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最新 推荐度: 室内装修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元 甲方已付金额元 增加工程金额元 减项工程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结算应付金额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年月日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 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3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目录内只列大标题)及标题(目录内所列的大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一、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首行缩进4个字符);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A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A3纸的必须折叠成A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A、商务标B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以前送达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在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或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xx〕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上、下限值)。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XXXX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建(20xx)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人(盖章) 二OXX年月日 XX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章) 二OXX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4 我单位拟新建XX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报经市计委批准,该工程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条件及投标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XX路1 3、计划投资1700。00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1700。00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含灯饰、卫生洁具及相应管线)。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X建价〔20xx〕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X建定〔20xx〕第09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20xx〕第011号文。 22、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采暖通风、管线敷设):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X建价〔20xx〕第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开标前,建设方按有关规定预缴劳保基金,开标后按实际规模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总造价)。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XXX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即招标时未予以计算或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XXXXX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含备料款、进度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2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2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XXX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XXXX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16:00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09:00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XXXX。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XXXX。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A: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即工程名称、范围、报价、质量等级、工期、保修承诺等);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 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B: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且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亲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德原则,双方酒本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装修工程概况: 1、装修地点: 面积:164。75平方米;户型:6室一厅两卫 2、装修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3、装修总价造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陆佰柒拾捌元整184678。00元。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开工日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计算;工程期限大约为90天,自开工之日算起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德非承重结构或设备光线;负责到有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要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三、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期延误 1、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按约定完成其应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负责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期保修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承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甲方向乙方分四次进行付款 1、开工后30日内根据乙方装修进度支付首期费用。 2、开工90日内根据乙方装修进度支付二期费用。 3、工程结束后,验收合格,扣登记总工费的3做质量保证金外,全部结清工费。 4、保修期满,如无质量问题,所扣3保证金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惩罚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火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修理工期不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50元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有有关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解决。 1、提交都匀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营业执照号: 民族: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8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十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是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元。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 3。2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需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和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是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工程竣工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4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款项名称 汇款时间 款项包含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首期款 开工前三日 工程造价60 第二次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35工程更全款 第三次 尾款 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政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保修范围。 12。5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有关具体事项 13。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们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至物业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没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节解决。市消费者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 15。3双方不原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作为本合同的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则及其他 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本合同一式分,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17。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 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就位于地点,面积的装修工程委托乙方装饰施工。 2、工程内容:按双方答案认可的预算表中所列项目对照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3、本工程制安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工程期限:共天,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工期不含土建,空调、暖气、智能家居等设备及软装配饰等安装时间。 5、因施工项目变更、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误,竣工日期顺延。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项共同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付对方工程预算价的违约金。 2、双方必须对本装饰工程的设计图、预算表签字认可,并各执一份;签订合同后,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如某一方要求变更施工内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相应修改预算和工期,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订认可。若其中一方不签字认可,则按原合同施工。 第二项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创造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的条件。其中包括:乙方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及管理费用(如乙方违反或损害甲方所在物业的规章制度及公共财产,由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现场水电并保持正常,协调邻里关系。 2、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根据乙方提出的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进行采购并送达施工现场,交乙方验收并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因甲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发生问题或未要求乙方验收签字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不得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将手续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交乙方,否则乙方恕不施工,甲方自有或另外请他人进行改动乙方概不负责。如需改动煤气和冷暖气管道,请甲方聘请其专业公司,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 4、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负责超出小区范围的装饰垃圾运送,如仍需使用施工现场居住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与消防等工作。 5、甲方业主若为多人,乙方只认可甲方全权代表的意见,如有变动需有甲方全权代表答案的全权委托书。 第三项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本工程的相关手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负责验收甲方所购材料,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并妥善保管。如乙方代购预算书指定材料,必须交甲方验收并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天内未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视同验收。