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分包合同 推荐度: 土建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拆除工程分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分包合同模板汇编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篇1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分包合同篇2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施工软件园二期810楼瓦工610楼干挂等工作量最终数量总价以现场审核为准。 二、甲方指派陈恕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高志春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 三、承包方式: 四、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质量等级:合格 六、保修期:两年 七、施工内容: 合计: 八、双方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安全,如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相关的设备(配电箱、电气照明、施工用水)配合乙方现场施工,甲方尽量改善现场施工条件。 2、人员食宿 3、运输费用 4、施工前提供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一份,并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乙方在签本合同的三天内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进行登记,并提供一份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按甲方总进度表),编制月、旬工程进度计划,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为2000元天进行罚款。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做好分项、分部工程交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未进行检查验收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验收合格工序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后,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工作进行负责,并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同时严格按国家定额的损耗控制好材料,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实际施工时有超标的需甲方认可。不得产生相互扯皮现象。乙方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工作面,无工作面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解决。 6、必须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吵架,不得斗殴,如发生矛盾应通过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或上报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对责任方进行500元的处罚。 7、必须按照质量目标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达到原定质量等级。如工程最终质量达不到原定质量等级要求,则在结算时按原应付的80进行结算。 8、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合理分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得到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处罚200元次。 9、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如违反,除严肃教育外,进行200元的处罚,再次发现开除出工地,并再处5倍的罚款。 10、乙方(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11、乙方负责工人的社会保险,乙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包含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用工费用。 13、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4、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负责处理一切工伤事宜。 九、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款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4 承包人(甲方):(全称) 分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结算依据: 2、本合同为价合同,结算单价按照结算依据为,工程量以发包人对甲方计价工程量为准。合同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所得税及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和风险费用等所有内容。合同价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合同总价暂定: (大写)暂定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月日竣工,总工期天(具体以本工程发包人的节点要求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各方组织的验收。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工程的报价书(如有时); 4、本合同适用条款;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分包合同篇5 发包方(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理人: 法人住址:电话: 乙方:代理人: 法人住址: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签约地点: 分包合同篇6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52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3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关于材料的约定 6。1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800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附则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邮编:电话: 分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邮编: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7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路面底基层、基层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共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整(小写RMB: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15,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乙方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出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一七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陆良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第号楼的模板单项工程劳务(人工费单包工)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 一、工程名称:陆良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陆良县 三、承包方式:单位工程人工费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图纸答疑中的全部模板工作内容。(备注:层次为。 五、承包工期: 执行甲方与总承包签订的。合同工期 六、费用标准: 1、承包单价按模板模板展开面积每平方准,下面按计算,车库按展开平方计算,计价支付,此价格为合同包干价,《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小型工具、劳保用品、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过程中随时砼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代表,电话,乙方派同志为乙方现场代表,电话,负责履行本合同中的约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9 工程承包人(甲方):负责人: 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套红印章留存。 承包方一旦没有严格审核分包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的,造成合同无效情形,甚至给承包单位造成额外损失。劳务分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资质证书号码(及有效期):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面积: 第二条承包范围 1、人工挖运土石方、回填土; 2、现浇砼工程(综合)、支模(含脚手架)、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构件制作、安装; 3、砌砖;铺贴花岗石、广场砖、柱面、柱头、瓜米石地面及抹灰; 4、安砌青XX沿及草坪路沿; 5、二布六油防水层;脚手架搭拆;梯踏步贴面砌、缸砖粘贴;建筑拆除(含除渣)、搭建临设; 6、零星估工等(除水电安装及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承包金额 1、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2、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元工日;结构木工元工日;装修木工元工日;钢筋工元工日; 砼工元工日;油工元工日;抹灰工元工日;架子工元工日; 水暖工元工日;电工元工日;壮工元工日;;;; (3)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元平方米;地下结构:元平方米;初装修:元平方米;水电:元平方米;;; (4)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元平方米;屋面防水: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元平方米;水泥砂浆: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元平方米; 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标准补偿。 第四条工期(三个月)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 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劳务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期间涉及到的劳动关系也需要专业的人员负责管理: 1、发包人劳动力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劳务承包人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求劳务承包人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用以备案;要求劳务承包人劳动力管理员每月提时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工资支付表》、《考勤表》。 2、承包人劳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备案;严格记录考勤并按时进行工资结算,每月按时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应当避免触犯劳动法律关系造成不必要损失;建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将合同交由专业的律师处理,律师能依据具体情况定制有效的解决方案。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券元,现金元,每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 (二)每30天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达不到则支付、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日内付足总额的,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四)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结算;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与乙方作结算。 第九条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誉损失也不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委托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