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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魏清安:23岁被执行枪决,真凶一个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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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83年冬天,女子刘某刚从县城里买了一些年货,准备回家过年。

她骑着自行车,沿着乡间小路,穿过一片片的田野和果园。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寒风刺骨,她裹紧了棉袄,加快了速度。

但她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一个陌生男子也骑着自行车,一直跟在她的身后。

当刘某来到西南岭村附近时,男子突然加速,撞上了她的自行车。

刘某摔倒在地,自行车也受了损。

她气愤地站起来,质问男子:“你干什么?你看你把我的车弄坏了!”

男子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帮你修理一下吧。”他弯下腰,假装检查自行车。

就在这时,一个外村人走过来,问他们怎么走到回郭镇。男子指了指前方的路口:“往那边走就是了。”

外村人道了声谢谢,便继续往前走。

等问路人走远后,男子突然抬起头,露出一副凶相。

他一把抓住刘某的头发,将她拖到路边的一间废弃的水泵房里。

刘某惊恐地尖叫起来,拼命挣扎。

男人用力打了她几个耳光,威胁说:“你给我老实点,不然我就杀了你!”

他撕开她的衣服,强行对她实施了性侵犯。

刘某痛苦地哭喊着,无助地求饶,但男子毫不留情,直到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事后,男子还抢走了刘某佩戴的手表和手提包等物品。

嘲笑着说:“谢谢你给我送钱啊!你要是敢报警,我就回来找你算账!”

说完,骑上自行车逃之夭夭。

刘某惊恐万分地跑回家,家人立即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勘查。

但由于案发地点偏僻,没有目击者,只有刘某对作案者的模糊描述:20多岁、身穿大衣、脚穿皮鞋、骑着自行车。

警方根据这些线索,在附近村庄展开了调查。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开始了一场盲目而草率的追凶之路。

但是,他们万万想不到,即将抓住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是一个无辜而可怜的替罪羊,同时也将制造出一个令人发指的冤案。

01

警方把所有年龄、身高、体型符合条件的男子都带到派出所,让刘某进行辨认。

但刘某却一个也认不出来,她说当时天色已经很暗,加上害怕,嫌疑人脸上的特征她没有看太清楚。

警方感到很无奈,只好继续扩大排查范围。

他们把所有可能涉及到案件的村庄都列入了调查名单,其中就包括魏清安所在的干沟村。

魏清安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里有老有小,平时勤劳节俭,和邻居相处融洽。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一起强奸、抢劫案有什么关系。

直到1983年3月5日,他被通知去“开会”。

那天下午,干沟村的所有年轻人都被叫到了村委会,魏清安也在其中。

他不知道这次开会是为了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奇怪。

他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

等他们到了村委会,才发现原来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有警察、检察官、法官、记者等等。

他们把所有的年轻人分成几组,每组十几个人,让他们站成一排。

然后,他们带来了一个戴着墨镜和口罩的女人,让她从每一组人中挑出作案者。

魏清安看到这个女人时,心里一惊。

他觉得对方很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他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她。

他只知道她不是本村人。

那个女人就是刘某,她被警方带来这里,是为了辨认强奸她的男子。

她很紧张,也很害怕,不敢直视那些男子的眼睛,只是匆匆地扫了一眼每一组人。

当她走到魏清安所在的那一组时,突然停住了脚步。

她看到了魏清安,觉得魏清安身高体型和嫌疑人差不多。

于是,刘某指着魏清安对现场的警察说:“看长相像是他,个子好像低了点。”警察立即上前抓住魏清安的胳膊,把他带走了。

魏清安被抓走后,整个村庄都沸腾了。

大家都不敢相信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年轻人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有些人表示同情和怀疑,有些人则表示愤怒和厌恶。

02

魏清安自己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自己被冤枉了,他根本没有强奸过那个女人,他甚至不认识她。

他想向警察解释,但警察不听他的话,只是一路押送他到了县城的看守所。

魏清安的家人也很快得到了消息。父亲魏有捞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听到儿子被抓的消息后,立刻赶到了看守所。

他想见见儿子,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但是,看守所的人不让他进去,只是告诉他,儿子涉嫌强奸、抢劫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魏有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知道儿子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他记得案发那天,儿子一直都在给邻居魏天续拉土盖房子,很多人都可以证明,根本没有时间去作案。

而且,儿子的妻子那时候刚刚生下一个女儿,才满一个月,儿子怎么会去强奸别人呢?

魏有捞决定去找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想跟他们说清楚事情的真相,证明儿子的清白。

但是,当他找到办案人员时,却遭到了冷遇和威胁。

办案人员告诉魏有捞,他们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魏清安就是作案者。

还说,受害人已经辨认出了魏清安,而且魏清安自己也已经承认了罪行。

他们让魏有捞不要再无理取闹,否则会对他不利。

魏有捞听了这些话,感到十分气愤和无奈。

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怎么能这么草率地定下了结论。

他觉得这些人根本不关心公平和正义,只想尽快结案;更不尊重生命和人权,只想牺牲一个无辜者来换取功劳。

魏有捞想为儿子伸冤,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然而,彼时的 看守所里, 魏清安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审讯。

每次审讯,都有个人对着他吼叫、威胁、恐吓。

他们说: 已经铁证如山,受害人已经指认出了他,如果不老实交代,就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魏清安不明白,自己明明是被冤枉的,何来的老实交代,交代什么?