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规定,施工安全自行负责,保证治安,不发生影响邻里关系的行为。 4、保持施工现场相对整洁;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负责将施工垃圾运送至施工小区指定范围内;竣工后打扫施工现场,请甲方在客户满意评价表上评价。 5、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负责乙方施工项目的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维修费及交通费另计。 第三条变更 第一项工程项目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方案、变更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时,须提前与乙方工程监理联系,共同签订该工程变更单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施工。已施工项目不允许变更,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该项目损失。甲方凡私自与工人变更施工内容或未办理变更相关手续,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不负责此施工项目的售后维修。 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有所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变更解决。 第二项工期变更 1、因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水电不正常、不可抗力和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下,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他负责的工作面影响工期的,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未按时到位,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返工费用甲方承担,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而返工,退工费用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如导致工期顺延,则按50元天予以赔偿。 5、部分工作(如验收)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不予及时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影响了工程工期,合同工期顺延,如因天气气温低于5度(水性漆8度)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制安合同价的60,即人民币元,款项到账后乙方将在工程地点达到施工条件起的二日内进场施工,在完成水电及验收合格后支付30,即人民币元。吊顶造型、家具门窗基本制安结构(成品家具除外)后,甲方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制安合同价的35,即人民币元;双方验收合格三日内进行工程结算,尾款5人民币元;如果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故拖延结算时间,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尾款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房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2、变更金额:变更增加部分需在交纳二期款时同时交纳;二期款后变更增加需及时交纳此费用后再施工该变更部分,否则恕不施工。变更减少部分在双方结算时扣除。 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结算单》,经甲方核实后结账。 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财务代表(所有款项)。 5、此合同价不含任何税金。 第五条验收和保修 1、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止,双方依照所签字认可的设计、预算、变更单和有关约定,就材料、基层结构和饰面三个方面逐个项目验收,施工过程中,分别对隐蔽(水电)、结构和吊顶工程进行验收。乙方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 2、总验收一次不合格后,乙方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返工(此工期不在合同工期内),再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收齐结算款同时,给甲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卡,如未验收结算,甲方入住视同验收合格。 3、下列内容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由甲方承担费用):房屋土建问题、玻璃及其它易碎易用损物品,由于甲方未按规定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因甲方所购材料而产生的问题,非本次工程本公司人员施工项目和私下委托公司人员的项目,未验收和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甲方不根据装修设计电路容量用电、超负载造成的损坏,超过维修期后的维修。装修交付使用后,如出现墙面开裂问题,经甲、乙方现场共同查明,如属未改造的原墙粉灰抹平层开裂,则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选购主材时,建议优先选择乙方指定材料,乙方指定材料所有产品保证集团优惠采购,厂家质量和售后保证、价格低于同一产品市场价。 2、甲方自购材料或定制产品请选择品牌好、资质齐全、经济实力和售后服务好的经验产品,由于甲方自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安装、设计误工期及造成乙方施工工程(墙面、木制部分等)损失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基层处理,交付材料商安装后由于甲方所购产品质量等原导致的售后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在乙方以外渠道购买的大面积大理石等主材材料,乙方原则上不负责铺贴,门槛石、波导线除外。需由乙方辅贴时,应由甲方提前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甲方签字后的材料商标准辅贴图和设计示意图。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和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如果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甲醛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取消,如甲方在进场后取消项目,赔偿乙方实际发生的损失,并在取消项目的同时办理损失签证。 6、如工程变更,变更项目的金额根据预算单价及签订施工合同的优惠比例相应增减,如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结算时将取消相应优惠。 7、本合同优惠在本工程竣工结算时体现,不得同时享受两种优惠。注:工程制安造价低于3。5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350元恕我公司不予施工,制安部分低于4万或每平方(以建筑面积为准)低于500元不享受任何优惠。 8、本合同预算以外的甲方自购项目,私下将资金交付乙方设计师、项目经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办而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报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进场的,按最新报价执行。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其他: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1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法人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身份证号: 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丙方: 社团登记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2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2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房屋间数: 2、建筑面积: 3、装饰装修项目、内容: 4、规格 (详见甲方签名认定的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工程委托方式(下述三种方式选择一种,甲方或乙方供料的,应填写材料清单,双方签名确认):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四、工程期限天。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工程图纸提供方式: 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已确认的图纸3份给乙方作为施工依据。如图纸变更或不符,双方再进行协商修改,重新确认。 第二条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双方商定,本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1、总计方式,每平方米装饰造价元。 装饰价款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 2、逐项计算方式: 1)材料费元; 2)人工费元; 3)室内建筑物拆除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以上合计元。 二、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首期款元。 2、工程进度进入阶段(年月日)再付款元。 3、工程进度进入阶段(年月日)再付款元。 4、工程全部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即付清工程余款元。 5、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步的矛盾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6、双方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其他付款方式。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项目和价格。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三、工程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产品、设备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明码的。价格作为本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产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误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天按人工费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从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以下原因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 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 3、不可抗力。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于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不及时作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范围指(1)电器线路和电线保护装置。(2)水管。(3)家用中央空调。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五、工程结算 1、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五天内将工程款付给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1天起,按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装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三、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约,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汕头市装饰协会或汕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一、甲方负责提供电源、水源给乙方使用,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二、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扰民及污染环境。 三、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把交给乙方的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o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依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内容。 o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必要,可将合同文本增加壹份,提交汕头市装饰协会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o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业主):乙方(单位名称):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3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4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信息性房屋(组团栋单元室),经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三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四个房间)铺木地板 2、两个卫生间做防水,铺地砖及瓷砖 3、主卧卫生间安装马桶及台柱盆; 4、公用卫生间安装台柱盆; 5、厨房做防水,安装橱柜; 6、包卧室、卫生间门 7、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要求的装修标准,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价: 按照附表价格,由乙方采购材料并安装。如有变更,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单结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现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剩余装修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