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推荐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物业保安服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物业服务合同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1 商铺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号楼层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国美第一商街号楼层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服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为铺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年度缴纳。 甲方应在每年月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甲方应交费面积为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法定税费; (11)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此专项维修资金即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所指资金) 第十九条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20。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0。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0。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20。4装修及改造 (1)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装修、改造的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商业房屋装修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审批的各种手续,乙方在保证商铺结构安全、消防规范和各系统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甲方的正当使用要求。 (3)装修或改造时,不得对物业的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建、增建或改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物业或整个商街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物业内部公共区域、外立面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在商街内的一切经营及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业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等行为。 20。6由于甲方的原因给房屋结构或设施等造成损害时,须赔偿由此对乙方或商街内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0。7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0。8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2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2。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优雅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甲方将学校的公共区域、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外包给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物业保洁工作外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名称 保洁外包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 三、合同范围 学校公共区域、行政楼、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信息楼、驾培中心、中心广场及食堂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合同内容 (一)学校公共区域所有道路和中心广场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垃圾收集等工作。 (二)学校1幢行政楼、18幢宿舍楼、5幢教学楼、1幢实验楼、1幢信息楼、驾培中心及4所食堂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 五、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壹佰肆拾肆万染仟捌佰壹拾陆元(。00元)。 合同总金额包括所有保洁人工费用、保洁工具、养护耗材、各项保险等。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办法: 1、结算方式:按月支付,当月保洁费用次月支付。 2、乙方每月对“清扫保洁费用结算单”领取确认后,根据清单金额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不定时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针对不符合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50元次处的质量不合格处罚金,乙方按《处罚通知单》缴纳处罚后,限期整改并请甲方复查,复查保洁质量仍不符合标准的,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用1作为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从事保洁管理和作业的工作人员不按照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期限内更换,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更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保洁人员的合法权益。乙方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福利待遇,或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此引发的乙方与保洁人员之问的劳动争议或工伤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向乙方分派清扫保洁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5、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甲方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且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在乙方送达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上月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日常保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办公场所、物料仓库,上述设施仅为乙方提供日常保洁工作使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 3、甲方因出现特殊状况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乙方有权自主选用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洁费用。 3、如果甲方连续3个月以上不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扫、保洁质量。 2、乙方必须足额安排保洁人员上岗,上岗人员应穿戴统一工装。 3、乙方应按时发放保洁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标准不低于西安市有关规定的最低工资。乙方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在短期内(3个月)能够垫付当月人员工资及保洁费用。 4、乙方必须为保洁人员办理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乙方必须对保洁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培训,保证每名保洁人员具有丰富的保洁工作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同时要对保洁人员进行“爱校如家”的教育,确保保洁人员能够认真负责的工作,热爱学校的一草一木,爱护公共设施,敢于及时制止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一切行为。 6、乙方使用的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男年龄不超过60岁,女年龄不超过55岁。 7、乙方必须经常开展文明作业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制度,力保不发生、不出现意外事故。 8、如果保洁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第一时问内通知甲方。 9、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各项临时任务,在重大接待、重要会议、上级检查期间,保洁工作质量必须达到甲方所有要求。 1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的花名册和人员工作分布图。遇有人员变化,需及时向甲方备案。 11、乙方应在西安外事学院内成立办事处作为履行合同的派出机构,选派业务骨干负责本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方便双方及时沟通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的保洁工作多次检查不合格,受到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或师生员工意见较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不及时整改或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出现乙方保洁人员歇工、怠工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根据情况,在当月保洁费用中扣除15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则 (一)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附件《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环卫工作质量标准》、《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等有关的书面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单方涂改部分无效。 附件一《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区域及要求》 附件二《环卫工作质量标准》 附件三《环卫工作外包服务安全责任书》保洁外包服区域及要求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物业服务合同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3。。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 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 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 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 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 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 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 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 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 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 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 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3。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 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 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 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 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4 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商品房位于:区第栋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市街号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房产证证书编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条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1、甲方按年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元人民币(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8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1、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2、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3、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4、广告的。规格:单条为(米215;米平方米),总条数为条,总数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为元,总计金额为元。 5、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即元;工程完成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即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即元。 6、广告制作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7、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第二条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每月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物业内客户间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货物业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据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少于人,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0、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物业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等。(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第五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第十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10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6、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双方其他约定。 