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农作物种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农作物种合同范文汇总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作物种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作物种合同篇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第三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2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货地点为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案。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农作物种合同篇3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种植要求,向需方提供农作物种子,种子品种、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如下: 二、供方责任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三、需方责任和义务: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四、种子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承担: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年月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运费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年月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双方签字: 供方:需方:(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供方代理人:需方代理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4 供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月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农作物种合同篇5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农作物种合同篇6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品牌 商标 生产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数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