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 推荐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律师事务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律师事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律师事务合同篇1 雇佣方:律师事务所 受雇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一条合同依据: 。(说明:根据《XX市律师事务所雇佣合同管理办法》及《雇佣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所《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受雇方申请在雇佣方从事下列工作: 。(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雇佣方同意受雇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雇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雇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雇佣方无法为受雇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雇佣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雇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雇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雇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雇佣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受雇方的工作内容: 。(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受雇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受雇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受雇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受雇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受雇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说明:《XX市律师事务所雇佣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由于受雇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 雇佣方(盖章):律师事务所受雇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律师事务合同篇2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受聘用人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聘用下列人员,均应与受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不占编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不占编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合作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四)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第四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 (三)报酬。 (四)福利与保险。 (五)工作纪律。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其它内容。 第五条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六条合同中应明确受聘人的律师种类、行政辅助工作种类、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物质奖励。合同中应对受聘人的报酬种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辅助人员及领取固定报酬的专职律师每月报酬数额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第八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明确规定必须设立的保险以及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外,合同中应对受聘人是否享有报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务所是否为受聘人设立商业保险或加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及其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对合同解除时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约定。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向受聘人全面介绍事务所情况和规章制度。受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其遵守律师事务所所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事务所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造成律师事务所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聘用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四)受聘人调转律师事务所或调出律师行业的。 (五)受聘人成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为占编律师。 (六)到期未续聘或未申请续聘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师事务所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注册。 (三)受聘人被停止执业。 (四)受聘人未通过年检注册。 (五)受聘人申请不注册的。 如果受聘人对上款所规定的情况负有责任,则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动解除,其解除期限顺延至所规定的情况消除为止。 第十三条受聘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间患疾病,律师事务所仅在合同规定或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义务。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执行职务的,其期间计入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解除时,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其他工作证件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因受聘人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产假时间依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计入合同期间,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律师事务合同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乙方到甲方实习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实习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内容为。如果乙方不适合甲方安排的实习岗位,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第二条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实习地点 乙方的实习地点为甲方的办公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场所。 第四条实习待遇 乙方实习期间享受以下第项约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实习补贴元,于每月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不予支付实习补贴。 3、其他待遇:。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实习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实习岗位,指派实习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实习指导。 2、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相关的实习设备。 3、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2、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产岗位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实习。 3、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商业机密。 4、不得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料、技术等条件从事与甲方安排任务无关的活动;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实习期间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图书、报刊杂志、项目资料。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有欺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尽量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实习机会。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本协议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2、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该保险赔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1、实习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后,可进行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律师事务合同篇4 姓名: 部门: 职务: 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为担任甲方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担任甲方岗位。 1。2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的工作内容根据事务所发出的岗位职责通知书确定,岗位职责通知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点的安排: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点;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户方工作;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作的地点。乙方到达该工作地点实际上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工作地点的安排。 2。3工作岗位 (1)甲方可以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乙方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到岗三个工作日内,未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3)乙方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根据相关制度相应调整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但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拒绝接受上述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本合同内容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3。1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原则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3。2甲方可以报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工作、休息、休假时间均应在确保乙方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安排。 3。3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计算标准 4。1乙方在担任岗位期间,工资待遇依照甲方的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如乙方的工作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每月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税前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第一年工资为每月工资元。 4。2乙方在工作满一年后的待遇按照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由甲方按照考核制度对乙方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确定,或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3具体工资结构根据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工资均为税前工资。当月工资原则上在次月日前发放,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5。1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办理的各项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定办理。保险金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乙方个人承担,并由甲方在给乙方发放工资时一并代扣代缴。 5。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文件办理。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遵守甲方的章程、合作人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 6。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以及所属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规范以及规定的操作流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6。3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并接受甲方或所属部门的考核; 6。4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6。5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6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其它企业或者机构兼职; 6。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未经甲方授权许可或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甲方、甲方客户 或任意第三方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为个人目的及任何非甲方利益之目的而使用或散布。 7。2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力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扩散或泄露。 7。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其自身工作职责而有必要向任意第三方人员所作的披露以及法律有规定有要求时,乙方可以披露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但应在该等事实发生之后立即将披露的理由、对象、内容等书面通知甲方。 7。4乙方从甲方离职时或乙方从事或参与甲方的某项专门项目工作结束时,乙方应立即将与上述保密信息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帐目、文件、记录、报告、图纸、报表、软盘、磁带、磁碟、影音、图像、案卷、纸质文稿或电子文档资料等)完整地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 7。5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上述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复制件)带离或隐匿。 7。6脱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7。7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年。 7。8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其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8。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8。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隐瞒等不诚信行为的; 8。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6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或需说明)的事项 9。1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甲方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到甲方工作,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证明; (3)本人离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 (4)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汇总表。 以上证件(1、2、3)乙方应当出示原件供甲方审核,并将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赔偿责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2乙方违反甲方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杭州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或者依法解决。 1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年月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11。4如甲方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1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6《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如有)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事务合同篇5 编号: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事务合同篇6 律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依据 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及本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牵头负责聘用方所涉上市、增发、重组并购等证券类律师业务以及专业律师的培养。 第三条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承担合同期内的律师注册费及存档费: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受聘方的工作内容由聘用方规定,受聘方承诺服从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证项目工作质量。 第五条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 工资的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支取工资; 月固定工资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 项目提成比例为:扣除税收费用后项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条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下限为受聘方办理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受聘方承担。受聘方并自行承担日常交通、通信、停车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律师业执业规则。 第八条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应规定与业务安排办理; 受聘方违反法律、主管机关规章制度及聘用方有关管理规定,经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给聘用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调离律师事务所时受聘方应当赔偿聘用方曾为其单独支付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广告性费用及当年度注册费用。 受聘方离开律师事务所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携走或销毁聘用方任何资料、文件、财产等,并继续承担为聘用方保密的义务。 受聘方离职需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个月期满方能办理离职手续。在此期间不得以个人名义联系所内客户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离职不应影响所做项目的持续、质量和妥善完结。 第十条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受聘方以合伙人名义加入聘用方,与聘用方所涉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公章) 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条款约定。并承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约情况,自愿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处理。 日期:年月日 律师事务合同篇7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仁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并依约收取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代理费。 四、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必须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因本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特别约定: 1、本案为风险代理,本案胜诉以后,三个月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2、本案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本案所需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及法院所收取的相关费用或者不协助乙方办理案件、不提供乙方所需的证据材料,甲方必须无条件支付乙方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3、本案代理费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由三都县人民法院吴昌学同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连带责任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年月日 律师事务合同篇8 乙方确认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营业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部门职务 第二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职务职称晋升 (一)甲方根据乙方受聘的工作部门和工作职务,以及甲方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作级别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础工资不低于人民币元。并将根据甲方规定的《工资制度》等考核办法,对工作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工资总额不可低于元。 (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每小时元付给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按每日元付给报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元付给报酬。 (四)乙方在奖惩、职务考核和提拨方面,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五)乙方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方面,按国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医疗、伤残抚恤费、休假、养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当乙方享受这种待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消失时,甲方可以减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给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应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商务惯例业务操作规程。 (三)乙方应保持身体健康,加强业务学习,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满或解聘、辞聘后的一年半内(即整个在岗期和下岗后的日内)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应爱护由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