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书 推荐度: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装饰施工合同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施工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施工合同书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彰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附件一: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 乙方: 序号分项工程做法说明 一、地面部位 二、墙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门窗部位 五、家具 六、卫生间 七、厨房 八、电气、水管 九、其它要求: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 上海市家庭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乙方: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主村料报价单 甲方:乙方: 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乙方: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 元元元元 注: (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乙方: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检验签名合格不合格补验 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2)分项检验意见记录,印在反面。 年月日 附件六: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结算单 甲方:乙方: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元 2变更增加项目元 3变更减少项目元 4工程结算总额元 5甲方已付金额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元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七: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保修单 甲方:乙方: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注:对清包工工程,不实行保修)。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装饰施工合同书2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十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3 发包人: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户型结构: 套内面积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方负责提供,施工前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局和国家建设部共同制定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标准合同(乙种本)订立,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4、工程范围及内容:泰尔国际1、2、3、4、5、6楼按图纸设计要求与甲方指定材质购料施工,所有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5、承建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约壹仟万元整(实际金额以最后决算为准) 8、甲方现场代表: 9、乙方现场代表: 10、本工程包括项目(按提供幕墙施工图):1、2、3、4、5、6号楼所有塑钢窗、百叶窗、幕墙、栏杆、楼梯扶手 二、预算施工面积:塑钢窗、百叶窗、幕墙(约计)11500m2,栏杆、楼梯扶手约3000m。 三、合同承包单价: 塑钢窗:元m2;百叶窗:元m2;幕墙:元m2;栏杆、楼梯扶手元m(具体所用材质按乙方所提供材料报表作附件;如实际施工所用材质与报表不同,单价另行计算)。 四、工程结算依据 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的计算规则以及该工程竣工图为结算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约的担保金为柒拾万元整(小写:70万元整)不计息。 六、材料供应 由乙方按照设计要求供应。先提供样品按样品验收、检查。 七、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3、4、5、6楼盘每一幢做完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80,1、2楼盘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80,余下的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总工程款17,留3作为保修金,一年期满后付清。 八、履约保证金返还:竣工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九、现场签证 本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项目及工程数量增减,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变更及材料变更等,均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提出工程变更通知等,以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十、质量与检验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竣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按照设计单位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施工。隐藏工程双方应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单项合格工程标准。取得四川省遂宁市相关法定验收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 3、如果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国际、部标的不合格产品,或乙方未按照设计要求或国标部标相关安装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乙方不能因其保修期已过而免除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若甲方未及时付款,按1天计算利息。 2、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及现场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及时纠正。并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收到乙方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请款报告,甲方须在三日内将工程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十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完成本工程,未按时将经检验合格的工程交付给甲方,应支付甲方延期交付滞纳金100元每天。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如乙方未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或未使用约定之合格材料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整改,且工期不得顺延。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未按期整改超过(7)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每次。如乙方超过3次拒绝或超期整改,乙方应除依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可解除合同,乙方只能按已完工程之合格总量结算后收取70工程款。 3、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施工总包方的。管理,文明施工,违者甲方及总包方有权按照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乙方为雇佣关系,施工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有劳动法调整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无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十三、质量验收以《建筑幕墙工程及室内装饰标准及技术规范》(JGJ10220)(JG303596)。 十四、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交技术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报告,取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报告的日期。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来的全套报建、验收资料及竣工报告7天内不组织验收,应视为工程验收合格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甲乙双方即可办理结算。 十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结算通知书。 2、本合同结算办法按实际已完合格施工内容照实结算。 3、甲方代表在5天内不办理结算手续视为该结算文件批准认可。 十六、工程质保 十七、施工安全 1、乙方进场施工时,严格按国家及成都市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在施工中严格监督实施。 2、凡因乙方原因,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由乙方完全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如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先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费用,后由乙方向责任方追偿,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甲方对第二方的赔偿、甲方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 十八、施工条件 施工中的三通一平,现场障碍,前道工序的完工验收等,甲方应提前解决。施工用电、现场临设(脚手架)等土建配合及配合费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解决。 十九、报建报审 外墙工程如需立项报建报审,报建报审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建报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施工工期 1、本工程项目制作加工及施工工期:天。 2、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如因甲方不依约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从而造成工期顺延。如因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电、降雨(超过8小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二十一、甲方提供所有劳务人员食宿场地。 二十二、其他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合同履约担保金柒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上后,此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因合同发生争议,可要求索赔、调解或直接向当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三、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元的工程款; 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7。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8。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0。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小时方可使用。 11。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牌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2。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遍,刷面漆遍。 13。所有墙漆用色,色号,所有顶漆用色,色号。 14。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5。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 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元由甲方垫付。 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 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 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元与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 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 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小时内做出响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签署。 