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个人合同 推荐度: 劳务合同个人 推荐度: 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保安个人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抵押借款合同个人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个人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 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限届满前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 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个人合同篇2 原承包方:(以下称甲方) 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十年共计元。大写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3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拆迁房屋合同2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市(县)区(镇)街(路)号房主(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结构的住房幢间,共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年月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年月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共套间,层号,配有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等人一致签字同意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银行帐户: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盖章或签名) 地址: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年月日订 个人合同篇4 承租方(甲方):x11201、1301班出租方(乙方):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出车时间x年07月05日全天。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租金为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约定时间准时到约定处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服从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付。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时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8、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县)鼎晨花园欢乐林牺小区底层商铺,该门面建筑面积共89。9平方米。 2。门面房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再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为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期内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10的违约金。 2、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但必须取得甲方同意;期满如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3、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物业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管理物业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管理物业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果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不及时处理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3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100元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 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天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10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3页,一式2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合同篇6 个人住房出租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元, 共计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