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推荐度: 餐饮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优)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形式为。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上交利润数额 (一)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元。 (二)承包方按递增比例上交利润。 (三)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计算,即年月交元。年月交元。年月交元。年月交元。年月交元。 第四条企业留利分配 第五条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 (二)国家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固定资产净值率。 (三)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 (四)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元。年为元。年为元。年为元。 (五)产品质量要求。 (六)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 (七)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 (八)出口创汇指标。 (九)产值指标。 (十)上交利润。 第七条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或严重违法经营,或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 (2)。 (3)。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 (2)。 (3)。 6、。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二)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三)。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一)由委员会。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互利共羸,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共同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组织名称: 2、合伙经营项目: 三、合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乙方出资。 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甲乙双方以合伙组织名称履约保证金。 五、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合伙负责人及甲乙双方的权利: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盖章) 合伙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3 甲方: 股东a: 股东b: 股东c: 股东d: 乙方:经营班子(a、b、c、d) 为共同发展,股东a、b、c、d在设立投资发X公司的基础上,决定同时聘请以a为主组建的经营班子营运投资发X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和经营班子的权利、义务,甲方和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运营模式 1。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1。2公司的经营班子是指总经理以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体是指a、b、c、d。1。3公司的股东与经营班子税后利润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余额,股东享有,经营班子享有30; 1。3。2公司设立后三年内,股东按1。3。1分得的部分金额按股东出资比例全部转增注册资本,经营班子按1。3。1分得的。部分中,不少于必须转增注册资本,另剩余的不多于可提取现金,作为经营班子奖励; 1。3。3公司股东必须以股东会形式形成决议以保证经营班子和股东应得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应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的增多和变更也必须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二十日内修改执行完毕。 1。4凡股东会按未通过1。3。3决议的,本协议可代替作为股东会决议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股东的增多和变更。 二。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的特别权限 2。1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除享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权限外,还可根据如下条款行使总经理特别职权: 2。1。1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幅度内,有权自主决定; 2。1。2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金总额 但低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幅度时,应在获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2。1。3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5的情况下,在获得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三。其它条款 3。1在聘任期内,公司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副经理。若需解聘总经理、副经理,需经董事会34以上董事同意。 3。2凡公司经营性亏损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时,总经理必须及时通知董事长召集董事予以讨论,并制定经营补救方案。 3。3公司经营班子有义务和责任全力维护股东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公司股东必须保证公司经营班子的正常运作。 3。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3。5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股东各执一份,乙方经营班子成员每人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经营班子签名: a:a: b:b: c:c: d:d: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合作宗旨: 2、合作企业名称:,公司地址:。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合作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投资缴付日期截止年月日。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合作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合作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合作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合作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作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8、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9、合作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 乙方:。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 11、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合作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合作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合作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合作,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5)合作成员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合作,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合作成员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协议副本式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5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 20xx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1、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公司名称 1、合伙经营项目合伙公司名称为:2、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止。 第四条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公司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执行合伙公司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公司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公司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公司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公司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公司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公司的内部经营和管理。 其权限为: 1、公司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公司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公司的业务经理;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公司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公司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公司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公司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公司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公司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公司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公司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公司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公司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公司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公司所有,给合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7 甲方: 股东a: 股东b: 股东c: 股东d: 乙方:经营班子(a、b、c、d) 为共同发展,股东a、b、c、d在设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决定同时聘请以a为主组建的经营班子营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和经营班子的权利、义务,甲方和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运营模式 1。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1。2公司的经营班子是指总经理以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体是指a、b、c、d。 1。3公司的股东与经营班子税后利润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余额,股东享有,经营班子享有30; 1。3。2公司设立后三年内,股东按1。3。1分得的部分金额按股东出资比例全部转增注册资本,经营班子按1。3。1分得的部分中,不少于必须转增注册资本,另剩余的不多于可提取现金,作为经营班子奖励; 1。3。3公司股东必须以股东会形式形成决议以确保经营班子和股东应得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应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的增加和变更也必须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二十日内修改执行完毕。 1。4凡股东会按未通过1。3。3决议的,本协议可代替作为股东会决议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股东的增加和变更。 二、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的特别权限 2。1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经营班子中总经理除享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权限外,还可根据如下条款行使总经理特别职权: 2。1。1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不高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幅度内,有权自主决定; 2。1。2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但低于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幅度时,应在获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2。1。3总经理审批费用开支时,凡单笔费用开支在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5的情况下,在获得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审批决定。 三、其它条款 3。1在聘任期内,公司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副经理。若需解聘总经理、副经理,需经董事会34以上董事同意。 3。2凡公司经营性亏损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时,总经理必须及时通知董事长召集董事予以讨论,并制定经营补救方案。 3。3公司经营班子有义务和责任全力维护股东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公司股东必须保证公司经营班子的正常运作。 3。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3。