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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合同

2月14日 温柔冢投稿
  样板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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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板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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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的样板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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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板房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样板房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样板房合同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设计单位:
  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成果及所有权
  1、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2、设计成果的所有权
  只要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则设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制作与提交的图纸、说明书等设计成果之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发包单位所有。未经发包单位同意,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向他人披露、提供或用于宣传、展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
  估算为人民币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设计单位应先向发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发包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向设计单位进行付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拒绝向设计单位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设计单位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发包单位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单位责任:
  6。1。1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单位应按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单位已同意,设计单位为发包单位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单位应保护设计单位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对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单位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
  6。2设计单位责任:
  6。2。1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GB50016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522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62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1520《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JGJ502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6。2。3设计单位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单位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单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单位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单位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设计单位应保护发包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发包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设计单位承诺,在未得到发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发包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单位承诺,在设计单位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设计单位不同意终止本合同时,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设计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单位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3发包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单位均按7。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4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单位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单位责任大小向发包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5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6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7。7设计单位保证其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天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发包单位无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通知延误或送达不能的责任;发包单位按设计单位留存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发送通知的,在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EMS等)、传真以及EMAIL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单位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单位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单位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单位需要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8。4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贰份,发包单位壹份,设计单位壹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仁安龙城国际一期样板房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城高新园龙头寺片区
  3、工程内容:(1)钢结构除锈、制作,
  (2)钢结构吊装、安装,
  (3)钢结构油漆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
  以甲方提供的龙头寺样板房(J户型妖层)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包括:钢结构材料、钢结构制作、除锈、运输、检验、吊装、安装、油漆、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合同总工期5日(以甲方的进场开工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涵盖设计图纸及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施工损耗、安全措施费、检测费、管理
  费、利润、税金等,实行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为依据,按图算工程量8000。00元T包干(不再计算损耗)。
  暂定金额(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35000。00元(含税价)。
  乙方提供等额结算价款的正规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吕东职务:装饰部经理电话:13983788258
  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刘继成职务:项目经理电话:13996255379
  3、甲方工作: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4、乙方工作:工程各部位隐蔽前通知装饰部、监理公司等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乙方在合同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不因此拖延工期。
  八、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材料全部进入加工车间场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油漆、安装合格后,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办清工程结算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4、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算资金利息)
  5、质保期内,乙方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进行上门维修。
  九、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项目,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乙方合同金额2倍违约金。
  2、承包人签约后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肢解。否则,视承包人为违约,处乙方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不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事应向发包人工程部经理请假)
  4、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5、承包人若与施工现场其它施工方发生打架斗殴,不论责任在谁,不论责任大小,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6、发包人工作人员随时巡视工地,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按下款执行:
  (1)第一次发现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限期整改;
  (2)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时,除按上款执行外,对承包人追究20xx。00元的违约金,此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进入竣工结算。
  (3)同一问题第三次发现时,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50计算。
  7、发包人工作人员巡视工地时,发现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8、所有材料到施工现场验收后,承包人在本工程未完成前,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把材料外运出现场,否则按外运材料总价的5倍承担违约责任。
  9、承包人应按照城建档案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将拒绝接受竣工资料并不予办理工程结算,造成工程结算延期等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凡因承包人未按照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施工,造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包人将按实际检测值与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值差额按本工程计算标准的1。5倍价款在结算中扣除。
  11、工期每延期一天,处1000元罚款。
  十、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提请诉讼均由乙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否则视为乙方有过错。
  十一、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3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督检查办法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一)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二)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三)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四)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合计元
  (五)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仁安龙城国际一期样板房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城高新园龙头寺片区
