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协议 推荐度: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推荐度: 工程变更补充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书 推荐度: 租房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的变更合同合集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变更合同篇1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74525。00),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69575。00)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1044100。00)。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网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网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变更合同篇2 劳动者到单位参加工作,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那么在日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对劳动者降薪的,是变更了劳动合同吗? 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 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了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便可按照自己的制度规定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涉及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调整劳动者劳动报酬,则应当依法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中,已将劳动报酬列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调薪,就必须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进行依法变更,否则就属于违法变更,要支付经济补偿。 可见,依法“降薪”的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判定劳动合同的变更行为: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变更程序执行; 2。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事先约定执行。 单位如果随意“降薪”,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法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劳动者工资收入,就会被判定违反法律规定,承担劳动法律责任,最终仍要支付经济补偿。 变更合同篇3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 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确认于年月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月日 变更合同篇4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所谓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此种变更,通常称之为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乃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通常所讲的合同变更,指的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内容变更应当注意以下点: (1)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只能由约定产生。事实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重大误解)之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的权利。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也就是说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做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全部变更,则实际上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 (3)合同的变更,也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上,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留原合同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变更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生效。 变更合同篇5 员工: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LD)进行下列第项变更: 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变更为:固定期限,自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工作岗位变更为在(部门企业)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3)乙方工作地点变更为。 4)乙方岗位工作时间变更为。劳动合同变更5)乙方基本工资变更为人民币元月。 6)乙方税前岗位津贴变更为人民币元月。 7)乙方税前绩效工资变更为人民币元月。 8)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变更为: (1)国家和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 (2)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 (3)国家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费。(以下无正文) 特此通知 单位: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盖章) 年月日 签收 本人同意上述通知中的。变更内容并将于年月日前与公司签订相应变更协议;若本人逾期未与公司签订相应变更协议,则上述通知书的变更内容于年月日起生效; 本人不同意上述通知中的变更内容,并将于年月日前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若逾期未向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则可视本人已同意上述通知书的变更内容于年月日起生效。 签收人(签名): 年月日 变更合同篇6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表意人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一方的非故意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或情况紧迫。 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有如下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 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