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 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本工程保修期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诺后,退还其工程质量保修金)。 五、合同价款 (中标价)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顺序排列)包括: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3。经甲方确认,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专人作为甲方现场监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现场管理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具体履行和承担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顺利实现。 (2)乙方负责办理消防许可证等相关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甲方的总体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4)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乙方采购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且交甲方确认,并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其中:基本履约保证金元,差额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合格后5天内,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8)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记录、竣工图纸、维护保养手册、质量担保证明书等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一套,并将施工过程中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计划和进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签订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作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个工程总量的,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甲方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作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按审定结算价格的,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违约金(如有),作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结算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并完成保修工程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账户信息若有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无法按期付款的损失。 九、工程竣工结算 1。本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量按实计算。 2。清单中漏项、错项、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其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均相 (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成综合单价后(材料价格除外)总价下浮10计取。 (4)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材料价格在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按招标人认质认价。 6。措施费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除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计取按川建发【20xx】10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7。规费按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 8。风险包干系数为3(风险包干系数的含义详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备注第2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和竣工结算,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对装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责任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 1。8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 2。2拟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联系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或者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合同总价按照双方协商的工程范围,暂定为元。协商以外的增减工程量,以投标单价乘以工程量进行结算;报价中未含的项目,双方进行协商,以进行调整。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防火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人员伤害等,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规定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用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内容 1、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它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15日共计35天。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需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同意由连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3、乙方要做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共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看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施工合同书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博皖置业售楼部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安徽博皖广场一期 1。3承包内容:售楼部内部全部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确认的装修施工图、预算等,以及甲方东大街售楼部空调、吸顶灯、LED屏等拆装 (1)包工包料; (2)包工部分包料; (3)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实际开工于5月22日竣工日期:6月19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一次性包干价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2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的施工图纸壹套(或作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就房屋装饰方案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陈茂焱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河北方舟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梅法祖。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2乙方工作 2。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并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 2。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指派袁小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赔偿; 2。2。6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总包单位的关系。 2。2。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8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设备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9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0组织竣工验收, 3、工期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3。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3由于工程质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5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4。2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4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不合格项目应由乙方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1乙方应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所购主材必须经甲方认可方能采购。 5。2乙方应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4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更换、重做并赔偿甲方损失。 6、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变更设计的施工。 6。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局部增加,甲方均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超过贰仟元时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报告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7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 (1)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3)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变更及增加项目按照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7。2双方协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新年前支付至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乙方按工程结算额开机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了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9、安全生产和防火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005支付滞纳金。 10。2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 11、保修 11。1本工程免费保修责任期:为1年。 11。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11。4由于甲方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另附施工图 (2)工程项目预算书:另附报价单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材料清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开户行: 账号: 装饰施工合同书8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户型: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4承包方式:第种方式: (A)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大包)。 (B)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半包)。 1。5合同总工期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6合同总价款: 金额小写(人民币): 金额大写: 二、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开工前,同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双方书面确认。 2。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1。3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暖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同物业办理好房屋装修手续,缴纳物业押金,协调做好小区内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开工前到竣工后协调并办理施工中第三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各项费用。 