  3、工程内容:
  (1)钢结构除锈、制作,
  (2)钢结构吊装、安装,
  (3)钢结构油漆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
  以甲方提供的龙头寺样板房(J户型妖层)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包括:钢结构材料、钢结构制作、除锈、运输、检验、吊装、安装、油漆、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年8月20日
  合同总工期5日(以甲方的进场开工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涵盖设计图纸及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施工损耗、安全措施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实行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为依据,按图算工程量8000。00元T包干(不再计算损耗)。
  暂定金额(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35000。00元(含税价)。
  乙方提供等额结算价款的正规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吕东职务:装饰部经理电话:
  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刘继成职务:项目经理电话:
  3、甲方工作: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4、乙方工作:工程各部位隐蔽前通知装饰部、监理公司等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乙方在合同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不因此拖延工期。
  八、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材料全部进入加工车间场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油漆、安装合格后,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办清工程结算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4、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算资金利息)
  5、质保期内,乙方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进行上门维修。
  九、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项目,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
  2、承包人签约后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肢解。否则,视承包人为违约,处乙方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不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事应向发包人工程部经理请假)
  4、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5、承包人若与施工现场其它施工方发生打架斗殴,不论责任在谁,不论责任大小,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6、发包人工作人员随时巡视工地,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按下款执行:
  (1)第一次发现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限期整改;
  (2)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时,除按上款执行外,对承包人追究20。00元的违约金,此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进入竣工结算。
  (3)同一问题第三次发现时,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50计算。
  7、发包人工作人员巡视工地时,发现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8、所有材料到施工现场验收后,承包人在本工程未完成前,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把材料外运出现场,否则按外运材料总价的5倍承担违约责任。
  9、承包人应按照城建档案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将拒绝接受竣工资料并不予办理工程结算,造成工程结算延期等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凡因承包人未按照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施工,造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包人将按实际检测值与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值差额按本工程计算标准的1。5倍价款在结算中扣除。
  11、工期每延期一天,处1000元罚款。
  十、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提请诉讼均由乙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否则视为乙方有过错。
  十一、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5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一、装修项目:
  1、具体如下:
  二、装修地点:
  三、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四、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1。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装修费用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元整(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七、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乙方:
  1。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3。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九、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十、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样板房合同6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
  设计单位:
  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成果及所有权
  1、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2、设计成果的所有权
  只要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则设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制作与提交的图纸、说明书等设计成果之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发包单位所有。未经发包单位同意,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向他人披露、提供或用于宣传、展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
  估算为人民币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设计单位应先向发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有效发票,发包单位在收到发票后向设计单位进行付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拒绝向设计单位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设计单位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设计单位应向发包单位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发包单位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单位责任:
  6。1。1发包单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单位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单位应按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单位已同意,设计单位为发包单位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单位应保护设计单位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对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单位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索赔。
  6。2设计单位责任:
  6。2。1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GB50016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5220xx《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1620xx《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1520xx《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JGJ5020xx《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6。2。3设计单位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单位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单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单位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单位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设计单位应保护发包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发包单位有权向设计单位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设计单位承诺,在未得到发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发包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单位承诺,在设计单位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设计单位不同意终止本合同时,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赔偿由此给设计单位造成的各项损失。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单位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3发包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单位均按7。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4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单位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单位责任大小向发包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5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6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7。7设计单位保证其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5天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发包单位无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通知延误或送达不能的责任;发包单位按设计单位留存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邮政编码发送通知的,在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EMS等)、传真以及EMAIL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单位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单位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单位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单位需要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8。4发包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贰份,发包单位壹份,设计单位壹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样板房合同7
  甲方:重庆市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天江郦城样板房装饰工程的项目进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天江郦城A栋804室、C栋802室、C栋604室。
  1。2工程内容以甲方批准。
  1。3工程承包方式:
  (1)包工、包全部材料及窗帘;
  (2)开发商提供家具、电器、装饰品、装饰画及植物。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作方式
  3。1甲乙双方各承担开发项目25的费用元。(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承担)