5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股东各执一份,乙方经营班子成员每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后在公司成立后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经营班子签名: a:a: b:b: c:c: d:d: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8 第一条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相关规定,经各拟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企业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第九条合伙目的: 第十条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 住所: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权属证明: 缴付出资期限: 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五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或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各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一份,工商局备案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9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二)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的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经营,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相关资源安防配套经营设施。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乙方对对该商铺进行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出资及盈亏分担 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乙方直接以资金出资; 甲方负责商铺的进货、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甲方以劳务出资。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 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期投资的亏损,若超过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日常经营管理由甲方负责。重大决策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特别财务开支问题以及经营管理的重大变化等,都属于重大决策,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财务方面的事项由乙方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管委会主要负责打造专属自己的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 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会议 每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为扩展山东济宁地区的工程业务,在市成立分公司(以下均称分公司)。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协议。 一、合作经营区域: 地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 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合作模式: 1、在成立分公司,开展地区的市场经营地区。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的领导及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的工商注册、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分公司应在甲方监管、指导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职能。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的业务应先经得总公司的同意后并无条件的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的负责人有建安分公司指派,负责协调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五、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的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大型项目由甲方济宁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地区应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甲方对乙方承接的工程要及时进行评估分标论证,不得在临近投标在进行论证,以免贻误投标时间。 2、甲方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并保证真实有效。 3、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有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甲方编制时甲方应给与配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按情况协商解决。 4、一般项目有分公司独立实施和管理,重要项目如需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由分公司承担其费用每月共计壹万伍仟元整,人员住宿由分公司负责租赁整套房屋。甲方要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应业主要求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5、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质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活动周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到现场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六、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主要指标。在合作期限内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 2、按照济宁市场需求为乙方在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到招标业主或招标中心指定的账户,业主或招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3、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的证件,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规定的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件,则全部税收由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4、乙方承接的工程在济宁如产生债权与债务应有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 七、违约处理: 1、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工程投标度标;投标资料不能及时更换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加盖公章,因拖延时间耽误不能开标等问题;甲方如需以济宁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及外出经营活动管理的证件不能及时开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因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接的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安全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标准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内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人:负责人: 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有偿提供经营中所需有关资料,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账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7、乙方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9、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乙方在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三、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万(含万),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 3、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款的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4、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工程造价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四、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六、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3、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四方合作经营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丁方负责。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丁方:(签章) 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2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的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经营,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相关资源安防配套经营设施。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乙方对对该商铺进行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出资及盈亏分担 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乙方直接以资金出资; 甲方负责商铺的进货、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甲方以劳务出资。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 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期投资的亏损,若超过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日常经营管理由甲方负责。重大决策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特别财务开支问题以及经营管理的重大变化等,都属于重大决策,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财务方面的事项由乙方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管委会主要负责打造专属自己的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 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会议 每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各合伙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3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联营宗旨: 联营企业名称:市(县)公司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联营项目: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 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 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 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 土地征用补偿费元 专利权:元 商标权:元 技术成果:元 投资缴付日期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 乙方: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份,送、、、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地址 年月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 年月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各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一台牌照号为(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底盘号:,合伙车辆价款为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万元(全款)。 2、各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各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各方的出资比例及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2、各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各方按份额共有。 3、合伙车辆由各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驾驶员的薪酬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4、各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各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各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各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各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各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各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各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四、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五、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合伙人乙方签字: 合伙人丙方签字: 年月日 公司经营合作协议书15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1、乙方在市成立分公司,开展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该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三条、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第四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六条、合同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2、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3、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人:签订人: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