2。1。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2。1。5甲方对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 《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2。1。6不得有强令乙方施工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帖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一层无地下建筑除外)。 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2。1。7凡必须涉及2。1。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2。2乙方工作 2。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如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全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2。2乙方指派(设计师)、(质检员)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2。4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2。2。5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中乙方所涉及材料的环保及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2。2。6乙方在开工前到竣工后的施工过程中协助甲方办理各项第三方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2。2。7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三、工期: 3。1工期延误 3。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包括预收水电款、主材代购款、首期款、中期款等)。 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甲供材料或应由甲方选择或确认的材料未按期完成。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工程量进度达(完成水及部分电路隐蔽工程、吊顶骨架、门套、窗套及木制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厨、卫、台墙地砖进场并开始施工)或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竣工验收合格当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支付给乙方所欠款额每日的滞纳金。 五、材料供应: 5。1双方材料约定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定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2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3乙方采购的材料 5。3。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设计说明及预算书中双方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级、颜色等购买,材料到施工现场未施工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由甲方书面确认。 5。3。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双方确认的材料设备表不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5。4无文字约定的材料,甲方均在施工现场验收。有文字约定的材料或甲供材料,乙方按约定品牌、规格、价格等购货。 六、工程变更: 6。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定变更单乙方才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对此项目不负任何责任,并不负保修责任,甲方还因支付乙方由此发生的施工及材料费用。如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全部赔偿。 6。2变更增项的超过合同总造价的经确认后,甲方应预先支付给乙方全部增项价款;变更增项未超过合同总造价的经确认后,甲方应在支付乙方当期工程款时一并支付。变更减项的经确认后,甲方在当次支付工程款时,返还减项部分价款的,扣除价款作为乙方的管理费(由于乙方设计或施工不合理发生变更减项的部分除外)。 6。3由于甲方中途减项,若此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质量与验收: 7。1工程质量 7。1。1工程以乙方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质检标准为依据。如标准与《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发生冲突时,以此标准为依据。 7。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原约定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1。3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的标准执行。 7。1。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7。2竣工验收与保修 7。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通知单,水电验收时进行施工现场线路实景拍照,进行施工现场线路记录存档,绘制水电竣工图制作光盘提供客户。如甲方不在验收通知单上签字,则以乙方的验收通知单上填写日期为通知日期。甲方自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日期如期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三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验收合格日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的第三日为准。如甲方在乙方完工或接近完工时,甲方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方式使乙方不能再进入施工现场,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日为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日为准。 7。2。2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2。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终身维修。 7。2。4保修项目分类 乙方购买的所有材料及现场制安的工程项目乙方全部保修。如吊顶、隔墙、现场制做家具,水、电管路、漆类等。 乙方购买的成品现场安装的工程项目(如成品门、灯具、开关面板、成品橱柜、洁具、厨具等)属于制造商全保项目,乙方负责在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乙方负责全力配合甲方监督制造商对该项目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乙方负责购买的电器、设备(如空调、煤气灶、按摩浴缸、淋浴房、电器总控开关、漏电保安器、热水器、净水器等),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事宜、乙方全力协助、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甲供材料,乙方施工项目,不属乙方保修项目。 7。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类款项全部结算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卡,保修内容以保修卡为准,各类款项没有结算完,乙方不提供工程保修卡。如甲方拒绝结算,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保修。 八、工程结算: 8。1甲、乙双方于约定验收日前三日内进行结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甲方在施工现场将剩余工程尾款支付给乙方。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后,乙方撤场,将工程移交甲方。 8。2所有结算项目以双方合同预算书内项目及双方签定的变更签证单为准。 8。3如有增项,增项金额按乙方预算书价计算。 8。4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工作不能顺利完成,乙方保留现场继续驻留权利,至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在此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安全和防火: 9。1由于甲方原因(如私自指挥工人违规操作、私自与工人达成施工协议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和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自身原因中途撤场不再履行合同,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含水、电预收款)。 10。2若由于甲方违约,若此时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按房屋的销售面积支付乙方设计费,费用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二十元正(设计费包含度尺费)。 10。3一切未经双方预算书内文字确定的口头承诺或口头要求均不属于有效的合同条款,乙方有权不予执行该内容(此条款同样适用于设计工艺做法项目变更等方面)。双方无约定的施工做法均按乙方标准做法施工。 十一、设计成果的版权: 11。1属乙方设计的工程,设计成果归乙方。乙方可以对该工程完工成品,施工过程及甲方入住后已有家具,陈X物的成品进行拍摄电视、录象、照片,并且乙方有权在各种电视台、电台、媒体、杂志等进行广告、学术发表。 11。2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施工队直接就装饰工程的合作、中介、委派等活动进行洽谈、实施,如有发生,乙方有权与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损失。另甲方已在乙方的未发生施工项目的资金,乙方有权扣留作为合同终止的补偿,现场未施工材料归乙方所有。 11。3双方不得将对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设计及施工项目。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向天津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其它约定: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5。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15。2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及辅料清单); 15。3附件二(水电改造协议及水电工艺做法说明); 15。4附件三(主材材料代购协议及主材明细表); 15。5附件四(效果图及设计方案); 15。6附件五(施工图纸及水电路图); 15。7施工中的施工文挡; 15。8竣工保修卡; 15。9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它书面协议; 15。10补充规定。 十六、其他: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签证、公证)后生效。 16。2本合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知识产权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但维修及有关设计版权条款仍然有效。 业主:(签章)承包方:(公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民族:委托代理人: 现在住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9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装修的室内空间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小区或楼盘名称:。 3、住宅建筑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当前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价己互相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舞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贵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地方、国家现行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3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标准。 2、本工程由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提出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主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可先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通过的,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并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甲、乙双方确定。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贵任的,乙方负贵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公共管线、设施。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装饰施工合同书10 甲方(委托方):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被委托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联系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市区 1。