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中介合同 推荐度: 劳务中介合同 推荐度: 保姆中介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中介租房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中介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介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介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丙方(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为市区路号单元户,建筑面积?,口购房合同号口权属证号。 第三条该房产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产仅作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该房产租金为元月,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整)房产租金支付方式:口月付口季付口半年付口年付口其他。房屋押金元,租赁期满如无损坏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产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交纳租赁期间的口水电费口煤气费口暖气费口物业管理费口电话费。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产的使用安全。该房产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主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前需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在接到乙方请求后,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产内部结构及设置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一方可施工。对乙方装饰装修部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力中的任一种: (1)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间,甲方转让该出租房产后,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产,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房产交接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乙方交还甲方房产不得影响房产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产或甲方因房产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产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按照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产。乙方应按照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产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拆改变动房产结构或损坏房产;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口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口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甲方交房日水表数、电表数、煤气表数等相关内容见物业交接表。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方签(章)后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租房中介协议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20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相当于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中介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方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 (明细清单)水表读数度,煤气表读数度,电表总读数度,峰度,谷度。防盗门钥匙把,电子门钥匙把,车库钥匙把。 1、 2、 3、 4、 十一、中介方义务: 中介方在受双方委托后,有责任积极为双方寻找合适的物业或客户,并促使租赁成功。在甲乙双方成交同时,中介方在收取中介费后,责任自行解除,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中介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中介方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中介方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中介合同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通辽市开鲁县()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通辽市开鲁县()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通辽市开鲁县()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6。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以下简称甲方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承建商)。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 第1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中介合同篇3 甲方:深圳有限公司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融资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个人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介绍客户,从事客户开发。 2。乙方成功开发客户后:(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且资金到位),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个人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个人代理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该笔贷款金额,所需承担的利息费,贷款业务的有关进度。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各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融资部门贷款申请,以保障贷款顺利进行。 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介绍服务”,无权代理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实名准则:在从事中介业务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居间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本协议,从银行放款起,甲方按月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报酬。 2。乙方的中介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于次月20号存入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账号(账号信息见下表): 3。乙方中介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个人代理合作关系。 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个人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人代理商管理办法》(附件一)、《业务授权书》(附件二)、《个人代理商自律承诺书》(附件三)为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日至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深圳有限公司乙方(个人代理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中介合同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鉴证日期年月日 中介合同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编号:()NO0000000 住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件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 2、附属设施、装潢情况。 3、该房屋的性质为:,原出卖人为,购买该房屋的购房款元,甲方已经向原产权人全部交齐,并取得了该房屋产权证书(产权证书中注明:)。 4、该房屋是甲方个人合法财产,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 三、房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附属设施、装潢价款元(大写),总计元(大写)。 2、付款方式、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一次性(或分期,写清具体支付时间)支付给甲方(或丙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四、房屋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2、甲方在交付房屋的同时,应将该房屋的权利证书及相关资料交与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原始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物业费等费用的凭据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资料。 五、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出卖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2、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并将产权证办理在乙方名下。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后90日内,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取得署名为乙方的该房屋产权证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办理,通过诉讼或其他渠道要求甲方办理,并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 3、乙方未取得署名是乙方的产权证前,如该房屋出现拆迁、重建等情况,购房款、房屋拆迁补偿、房屋置换等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再另行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所获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仍然有义务协助第三人办理该房屋的有关事宜。 5、乙方在购买房屋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6、丙方仅提供相关房屋买卖信息及良好的中介服务,促成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纠纷与丙方无关,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或反悔、或不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或因产权不合法、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时,除返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乙方购买该房屋 后,不得再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因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和使用该房屋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给付丙方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甲方(配偶):年月日 身份证件号码: 年月日 丙方: 经办人: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合同正文部分不要手填,均采用机打。 2、房屋的共有人(夫妻)应作为本合同共同的甲方签字,或有委托授权书。 中介合同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苏州张家港市小区号楼室的房产(普通住宅)给乙方,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自行车库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该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 本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该购房定金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当日自动抵作购房价款。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至张家港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缴交税费,办理过户前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给甲方,甲方出具首付款收据; 2、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贷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贷款,签订一切相关合同,办理其他一切相关手续。甲方应准备好办理按揭手续所需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3、若乙方贷款申请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扣除定金后)应当于合同解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除此之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时间以贷款银行的实际放款日期为准,若乙方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足,则乙方应当于实际放款日起日内将差额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5、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付款以人民币的形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乙方付款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付款到达甲方的指定账户后,乙方完成付款义务。 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6、甲方中任何一人以任何形式收到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视为甲方全体收到该款项。 第四条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购房首付款元整(大写:拾万仟佰元整)并且双方签订《尾款支付协议》后当日内为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房产过户手续。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第二期房款元整(大写:拾万仟佰元整)后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该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风险转移,房屋装修装饰、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相关物品及费用承担 乙方已对房屋构造、装修装饰、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相关物品(详见附件二)等情况做充分了解,房屋装修装饰、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相关物品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屋装修装饰、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相关物品(详见附件二)的价格,甲方不得拆除以上设施并保证以上设施均可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遗失或损坏,按照该设备市场价赔偿。 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以及银行按揭贷款等手续。 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3、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4、甲方承诺在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后日内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合同,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合同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凡在本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日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违约金元。 5、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甲方原因(虚假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可选择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 2、乙方是共人。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合同篇7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范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