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种植租赁合同 推荐度: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个人 推荐度: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 住所:元堡乡东槽村十一组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乡村组的亩(详见下表) 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适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愿将高速路以北,洛孟路东侧土地段租乙方做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为段,合计为亩,租自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月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若与甲方 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助解决。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镇一牧场的亩左右个人租赁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付款方式:即从年至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元整,租赁费每年在月日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乙方在租赁期内,租赁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元(万元整)。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xx区xx镇xx村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xx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公章位置村委会 甲方:xx市xx区xx镇xx村 乙方:xxx20xx0501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银行户头: 银行卡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平方米,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为亩数,每亩每年租金为元,租金总额(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租地保证金在签订协议的同时,一次性缴纳租地保证金万元整(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押金及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临时性建筑物、以保证生产需要。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间,必须保持场地平整,不得出现堆积及扬尘,影响村庄形象,给村民带来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结束,解除租赁协议前五天,必须整平全部场地,并清理遗留的现场垃圾等事宜。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滞交金额每天交滞纳金,超过30天的仍未交齐,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一)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7 出租人: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农牧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行业,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的位置和用途 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位于以东;向西至;向南至;向北走到(四个方向的范围见附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出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行业。 醉方保证租赁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并已通过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进行表决。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为30年,从年月日(日期)至年月日(日期)。 2。租赁费:耕地为小麦亩产年标准产量,折算成现金元,根据国家价格每三年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人民币。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甲方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70。甲方负责在收到款项后天内协助乙方移交地上附着物并确定界桩。乙方当天付清余款,地上青苗的补偿由双方根据田地面积协商确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与农业种植场相关的认证及其他证书。协助乙方提供水、电和租赁土地使用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清理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租赁手续。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独立经营的合法权利。 5。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分配和使用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及其他补偿。因分配或使用不当造成甲方与村内村民矛盾,与乙方无关,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没有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出租的土地提出异议,如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和养殖业,新种植和补偿的树木归乙方所有。。乙方使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归乙方所有。依法享有租赁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经乙方批准,可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苗圃、农场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和森林的保护,不得闲置、浪费土地或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上修建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种植树木或进行其他综合开发利用。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外,不就租赁土地的开发利用向甲方和村民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5。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因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及矿业开发需要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果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目的的实现,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乙方支付的租金因非甲方原因超过个月仍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保证,影响乙方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使用实际投资总额的和未到期的合同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多次将土地发包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导致乙方无法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按土地使用的实际投资总额及合同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双方必须服从国家对土地的征用及相关政策的变更,相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执行。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人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续签租赁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镇经济管理站备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幅陆地领土地图的四个边界的租赁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月日至月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0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所有的,位于的荒滩租赁给乙方作为生态农业开发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x;南至x;西至x;北至x。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滩荒山共计x亩。 三、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x年起租金于每年的x月x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种植养殖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无权自行转让。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x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1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亩出租给乙方作为xx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大写)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租金计算标准: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等地(该地位于东西南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叁佰伍拾(350。00)亩的。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150。00元,共450000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1共2页 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手机): 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手机):年月日2共2页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占地面积约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二、承包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元,合计金额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4 村()农包字第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面积: 界止: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合同范本《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区乡(镇)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