2。居室结构规格:结构房厅卫厨阳台 1。3。施工面积:共计(建筑面积) 1。4。施工内容: A、施工项目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家庭装饰报价单》、《工程联系变更单》中所列项目为准。 B、施工式样及尺寸以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若无设计施工图则以文字说明为准)。 1。5。委托方式: 1。6。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共计:天 1。7。合同预算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2。1。甲方在合同签约时付给乙方工程合同预算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2。2。水电隐蔽工程验收后,木工或泥工进场之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预算总价款的50作为工程一期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2。3。工程中间过程验收后,油漆工进场之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5作为工程二期进度款,即人民币(大写):。 2。4。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工程项目变更通知书),增减工程项目和价款。变更款累计超过二千元时,应当即付清变更款,方可施工该变更项目;变更款累计二千元以内,则在甲方支付工程二期进度款时付清;工程中间过程验收后变更款累计二千元以内,则在工程完工前5日付清。 2。5。超出预算外的不可预计工程,经双方核定签字后,按变更项目条款执行。 2。6。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工程决算书,必须在5日内作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则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决算。 2。7。工程决算单价以甲方已签字的预算单价为准,决算时工程量据实结算。 2。8。甲方认可乙方决算(包括2。6项)后,工程尾款5必须在3日内付清。 2。9。若甲方拖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则顺延。甲方在付清应付款项及书面同意延长相应工期后,方可继续施工。 2。10。甲方不得私自将任何款项交给施工队及其它无关人员。合同款和变更款甲方必须交给乙方代表,必须取得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2。11。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交付房屋钥匙;甲方工程尾款付清前私自将家具搬入或使用房屋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义务 3。1。甲方义务 3。1。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1。2。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签字认可。 3。1。3。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支付物业公司所需求的装修施工押金及管理费;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用。 3。1。4。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登记、变更、验收等手续。 3。1。5。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环境。 3。1。6。如因施工需要确定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1。7。协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2。乙方义务 3。2。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2。严格按照《家庭装饰报价单》中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图纸或文字说明进行施工。 3。2。3遵守国家及湖北省或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和环保规定。 3。2。4。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组织水电隐蔽工程验收、中间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3。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2。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 4。1。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提前时,应与乙方协商,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需的施工费用。 4。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或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元天;若由于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赔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元天。 4。3。因设计或施工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家庭装饰报价单》所要求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格。由于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5。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对工程造成影响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4。因工程造价原因使用非标准非品牌的材料、设备由甲方签字认可,使用此类材料、设备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或施工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乙方方可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陪偿。 6。2。主要项目完工后,若甲方提出拆、改要求,甲方同意按公司的报价承担全部的拆、改费用,并预付拆、改费用预算的95,并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6。3。工程进行中甲方如有项目追加或变更,甲方必须在《追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或《工程联系变更单》上签字确认,工程变减项目原则上不得高于总价的2,若特殊情况,乙方将收取相关费用(变更项目总价款的10)。工程变增项目在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相关条款付清追加款项后,乙方才能进行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家庭装饰报价单》、文字说明和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收》(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7。3。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7。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及因复验造成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7。5。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时,乙方应做出水电路隐蔽工程决算并经甲方签字认可。若因甲方无正当理由不予签字,造成停工、延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7。6。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通知单为准)。甲方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须在三天内提出书面验收意见,逾期乙方将视同本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承担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第四日起开始的工程保管费用,每天按照本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万分之八计算。 7。7。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验收合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8。工程竣工以后,所发生的整改和维修工作日不计入合同约定工期之内。 第八条安全施工和防火 8。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8。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保修承诺 9。1。甲方在付清尾款后,乙方发给甲方《装饰保修证》,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二年,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至二年止。 9。2。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厨房、卫生间防水渗漏保修五年,终身维护。但由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乙方概不保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10。3。隐藏工程完工后3日内及乙方所购材料的认定应及时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停工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0。4。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解除合同,除承担乙方已发生的施工费用和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5)外,还应承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装饰设计费用。 10。5。因政策或人力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同时乙方进行已完成工程的结算,甲方支付工程决算价款,甲乙双方再协商解决善后事宜,并且均不向对方追究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1。1。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调解。 11。2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按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向乙方公司所在地的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期效 12。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保修期间除有关保修条款继续有效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 12。3。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 14。1。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补充规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11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综合布展项目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防火措施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须开具用火许可证。 2、冬季装修施工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均须制定专门防火措施,专和看管,人走火灭。 3、冬季炉火取暖要专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4、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6、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现场明火管理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须开具用火许可证。 2、冬季装修施工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均须制定专门防火措施,专和看管,人走火灭。 3、冬季炉火取暖要专人管理,注意燃料存放、渣土清理及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4、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6、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7、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6、手持电动工具均要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7、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8、使用电焊机时对一次线和二次线均须防护,二次线侧的焊把线不准露铜,保证绝缘良好。 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电梯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生产厂商的规定,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使用中定期检测。 2、卷扬机须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3、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5、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拔下插头。 