  3。2甲方负责设计、施工,与开发商的合同签定。
  3。3乙方可以为样板房提供主材,主材可以作为出资费用(须成本价),计入成本核算,如不够,另行补费。
  3。4恒森。阳光国际六部电梯门、圆形门卫室的广告位、圆形门卫室二楼甲乙双方无条件使用到20xx年11月30日。
  第三条利润分配
  4。1利润定义:卖掉样板房后所产生的利润。
  4。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按利润各按25分成。(因有四家合作,所以每家按25分成)
  第四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各承担25。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
  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终止,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3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在该工程进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6。1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在天江郦城交房后三个月内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6。2本样板房成本价:
  (1)A栋8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2)C栋802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3)C栋604室以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成本价;
  6。3在此期间,
  (1)若开发商将样板房售出,开发商按工程合同价支付款项;
  (2)若售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开发商按实际售出价格支付款项;
  (3)若开发商未售出或售出价格低于9。2约定成本价,则开发商按9。2约定成本价支付款项。
  (4)甲乙双方在样板房未售出期间,享有向开发商优先购买权,享受开发商优惠价格,优惠价格为元,购买样板房方须付清合作方所承担的装修费用。
  第七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
  第八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9。3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单位名称:重庆市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法人代表:刘洋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8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市镇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漆,室内配套设施等。
  (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年月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年月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包开发票)其中:
  1、29号楼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元
  2、29号楼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元
  3、29号楼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
  (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年月日开工,于20年月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2条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电话:)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4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
  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6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0条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样板房合同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2、国家及武汉市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施工内容及标准:
  1、本工程的施工内容:按甲方提供的装修及水电图纸采取包工不包料进行施工。(含所有装修工程的制安、水电安装、设备照明安装、设备电器及线路、通风、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等。除橱柜及注明的衣柜、鞋柜由专业公司制作、安装外。)
  2、本工程的质量需达到优良标准,乙方保修月。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完毕。
  4、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所有用料的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
  第三条工程费用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造价:本工程按包工不包料(甲方供料)形式承包,按甲方提供装修图进行施工,工程总包价为元人民币整(元),已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乙方编制的甲方审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进场开始后,当乙方完成总计划的的工程量后,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当乙方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余款。
  第四条施工工期
  1、签定合同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表,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所有的承包工程,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时,遇到不可抗力,可延长工期,其它原因均不视为可延长工期的理由。
  第五条施工组织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在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并附所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组织网络机构图。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否则甲方不办理签证手续及乙方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4、乙方严格执行装修部分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完毕并做好记录,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6、双方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工程量的增减、签证、技术问题等,并以甲方监理签认为准。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电源、水源,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
  (2)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协调监督乙方工程进度。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及总包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与甲方及总包施工管理部门签定安全、消防协议书。
  (3)负责工地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建立完整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一切人员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成品及工程设施的保护和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5)负责保护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损坏、被盗、浪费,乙方按材料价的双倍偿还给甲方。
  (6)协调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各专业工种之间的技术问题。
  (7)应提前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如因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导致材料进场拖后,工期不予顺延。
  (8)如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保密条款:双方皆对本合同及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事务负有保密责任,若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则分包的范围。且乙方须与分包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扩大销售,以建设样板房促进销售的办法,双方就曲靖市天欣苑小区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欣苑小区
  工程地址:曲靖市
  工作内容:样板房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样板房室内(客餐厅、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装修的人工、辅料、主材、软装饰品等均包含在本施工合同范围内;不包含范围为,样板房室内砖砌体、粉刷、外墙收口、门窗(含阳台封窗等)、下水管及排污管铺设、煤气管及消防铺设、管安全通道,楼梯道及电梯前室装修等。
  2、设计要求:甲方已出具设计意向图,乙方根据甲方的意向图进行修改,由乙方出具施工图(不出效果图),由甲方确定后做为样板房的最终施工图。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4日
  竣工日期:20xx年5月29日(希望调整到5月2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5天(室内装修30天,砖砌体要5天)若遇以下情况,工期可顺延:A、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B、国家政策规定不充许施工;C、不可抗拒因素;D、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按质、按量、按时完工时,将承担500元每天的罚款。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装饰优良标准,并达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验收和认可,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材料要求:装修中所使用的材料均达到环保要求,样板房中使用的辅材、主材、软装饰品由乙方提供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及使用位置等,由甲方审核;样板房施工周期比较紧张,乙方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辅料、主材、软装饰品配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及监理方应即时到现场核对,如一个工作日甲方及监理方未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视为送至材料合格并投入装修使用;但乙方配送的材料必须达到质量要求并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配送。
  3、由于乙方自身因素造成施工面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整改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五、合同价款
  1、合同单价:采用平方米计价方式,样板房单价为2300。00元平方米
  2、工程量:采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式,A1户型(东南亚风格)计价面积为114。93平方米A2A3户型(后现代风格)计价面积为89。35平方米总面积204。28平方米
  4、工程总造价暂定为:469,844。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整。
  5、结算方式:办理结算时乙方出具工程结算总价的正式发票,或甲方代扣税收的办法。
  六、付款方式
  1、正式进场后支付工程款的35;待完成隐蔽工程(水电、防水、木做基层完工时),支付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支付至98;剩余2在壹年后7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2、付款帐号
  开户名称:成都市中建凯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开户帐号:2404010104000068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靖金穗分理处
  3、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附件或办理书面签证。
  甲方指定授权为甲方书面签字审批人,若未经甲方指定授权人审批的书面签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增加或变更的款项,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工程款应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并取得相应财务凭证,如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外的其它帐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额度和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造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约付款,承担逾期总款5每日的违约金
  七、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工程水源,并具引至施工现地的主水管道,乙方负责架设施工中的临时供水及储水设施。
