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合同 推荐度: 钢材订购合同 推荐度: 订购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瓷砖订购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鲜花订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订购合同模板集锦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订购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订购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1、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2、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3、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4、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日内付款。 五、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 六、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九、补充协议:。 十、特别声明条款:。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签订地: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订购合同篇2 合同号no: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工业园奉金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订购合同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1、线材:GB1499。1202、螺纹钢:HRB335或HRB400GB1499。2203、圆钢:GB1499。120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磅计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价格: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价格;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价格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A:现款部分乙方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后,按第七条第1款价格格在1日内支付乙方货款。 B:垫资部分甲方须在年月日办理付款手续,在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C: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D。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 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订购合同篇4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供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有效期至年月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需方 单位名称:(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订购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就上述项目的订购,甲方委托乙方订取方式进行订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订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风险提示: 要求商家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品牌型号必须是标准用名,不能产生歧义,前后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另外,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违法则合同无效。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订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订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订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订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订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订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订购文件,请专家审查、订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订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订购办)备案; (二)订购文件报送订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订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政府订购网站、省政府订购网站、政府订购网站)上发布政府订购公告并发售订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订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订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订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订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政府订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风险提示: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八)接受政府订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订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订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财政局政府订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必须约定清楚。若是没有约定,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就很难追究其违约责任,风险又要飙升。 注意,违约金的数额太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但也不能太低,否则无法产生约束。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咨询律师。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订购合同篇6 甲方(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茶叶订购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品名(按四折一填) 名茶鲜叶 春毛茶 夏、秋毛茶 细茶小计 合计(粗、细茶) 项目 数量(斤) 参考价格(元) 合计金额(元) 第二条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第三条交售地点:。 第四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第五条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必须表里如一。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按合同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订购合同篇7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工商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乙方): 工商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1甲乙双方在此保证各自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权利并已取得有关签订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设备价款购进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2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件和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直接与供应商商定。乙方对自己的决定和选定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22甲方根据乙方的选择和要求,会同乙方与供应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签订租赁物件购买合同及执行购买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担根据乙方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23乙方确认甲方或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之间购买合同的标的物即乙方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盖章。 2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件或许可证明。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件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32租赁物件在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件的外观、性能、品质等,或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在租赁物件上标注所有权标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东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及乙方法人地位的变更,均不改变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4租赁期满后,乙方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费认购费(见附表所述)应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件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租金、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41乙方应严格按附表或第43条所规定的金额、币种、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赁物件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符时,甲方在确定租赁物件实际成本后,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43前款所述变更不属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租金调整通知书》中载明的金额、日期、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货款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可能发生的款项由乙方承担,但与租赁业务有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时,不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费用。 46手续费按附表计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47其他费用的支付: a若租赁物件概算价格未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或产品税,如有前述税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缴纳,乙方应于约定交货期前30天将估算税款汇至甲方,并附寄海关出具的减税证明(如有),如因乙方延迟提供估算税款或减税证明而发生的海关罚款、未减税征收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等。缴税后,甲方按实际税款额同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b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手续费和财产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c国内转运费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条租赁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赁期限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赁期限为不变期限,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租赁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货款之日,即资金从出租人账户划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达出租人账户日为准。 第六条违约金 61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应按附表或《租金调整通知书》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每日收取延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收货 71租赁物件由供应商按附表规定的预计交货日期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7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在收货后10天内将租赁物件的收货单交给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合同中约定甲方所有的索赔权自动转移给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货后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货商延迟交货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等属于供应商责任的情况时,由乙方向供应商行使索赔权。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乙方承担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选定的租赁物件不能达到乙方设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形态、质量和权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物件进行改装,改装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5除购买合同中支付租赁物件货款条款外所发生的其他争议以及索赔、仲裁等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76乙方若违反前述任何条款,或出现前述任何情况,乙方仍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八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权自动转移给乙方。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办理索赔事宜。 82在使用租赁物件期间,由于责任事故导致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或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乙方仍负有按期偿还租金的义务。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9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保管、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物件维修、保养所产生的一切效果均属于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换租赁物件的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原制造厂出的同规格、同型号的零部件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3租赁物件在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办法 10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在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乙方均需按期缴纳租金。 10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以预定损失赔偿金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以后甲方随即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的所有权转交给乙方:秏n1每期租金1(1赔偿金折现率)n其中:m总期数已缴付期数 103前款,若有同型号同价格或不同型号不同价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计算损失赔偿金后,按毁损或灭失的物件的实际价格占全部租赁物件实际价格的比例确定部分租赁物件毁损或灭失的损失赔偿金。 第十一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11若租赁物货价未包含运输险费,乙方应在货物装运前以货价的10为标的投保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运输险并承担保险费。自租赁物件运抵乙方交货地点之日起至租赁期满之日止,乙方必须投保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并连续投保至本合同终止时为止,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 11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险金由甲方领取。 113根据本合同第102条c项由乙方支付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抵偿;如果保险赔付款项不足抵偿乙方应付款项,乙方仍应清偿不足部分。 114根据本合同第102条a、b项的约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金,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115如果租赁物件的损害不属保险赔偿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116发生部分损坏后至租赁物件修复过程中,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条租赁保证金 12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赁保证金,并在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122租赁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并调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息。甲方在租赁期满且承租人清偿所有租金、违约金及其他款项后将租赁保证金归还乙方;或在租赁期满前且保证金本金足够抵扣未清偿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于每期租金付款日将保证金逐期抵扣未清偿租金,抵扣的顺序为从最后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赁保证金经抵扣后的余额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应按期支付该期租金的差额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并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规定的一切支付义务。 124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处置租赁保证金用予抵扣乙方应付的剩余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3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乙方破产时,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措施,必要时可采取诉讼措施: a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应付款项; b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件,并有权处理租赁物件及抵押物。 133处理租赁物件或抵押物时,若有补交税款,应在处理所得价款中扣除;若处理租赁物件及抵押物后价款仍不能清偿,乙方应对不足清偿部分继续清偿。 134在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转产、被诉、被查封、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务结构和销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明显迹象表明乙方无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等情况,甲方可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经济担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证人并签订抵押合同或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担保法规定办理登记后生效。 142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证人负责清偿。 143乙方的保证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将无条件、无异议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151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提供租赁物件作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61乙方在满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决条件(此些必须是真实及无误导的)及没有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根据乙方付款通知书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时向供货商支付租赁物件的货款,并以支付货款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满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支付货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货款,本合同则以支付货款日为生效日,乙方有义务尽快满足先决条件。 163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必须起租,否则本合同作废。 164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自行终止。 165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对甲方为准备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资成本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171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义务或使用租赁物件,均不属越权行为或以任何方式违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叙述及对所有先决条件的满足均为真实及无任何误导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情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乙方亦承诺每月将其主要银行账户的对账单传真或邮寄给甲方。 173合同签订后递交甲方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17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补充或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5本合同内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无效而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执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其他融资租赁合同及或其他相关文件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作本合同同时构成违约,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保证人应首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82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83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合同需要仲裁或诉讼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律师费用在内的一切仲裁、诉讼及执行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甲方保管,待办理公证、保证、抵押等手续时备用。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