7、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人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8、打开机械的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9、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放置。 10、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11、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防止高空坠落物 1、洞口、临边保护 (1)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中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栏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3)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5)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2、外沿施工防护 (1)外沿装饰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小于3m(高层建筑不小于5m)。 (2)外沿装饰脚手架须按规范搭设,特殊脚手架和高度超过20m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装饰用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3)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挂架应按规程支搭,设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操作人员须系安全带,吊钩须有防脱钩装置;使用荷载不超过1177Nm2。 3、室内装饰高处作业防护 (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登高爬梯。 (2)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梯子底部绑防滑垫;人字梯两梯夹角60度为宜,两梯间要拉牢。 (4)从事无法架设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带。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3、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4、高处作业的工人应备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5、高处码入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6、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栏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 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装饰施工合同书12 装饰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人):乙方(被委托人):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气变化造成施工难度,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3、在工程保修期内,如甲方人为造成损坏,要求乙方维修,甲方应全额付给乙方材料费及人工维修费。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水电工完,瓦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5,瓦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40,余款:5,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 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 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 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13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柳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取得上岗证书的个体工匠。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 2、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安全生产和放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复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壹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六、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家居装修协会、消费者协会或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预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姓名(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施工合同书14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取得上岗证书的个体工匠。 2、装修施工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5、承包方式:。 6、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到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总工程款人民币(大写)按照工程更改联系单决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30计元。木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计元。木工结束油漆进场前,支付总工程款2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合作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回固方案,经房产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证。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和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手续。如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的畅道、合格。乙方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邻里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的住户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施工内容及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联系单》后,方能进行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持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乙方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具体参照《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认可。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自己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费用每天100元,如每延期一天付款,支付未付款的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造成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二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算起。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家装协会、消费者或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种方式处理。 (1)提交东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实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装饰施工合同书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有因需要装修,经与乙方协商和实地考察,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及施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施工内容、做法、主材及造价,见附页。 施工工程总造价为(大写)税前价。 二、施工日期: 1、自共天。 2、安装灯具、洁具、及卫生清理不在此工期范围内。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1)设计工程量变化或变更。 (2)停水停电及非双方原因。 (3)经甲方同意的其它原因。 三、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中级标准执行。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双方均具有监察权。为充分保证质量合格直至完工,甲方应分阶段在两日内对乙方完工部分进行验收。 2、甲方分阶段验收并付乙方工程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六十即元作材料款、工费及搬运费(主材除外)。 (2)工程木制品基本完工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十八即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即元。(有工人代收) 3、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经公司签章的正式收据,付款即为验收合格。 4、甲方若无故不签收《验收单》或不付乙方阶段款,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合同权利,所有责任有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没验收,没结清尾款,乙方负责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五、其它规定: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有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费用有甲方支付。 2、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负责室内物品的搬动: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支付水电费: (3)负责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不拆除室内的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相应的部门办理手续,并交纳各种费用及物业押金: (5)施工期间甲方如需使用该居室,由甲方负责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甲方负责材料: 灯具、洁具、水电暖材料、玻璃、铁艺、门锁、轨道、布艺、五金件、合页、及地面主材: 4、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工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完成准备工作或未办理相关手续、没协调好邻里关系、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未及时验收未按阶段付款,合同签定后因各种原因对造价又有异议)造成延期或工程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付给乙方误工费:一星期后,乙方撤场:由甲方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总工费的百分之一付甲方违约金: 2、阶段验收时,双方对质量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有装饰协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负责施工修正,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但甲方不得以此退约,若同一项目连续修正三次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乙方停工和其它损失有甲方负责: 3、施工内容、设计必须与所签合同施工内容、设计一致,甲方变更施工内容、设计或另有质量要求,必须与乙方签定《施工变更协议》,乙方方能组织施工。如果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更改施工内容及原设计、做法或私下付款让施工人员购料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千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合同签定后,若中途退约,退约方应向对方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已造成材料和人工损失的,须按实际进行赔偿,并办理书面合同终止手续。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1、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双方当地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3、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4、本合同无公司签章无效。 5、保修执行乙方规定:保修期为两年。 6、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