  2、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工程电源,并具引至施工现地的主电源,乙方负责架设临时照明及施工设备电力设施。
  3、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升降机搬运材料,乙方负责搬运材料所需的设备,如甲方未能提供升降机搬运材料时,搬运费另算,以装修项目总价的8做为搬运费用。
  4、甲方在乙方每一阶段施工完成后1天内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签字。
  5、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的价款及相应的进度款项;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的价款时,乙方有权停工,待甲方支付后开始复工,工期顺延。
  6、甲方不履行上述各种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应对乙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7、甲方应积积配合乙方协调样板房装修中的其它单位,协调事项由乙方书面提出。
  乙方职责:
  1、积极配合甲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乙方必须组织专业对口、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人数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自行合理组织施工,按质、按量、按时的完成本次装修工程。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每个工序完成后,应组织自检、自验等工作,待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报验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即在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剩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具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注意环境保护。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并具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及技术交底,指派专人做为安检员,负责本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劳保用品。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工程装修质量保证期,如质保期内由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天内维修。
  8、按照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乙方出具的装修施工图纸并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现场唯一的施工图纸。
  9、乙方必须提供所用材料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使用位置经甲方确认。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未果,经由工程所在地促仲裁机构进行载定。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
  2、相关附件及检验报告。
  3、施工图纸。
  4、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及预算报价清单。(清单详附件,共页)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存份,乙方存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1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装修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样板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楼梯栏杆、木地板安装、楼梯踏步大理石安装(但包含所有项的收口)、墙面壁纸裱糊(但包含基层处理)。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及机械工具、施工工具消耗性(工具配套)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维护等。
  第四条:合同工期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50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业主检测合格之日。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
  2。1、按双方确认的样板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15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第40个工作日付3
  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竣工后,甲方、乙方联合验收付款至工程款的80
  经消防及甲方、业主联合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个工作日内,付清95工程款,
  余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
  1天申报,
  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
  2、材料到现场之后,甲方将直接交接给乙方签收使用,如因遗失、毁坏、被盗、返工、浪费、成品保护不力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所有材料甲方均堆积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材料堆积点。由乙方搬运至施工面,(甲方不提供搬运工具,须乙方自带)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乙方联系手机:乙方联系人: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
  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8、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9、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10、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施工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提供线位、点位、提供交叉施工作业面、含地灯孔、设备口、检修孔的开设、电气孔的开设、加固等),做好其他专业的成品保护,
  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
  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甲方租的房子里面住宿但不许煮饭做菜,吃饭须乙方自行在外解决!
  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
  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
  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
  19、乙方承诺接受业主、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业主、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约定的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
  2、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同时安排工人进场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3、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如未按要求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4、如乙方因工程质量、施工工人人数、节点进度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退场,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工程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中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坐落于,该房屋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起。
  房子的租金是(货币)租赁期内,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此外,出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整租金。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租金按〔月〕〔季〕〔年〕结算。
  第四条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时无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出租房屋前完成抵押、抵押债务、税费和租金。租赁后如有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品如下:以上项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移交。如乙方造成甲方财产被盗、下落不明、失火、损坏等。,应当按价赔偿。
  第六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承担。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支付甲方恢复工程的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内,下列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内,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乙方届时将该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乙方,同意续租的,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
  2、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
  3、拖欠租金累计个月;
  4、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签订前,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百分之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执一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中介(签名):
  年月日
  样板房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B样板房及会所部分饰品进行布置,具体布置方案以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及实际摆设的效果为准。
  二、装饰品名、装饰位置、数量、金额详见报价表。
  三、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其中B型样板间、会所元。总金额含包装、运输、搬运、安装费用,以及验收之前的保管费用。
  四、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五、布置时间、地点、方式:交货至工地,并于2年月日前全部安装就位完毕。
  六、结算方式:饰品全部安装就位完毕经甲方及设计师认可后,付清全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交由甲方。
  七、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协议书中的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经商定不得违反,任一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有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z市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如对已布置就位的产品款式、尺度有异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除货款相应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再另计。
  2。甲方指定z白士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为货物接收、保管单位,货物由甲方、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
  3。乙方同意在样板房展示期间,提供饰品定期保养服务,以便使饰品在房屋出售移交时保持良好状态。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饰品受损,乙方同意提供受损部分更换服务,费用酌情向甲方收取。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样板房合同15
  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年6月10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年6月1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
  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开发票)
  其中:
  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37500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46000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66000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
  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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