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产品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包装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产品包装个,系列产品包装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系列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包装设计的开始时间)。 2、包装设计完成后,甲方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包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包装初稿。(二到三个初稿供客户选择)单个包装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把包装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公司产品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包装设计知识权协议书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买受人编号:合同编号: 设备(配件)名称 计量单位数量要求交货期合同单价(万元)单价:合同交货期总价:主辅机型号规格:买受人出卖人订货单位供货单位单项工程通讯地址帐号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防爆检验合格证号:验收方法及期限:运杂费用承担:包装费用承担: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违约责任选择供货厂家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向人民法院起诉。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年月日其他约定事项承包单位(章)此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鉴(公)证机关份。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产品合同篇4 合同编号:RGHZXS0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干制灰枣 规格:一级 数量:495kg 单价:35元kg(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详见附件) 总价:17325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GBT583520xx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3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2、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指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xx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5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网上超市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带给的商品应贴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带给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2、乙方对所带给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职责,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3、乙方保证所带给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职责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职责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4、乙方带给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允许收货期限 7天以内生产日 15天以内生产日起3天内 1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5天内 6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15天内 12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30天内 24个月(含)以下生产日起45天内 备注:(1)进口商品,保质期限视商品实体或类型而定; (2)若无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则按商品生产日起最短的日期给予验收。 第二条商品价格 乙方以报价单以税后的价格带给给甲方,(保证带给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甲方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新价格生效日期之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乙方带给的商品价格,包括负责将商品送到达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账款,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乙方对甲方任何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带给相关证据。 第四条商品之交付 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起算小时内送达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缺商品数量,务必赔偿甲方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乙方出货单务必由甲方收货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自负。 商品包装务必印有国际条形码标签,否则该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第五条商品检验 甲方有权指定验收商品者到乙方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贴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并开具退货通知单给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市场和顾客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职责,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 第七条货款支付 1。方式:双方据以结算的具体品种,价格和数量以及时间以双方指定代理人签、盖章的甲方实际收货单和退货单为准。 2。时间:每月的20号,甲方带给上个月的详细账目列表;月底之前双方结清上个月的货款。 3。结款同时乙方带给相应金额的发票。若没能带给发票,则顺延至下次结算期。 第八条说明 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职责。 本合同经双方签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或少量交货、更不可发错货,由乙方发货过程出现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退货要求 商品出现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理解退货,由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欠扣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商品上网后连续两个月无实际销售则从网站超市撤下,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全部商品退货。 第十条其他条款 乙方务必带给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如未能带给乙方相当证件的,而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的,乙方务必负责赔偿。 一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商品所有销售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日期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状况不得理解其它供应商带给的同品牌、同规格的商品。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采购方代表(签名):供应方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受人(甲方): 联系人: 出卖人(乙方): 联系人: 甲方向乙方定购如下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单价、总计金额。 网络综合布线材料清单及报价: 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见第一笔款电汇单后在天内到货。 第一条综合布线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 损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 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 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日内)产品质量保障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左右金额:计元。 其余货款:在货到后个月内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终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产品不能满足买受人预先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维修或换货,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买受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 4。如买受方末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则按合同应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如出卖人末在合同期内按时交货,则也按合同应交付货物金额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按原厂产品保修条款进行质保。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自签字并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与原件同时有效。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买受人(甲方)(盖章): 出卖人(乙方)(盖章):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产品合同篇7 寄卖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 寄卖品价格、 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 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 寄卖费用: 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 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 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 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寄存方): 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寄卖方): 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 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手机:手机: 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