8、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人员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二、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工资元月。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个人承担部分自理。 四、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其他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岗位工作,具体以该岗位的职责为准,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一)终止: 1、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撒销的; 2、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违法或犯罪行为被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六、合同期间,乙方接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特殊待遇的,因乙方个人原因而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l、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末尽事宜,接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商定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与国家规定相悖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 贴相片 乙方(职工)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共年。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应聘在部门岗,负责工作,兼做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发放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元;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七、甲、乙双方盖章签名 甲方(盖章)法人:(签名) 乙方(签名) 物业服务合同12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元月每平方米;多层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元月每平方米;物业: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四)。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 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13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收集的重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助到家。 甲方(业主会) 组织名称: 业主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他:。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 3、。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立计量核算,采取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元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 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 2、。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违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员会仲裁; 2、向人民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托代理人: 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了使市保洁工作更加规范化,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实行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范围:报价文件范围内的保洁。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物业保洁费每年为:人民币元。 四、物业保洁费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预付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结算一次,以此类推。 五、委托服务项目及管理标准: 服务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服务的范围及服务要求质量: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3)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房、池,对垃圾(专用)房、池、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4)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5)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6)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7)公共卫生间每天实时清洁,保证洁净; 8)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保证清洁; 2、卫生保洁要求: 保洁人员要按照有关行业卫生标准搞好楼内大厅、各楼层办公区、会议室、停车场、楼梯、走廊、卫生间、标牌、墙面(不含玻璃幕墙)、地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及办公区内的各部位的环境卫生,应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使用清洁、环保高效的清洁试剂进行日常的清扫、擦洗、吸尘、消杀,以保证房间内外、楼宇内外清洁卫生,给工作人 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1、室外卫生标准:室外卫生包括公共环境的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公厕等所有各个部位的环境卫生。要求: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清洁干净。要定时清运垃圾,对办公楼的垃圾每天不少于两次清运。特殊情况随时清运。对办公楼前地砖、石制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对绿化区每天清理一次,对检查井、阀门每月清理一次,定期对办公区内的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2、室内卫生:室内卫生包括:大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会议室、活动室、回廊等所有公共部门的环境卫生。卫生要求按相关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1)对各种地面要用正确保洁方式保洁,要求无杂物、无纸屑、清洁干净。 (2)公共卫生间:大楼每有一个公共男女卫生间,要求纸篓、垃圾桶每天清运垃圾二次,保持无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尿碱,无水垢,无脏物,无积尘,无异味,无积水,定期消毒,放卫生球,清新剂,保持地面干燥。洗手盆、镜台、镜面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地面、墙面保持光洁、无污迹,无脏物,无积尘,顶棚无蜘蛛网,对各楼层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等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 (3)楼梯间卫生:要求楼梯、扶手每天上班前清扫擦干净,平时 随时清扫。定期上不锈钢油,栏杆及门窗、楼梯走廊保持无杂物、无蜘蛛网、无污迹、无堆放物品。 (4)电梯间:电梯间内的卫生保持轿箱外表及轿箱内壁干净,无污迹,无手印、无积尘、无杂物,定期清理电梯隙缝间的积尘,使用专用清洁不锈钢油,电梯间内的踏垫每日列换一次。 (5)会议室:会议室包括各楼层会议室,每月进行一次保洁;会议室桌面、椅子、电器、窗台、玻璃、烟灰缸、灯具等保持整洁、干净,要求无积尘,无污垢,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痰渍、无烟头;对地毯应定期吸尘;玻璃窗要保持明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会议室的桌、椅、烟灰缸等摆放有序整齐;对各个会议室的窗帘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清洁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作出口头警告或经济处罚。 2、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清洁用品库房。 3、乙方若达不到委托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及服务质量,影响甲方环境卫生,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本合同。 4、管理期间出现任何安全管理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实施细节,开展各项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利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检查大楼内进出物品、人员来访、车辆出入。 5、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爱护办公楼内外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电。 7、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甲方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0、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1月1日 物业服务合同1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办公区域及厂区内提供物业保洁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项目、范围: 1。清洁项目: 1。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 甲方厂区的公共场所、外场路面保洁、房屋共用部位(含墙面)、大厅、楼道、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1。2专业部位的保洁 包括会议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的垃圾清理、共用通道、茶水间、洗手间、三楼食堂卫生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1。3保洁面积约21。5万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甲方提供物业堆放间(休息室)一处; (4)及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5)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协调与乙方的工作事宜; (6)对乙方物业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事项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乙方作为物业管理提供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置保洁人员32人(工作时间上午,下午),上班时间为8小时,轮休,如业主需要加班,另行计算; (2)为甲提供服务,乙方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劳务合同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增减人员再作相应调整) (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 (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的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保证甲方的安护人员正常工作,如因人员严重不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人次,作为赔偿; (8)乙方保证所有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均遵守甲方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得将其通过任何方式获取的一切信息在本合同期内或期满后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及其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及业务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其他规定 1。按《劳动法》及潍坊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乙方员工周一至周五每日每人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为40小时,平时、双休日、节假日因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社会统筹保险,甲方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 甲方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第五条合同价格 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元整,小写:元(不包括平时、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于每月日前对上月物业服务,结算物业服务费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发票;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七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双方继续本合同,双方应提前一个月续签新合同;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机密文件。如有违反,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日常检查中,对乙方因管理不到位、失职等原因,未达到管理要求和标准的事项,视情况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对要求期限整改的项目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给予元处罚,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到期仍不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台风、地震、洪水、战争等自然灾害的意外事件,凡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延误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均可免除其应付之责;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事项发生某些争议时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中某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责一方要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