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购销合同 推荐度: 装修购销合同 推荐度: 玉米购销合同 推荐度: 材料购销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购销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篇1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盖章)(盖章) 地址:萧山区市心南路93号地址:临安市衣锦街465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连法定代表人:章长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571。82xx3152电话:057163xx7365 邮编:311200邮编:311300 日期:20xx0327日期:20xx0327 购销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项目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牌(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项目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系列推拉窗,系列平开窗。 三、“”项目铝型材用量:约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吨以下运费甲方按元车支付给乙方。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则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若要求T6状态则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基础上另加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则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20xx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身份证号)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工程项目铝型材应在年月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交货时间顺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影响交货时间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向乙方订货超过交货期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与资金占用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20元吨计算)。 八、甲方中途决定取消订单,而乙方已投入生产,则该批已下订单的产品甲方仍应在原订单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并支付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如确需退货,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可按退货当天的铝锭价减4000元吨加工费予以回收(回收铝型材重量应扣除包装物重量),喷涂型材还应扣减每吨50的粉沫重量及包装物重量。 十、包装:按纸质包装,包装物重60kg(5kg)吨。 十一、运输及交货方式:乙方协助甲方雇汽车运输,汽车司机代表甲方向乙方办理提货手续、卸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身份证号为:)(手机号:)负责签收,以上签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十二、验收方法 1、甲方若对产品数量、重量、包装有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给予更换。 2、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确认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更换或协商解决,逾期视为对产品质量无异议。但因卸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过磅在乙方仓库,若甲方验收的重量与乙方磅单误差每吨在3(即每吨误差在3kg)之内视同准确,超出该范围,应经双方重新过磅,过磅费由错误一方承担。 十三、付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方给予发货。同时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付万元人民币作为每次订货的定金,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以上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方可从货款中扣除。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单及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om。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一、甲、乙双方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二、甲方指定下单人、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并加盖公章)各壹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3 卖方:公司名合同编号:编号 卖方:公司名签订时间:具体时间 签订地点:具体地点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选择产品编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这一行自填具体时间前工厂交货 空一行 合计(计量单位,数量,总金额与自填那行相同,其他不填) 合计人民币大写(自填) 备注:此处不填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符合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如因品质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及索赔由供方提供,质量异议以本合同有效期为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工厂交货 四、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集装箱门到门交货,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纸箱包装符合出口标准,商标由需方无偿提供。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代表按出口优级品检验内在品质及外包装,同时供方提供商检放行单或商检换证凭单。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需方凭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在供方工厂交货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果供方未将有关票证备齐,需方扣除17税款支付给供方,等有关票证齐全后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合同15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卖方买方 (不填)单位名称:公司名 单位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人名 电话:电话号码 税务登记号:号码自填 开户银行:自填 帐号:自填 邮政编码:自填 购销合同篇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订 购销合同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信息 型号 规格 数量 颜色 单价 合计 合计 二、质量及要求、技术标准 以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标准及铭牌数据为准,甲方可保留不低于上述标准而改变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权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提)货地点: 2、交(提)货方式: 若由甲方代运至乙方指点的地点,甲方指定仓库内进行设备外观及数量检查,若乙方接货15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完好接收。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结算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甲方代办运输;其它(在“”内打“”进行选择)。 2、若由甲方配送,甲方于收到乙方运费后发运,多退少补。 五、包装 甲方应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标准进行包装,如果是因为包装的问题导致产品缺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 按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50KW以内的机型必须全款发货,其余机型需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交提货前付清全额余款。 八、设备安装与调试 1、设备安装必须由甲方授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安装商进行,否则,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2、设备开箱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人员现场确认签字。 3、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甲方给予指导。 4、在与甲方设备连接前,乙方应保证除甲方以外设备符合连接条件并严格遵守甲方设备安装要求,在甲方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操作。 5、调试设备过程中调试人员应按甲方人员要求进行操作。 6、未经甲方确认签字,自行安装、运行设备的,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7、调试完成后,甲方协助乙方与最终用户签署调试报告。 九、设备质量异议约定 1、提出设备异议的时间为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合格,若自乙方接货之日起个月,乙方不能满足设备运行条件或不通知甲方协助调试,视为设备合格。 2、无需经过调试的附件、备件和甲方提供的资料由乙方在收货当日对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检验,若未检验或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十、设备保修 1、甲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保修,保修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包括视为调试合格)之日起个月或自乙方接受设备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2、保修期内按照公司服务政策保修,因人为原因及安装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但甲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及其用户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对设备进行安装、操作及维护保养,否则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4、乙方及其用户未经甲方同意变更设备安装地点的,甲方不承担后续期设备保修责任和设备质量责任。 十一、乙方不能将本批合同产品用于除本合同以外的二次销售。 十二、对定制产品,合同产品型号以甲方最终提供的型号为准。 十三、合同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并货款结清后,合同废止。 十四、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不能如约结算货款,乙方承担违约部分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月日 购销合同篇6 甲方:湖口县xxx批发中心 乙方:xxx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乙方:玉米270吨、豆粕72吨、麦肤30吨;玉米每吨2600元、豆粕每吨4200、麦肤每吨2200元,总价10704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20xx年8月起,分5个月交底,每月根据猪场的需要交货,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分期付款:乙方押一次货款,即第二次付第一次货款。 四、产品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按时送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1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