,交接双方应当编制货运记录。 (4)其他义务。 第十条运输费用 按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计元,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于到达港办理。 第十一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合同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能按时装货和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6 托运方(交易市场交易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承运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全棉市管字()26号〕精神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托运方即指通过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预售棉的出卖方。 第二条运输棉花的品名、等级、数量、货款金额品名 第三条产地批号等级数量(吨)货款金额(万元)合计 第三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棉花包装标准进行包装,非规定标准的,承运方拒绝承运。 第四条棉花起运地点为监管仓库,发运车站为火车站;棉花到达仓库为交割仓库,到达站为火车站(如托运方无特定要求,到达交割仓库及火车站名称由承运方与交易市场协商确定)。托运方在棉花运达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前,要及时向到达交割仓库出具提货委托书原件。 第五条托运方将棉花运抵交易市场监管库的时间不迟于年月日;托运方将棉花按时运抵监管库后,承运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棉花发运结束。 第六条托运方将棉花运抵监管库后,双方应对棉花的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交易市场交割规定进行入库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承运方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并在有关运输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日内将棉花起运相关事项通知托运方。承运方须对棉花运输的质量和安全全程负责。 第七条承运方负责联系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的接收、入库等工作,交易市场负责协调。指定交割仓库于货物到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市场、承运方和托运方。 第八条本合同所指棉花仅限于铁路运输。棉花从运抵监管库至运至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费用包括:棉花进入监管库后发生的出入库、短运、中转装车、铁路运输、保险以及进入交易市场内地交割仓库后的铁路入库等费用,具体标准按交易市场〔全棉市管字()26号〕通知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由托运方承担,交易市场代收代付。 实行费用包干后,棉花从运至监管库起到运抵内地指定交割库过程中的保险由承运方负责代办,保管过程中的保险价值按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价值按元车在包干费用中列支。实行费用包干后,托运方将这部分棉花用于交易市场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交割时,如发生运费补偿,由承运方承担。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的棉花运到交易市场内地指定交割仓库。 2。托运方对要求承运的棉花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被运棉花。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交易市场向托运方收取运输包干等费用,包括在监管库发生的入库、保管、保险及运往内地的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棉花运到内地指定交割仓库(内地指定交割仓库按时向托运方和交易市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方对委托运输的棉花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无人为变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导致的包装破损、棉包污染、雨淋、霉变等),如有上述问题,承运方应对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相关站点后,承运方负责联系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市场负责协调。 3。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严禁吸烟和使用裸露灯具,严格控制火种,严禁装运潮湿、油污和破损包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托运方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向承运方交运棉花,承运方不承诺超过协议规定数量的棉花的运输。因托运方运至监管库的棉花数量低于协议约定数量95部分而造成承运方运能浪费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每吨80元补偿。 2。托运方应将交运棉花的原始码单、质检证书随棉花一并交监管库,棉花发运后由承运方及时寄往内地收货指定交割仓库,以便指定交割仓库验收和提供公检使用。原始码单、证书不全或没有的,承运方不安排发运,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托运方自行承担。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影响托运方在交易市场交割并造成损失的,承运方应按交易市场核定的标准偿付托运方损失(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铁路部门限制运输、编组等原因,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承运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当天,依据铁路运输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及时告知交易市场和托运方,以便交易市场及时调整运输流向或通知交易商采取其他措施,避免违约)。 2。运输过程中,造成棉花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承运方应负责向铁路部门申请开具货损、货差证明,并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承运方也可委托内地指定交割仓库作为收货人,负责协调、办理险内理赔事宜,托运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准用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准用交易市场《关于交易商将存放在区内的棉花直接用于交割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由托运方传真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备案。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7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律师提示:货运合同为诺成合同,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生效。无须货物的实际交付。对于乙方缔结合同的能力,甲方须事先考察清楚,以便自己托运的货物能安全到达。另外,各方注意预留其能证明对方身份的证件。)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运输,托运货物的性质为:,规格为:,重量为:,数量为:,金额为:。 (律师提示:该条是关于运输合同标的物的约定,双方对于标的物的基本特征一定要详细约定,对于甲乙双方避免纠纷的发生至关重要,为了清楚,可以在该条画出表格详细罗列。) 二、乙方承诺自年月日从(填货物起运地点)至年月日将(填货物名称)运至(填货物到货地点)交付于(填收货人)。 三、运费为人民币:元,于年月日给付。 (律师提示:关于运费的结算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比如约定合同签订日付清,或分期付款等等,另外关于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运输费用,比如过收费站等等费用,支付方式及承担归属,也要约定清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运费及与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运费总额的违约金。 (律师提示:付款义务是甲方最基本的义务,对于乙方约定好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十分重要,可以督促甲方的支付行为。) (2)甲方承诺已如实向乙方履行了运输货物申报的义务。如乙方发现甲方申报不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律师提示:对于货物本身的属性及收货人的名称等与运输有关的必要情况,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为了证明甲方已履行了此义务,甲方可以与乙方就申报内容明确写于书面,附在本合同之后。) (3)甲方应当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甲方违反此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因为运输而支付的费用,甲方应当偿付。 (律师提示:货物的包装看似细小,却关系着运输工具及人员的安全问题,对于乙方一定要注意此问题。) (4)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之前,甲方可以通过合理方式通知甲方中止运输或变更到达地,甲方中止运输的,运费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按合同正常支付;变更到达地的,甲方应当增加元的运费。 (律师提示:为了防范甲方擅自使用法定的变更与解除权,乙方可以规定保护自己权利的。条款。) (5)其他:。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和合理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于收货人。乙方未按该条规定完成运输的,须向甲方承担货物总额的违约金。如收货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收货的,乙方可以将该货物提存或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律师提示:及时受领货物是收货人的义务,拒绝受领的,乙方可以规定自己提存的权利。)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收货人领取货物。因乙方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致使货物毁损或变质或不符合正常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元。 (律师提示:为了督促运输的顺利完成,货物的完好无缺,甲方可约定该条款。) (3)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元。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和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律师提示:违约金最好在合同中明确量化,从公平角度出发,乙方应当规定自己的免责事由。)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完成运输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收运输费用。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货物(填享有或不享有)留置权。 (律师提示:货物运输的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排除该权利的适用。) (6)其他:。 五、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上述第四项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时,顺带把违约责任也罗列,如果双方认为还有其他须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形,可以在该项约定。)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仲裁)。 (律师提示:当事人可以协议一个法院管辖,该协议优于法定的管辖。)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师提示:关于合同的份数,本律师建议多预留几份,以防不慎丢失。) 九、其它约定事项:。 (律师提示:合同未规定事宜,当事人随时相好的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补充协议附后,注意:补充协议也需签章)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承运人:签订时间:托运人: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9 合同编号: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品名包装 第二条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运输价格及服务方式(详见附表一)。 2、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运输服务。 3、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三条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负责,收货方卸货由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2、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3、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4、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日以上或欠款超过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 ,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2、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3、乙方自愿将货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向甲方交纳费。乙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运输和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费的,视为乙方未运输。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事故甲方在向公司索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2、未投保的赔偿: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3、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2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4、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5、乙方自己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司索赔;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3、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甲方开始按每日元吨或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第十一条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其它证件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10 托运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三条货物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 第五条运价及费用: 第六条运费期限: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2、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自年1月5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年月日中午时,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10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15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收货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就在国内货物运输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前四小时将货运计划通知乙方,告知乙方货物的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相关资料。 2、发货时甲方在货运单上填写准确的收货单位资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寄付到付、单价、重量等) 3、托运的货物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重量、数量、性质由甲乙双方当面确认无误为准。 4、托运货物时,甲方应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按照实际的价值保价,保价率为千分之三。 5、不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属于国家限运物品,甲方必须提供国家行政单位的准运手续。 6、变更收货人姓名与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有效的变更通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一小时内无偿完成变更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7、甲方及时按期支付乙方运输费及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借故拖延付款,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乙方,与乙方协商好具体的付款时间。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施良好的运输车队和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 2、根据甲方的运输计划优先安排优先落实,确保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不可抗力,特殊情况除外)。《注解》 3、认真做好交货手续,运输业务成立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货物运单作为本次运输合同的附件,附件上的运输价格严格按合同签订的价格表执行,并有甲方仓储人员的签字确认来作为付款的凭证。 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后,乙。cOm方有义务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指定的收货人。 5、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延迟货物到达期限,乙方需如实向甲方报知详情,不得欺骗、隐瞒。 6、若甲方需要乙方向收货人收取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或代收货款的,收货人拒不付费的,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的。当天通知甲方与第三方沟通协调解决。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引起的货物滞留或丢失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额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收货人因原因不明拒收货物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如超三个工作日甲方不做处理,乙方可加收仓储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支付: 1、计算方式:以双方核定的《发货价格表》为标准来计算运费。 2、付款方式:月结(票到天内) 3、每月的5号前由乙方将上月的运费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给到甲方财务进行核对,甲方财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开票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加盖财务章后开具运输发票。 4、月结支付运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结算,甲方出具支票或转账时,必须在支票或支付凭证上署名乙方指定的开户行名称、指定的银行账号。月结运费杜绝甲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任何人。 5、指定收款人、开户行、账号: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 乙方指定开户行名称:。 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三、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需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如因甲方故意延误或拒付运费,须交付滞纳金(每延误一天交付运费金额的3) 2、甲方如匿报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质的从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自己的损失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货车辆空返,甲方应贴补乙方空返费200元次。 4、在履行合同中甲方若有违约或错误行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货物的毁损、灭失的,乙方根据甲方的保价额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报价额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货物占整批货物的金额比的比率报价额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保价额的,按保价额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及误工费赔偿,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2、承运的货物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收货处,应提前告知收货人,寻求谅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期,给甲方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后,一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发车而滞留在乙方储备点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情况,沟通协调。否则乙方应承担延误赔偿金额(每延误一天按此票货物金额的5赔偿),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4、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甲方提供了正确、完整的送货信息情况下,乙方未及时通 知收货人而引起货物滞留使甲方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损失金额直接从运费中直接扣除。 5、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事项: 1、乙方承诺对甲方货物实行“门对门”服务,乙方免费市内提送货服务;送货服务收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2。如甲方的货物需要乙方将收货人的签单返回的,乙方应免费返回,在返回途中丢失的,即需乙方找收货单位补签回交甲方,如因此造成甲方无法收到货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15天内提前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的运费或赔偿金,一方须在1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结算通知》并附有效单据,其中一方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后付款。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有异议,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为防止丢失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解: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 战争或军事行动; 核试验或核爆炸; 特殊情况: 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塞车、封路; 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和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财务:乙方财务: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