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优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6、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项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 3、房屋证件:房屋证件号: 4、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千百拾元整)。乙方自本合同所规定之日起租日前缴纳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千百拾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积极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若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整(大写:元)。租赁期满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拖欠水,电,煤气等费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签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如有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清单,清单与租房合同同等生效。家具: 家电: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收款付据),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则另一方可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违约金要求。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5 租方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位于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1个月内,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维修义务,所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或跟换。租赁期间1个月以后,乙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维修义务,所有人为损坏或消耗品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维修。租赁期完成后,甲方有权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若发现由于人为损坏或需跟换维修的部分,乙方有维修责任,乙方需进行自行维护或承担甲方维护的费用。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垃圾清理费; 4、宽带费; 5、有线电视费 电费可持电费单到中百XX或武商量贩进行支付。水费和垃圾清理费由甲方先行垫付,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水费开销及垃圾清理费总额支付给甲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支付年的费用给甲方,甲方有责任出示有线电视费用发票。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空调一个 (4)热水器一个 (5)桌子2张(一大一小) (6)电视一台(带机体盒一台) (7)洗衣机一台 (8)冰箱一台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住所: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住所(址)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另一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六)。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八)。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9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1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办理登记备案或信息记载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转交),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于:签于: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签订地址: 乙方(承租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广告位租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市区街号的广告位; 2该广告位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广告位只能由于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时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天向乙方正式作出答复。 3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出租该广告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大写:),合计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2电费由乙方负担,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第五条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时间 1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次月租金。 2经营广告所发生的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用电量于次月日前向甲方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向有关部门报批所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报批完成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广告安装和使用等的配合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广告所需的用电量。 4甲方定期对广告位进行检查,养护与修缮。 第七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电费。 2乙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 3负责经营广告的报批,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的实施和费用。 4确保经营广告位的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造成广告位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全部承担因设计和施工质量引起的安全连带责任。 5本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投资的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但拆卸时不得损坏甲方的广告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每日万分之的滞纳金。 2乙方承揽违反有关规定的商业广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本合同未执行天数的租金。 3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倍。 4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市街道小区栋单元号。房屋为室厅,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电话: 时间:年月日 乙方:电话: 时间: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米,售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有无抵押,抵押人,抵押金额。有无租赁,租赁期限。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人民币)百分之一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人民币)的百分之一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人民币)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理人:经纪人: 证件号码: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签定时间: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责任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期满后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整。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一个月的一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万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十二条押金 乙方首次缴纳房租时须同时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作为在房屋租赁期间的合同担保,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内物品设施的损坏、租赁期间使用房屋产生的未予缴纳的相关费用、合同违约金等首先在押金款中予以扣除,租赁期满,剩余部分在乙方交付房屋时返还。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