他想解释说:

“肯定认错人了,我脸上有一块疤,还有一个红痣,案发那天我的左手受伤了,包着纱布,当时喉咙疼得厉害,说话的声音不一样 ”

但没有人相信他。

他试图坚持自己的清白,但却遭到了更残酷的对待。

审讯人员对他使用了各种刑讯逼供的手段,比如车轮战、不让他睡觉等等。

渐渐地,魏清安失去了理智和意志。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做了那件事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审讯中,魏清安终于被逼得崩溃了。

在审讯人员的引导和暗示下,他模糊地“回忆”起了那天下午的情景,还画出了作案现场的鞋底花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随后,他写了一张字条偷偷塞进自己的被子里( 魏清安死后,家人从看守所取回他盖的被子,拆洗时发现的字条 ):

“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我没有作案,他们非让我交代,打得受不了,我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说 ”

就这样,魏清安被判处了死刑。

1984年5月3日,魏清安被带到了刑场。

在刑场上,魏清安似乎又回到了现实, 他大声喊冤,要求警方出示证据 。

迫于压力,现场行刑的 负责人下令暂停执行,并立刻请示了相关领导。

本以为事情会有转机 ,可万万没想到,分管的领导 提出

“受害人体内分泌物,证明与魏清安血型一致,所以是铁案”。

唯一的希望破灭。

之后,再也没有人理会他,只是匆匆地给他戴上了黑布口罩, 在枪声响起的一刹那,魏清安的生命结束了。

那么真凶是谁,他现在又在何处?

03

1984年6月, 洛阳市公安局 抓获了一名叫田玉修的盗窃犯 。

他在河南省偃师县一家商店里偷了一些东西,被店主发现后,拿出一把刀,将店主刺死。

几天后,田玉修在河南省新乡市一家旅馆里被抓获。

由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很快 田玉修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可就在执行死刑的头一天,田玉修竟然主动交代了自己从1983年1月至1984年6月期间,在河南省内外所犯下的各种罪行。

其中就包括了1983年1月25日在巩义市回郭镇西南岭村强奸、抢劫刘某的案件。

一案两凶,警方不禁大吃一惊,强奸、抢劫刘某的罪犯魏清安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被处决了,

难道魏清安真的是被冤枉的?

河南省公、检、法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时任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赵文隆担任组长的调查组,对魏清安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复查。

据田玉修交代:

他作案时使用的那辆“双喜牌”28型自行车,后来丢弃在偃师县城一个理发店外墙边;

而那块“广州”牌手表是他从刘某身上抢走的,后来被郑州市大同路治保会没收。

田玉修交代完毕后,警方立即对他所说的情况进行了核实。

经过调查,他们发现田玉修所说的情况属实,他们找到了那辆自行车和那块手表,并让刘某进行了辨认。

刘某认出了自己被抢走的手表,并确认那辆自行车就是作案者所骑的。

警方还对田玉修提供的其他物证进行了比对,发现田玉修所穿的大衣和皮鞋与案发现场遗留的痕迹相符。

同时,田玉修和魏清安都是O型血,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初的血型鉴定会出现错误。

至此,魏清安案迎来重大转机。

04

1986年3月26日,河南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魏清安一案的复查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河南省检察院的复查报告后,立即开始了调卷审查。

他们认为,一个涉及生命权和人权的重大案件,必须慎重处理。于是,他们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领导,共同阅卷和核查。

为了进一步核实案件的真相,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派出联合调查组,赴河南对魏清安案件进行最后复查。

联合调查组由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生担任组长,由来自“两高”和中央政法委的专家和领导组成。

联合调查组在1986年7月至8月期间,在河南省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地调查。

他们重新勘察了案发现场,重新询问了相关证人,重新分析了相关证据。

他们还对真凶田玉修进行了再次审讯,并让受害人刘某进行了再次辨认。

经过这一系列的调查工作,联合调查组得出了与河南省检察院调查组相同的结论:魏清安是被冤枉的。

田玉修就是刘某案件的真凶,而魏清安是被误认的无辜者。

原以强奸、抢劫罪判处魏清安死刑,实属冤杀,应予平反。

随后,“两高”于1987年1月2日联合发出关于魏清安案件的批复。

批复指出:你们汇报请示的魏清安一案,经我们共同阅卷和核查,认为原以强奸、抢劫罪判处魏清安死刑,实属冤杀,应予平反,并做好善后工作。

同年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撤销了巩县法院和郑州市中级法院的原判决,宣告魏清安无罪。

魏清安的无罪判决,虽然为他洗清了冤屈,但却无法挽回他的生命。

他的家人和亲友,虽然得到了司法的公正,但却无法弥补他们的伤痛。

为了对魏清安和他的家人进行善后赔偿,有关部门给魏清安的父亲、妻子、女儿以及弟弟共4人解决了农转非户口,并给魏清安的父亲支付了25000元的赔偿金。

同时,有关部门还对造成此案的相关责任人立案查处,追究他们的责任和过错。

05

魏清安案,是一个悲剧,也是一个希望。

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无辜者的悲剧,一个罪犯的恶行,一个受害者的伤痛,一个家庭的毁灭。

但它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追求真相和正义的勇气,一个坚持清白和喊冤的信念,一个争取平反和赔偿的努力,一个推动改革和监督的责任。

它让我们看到了在黑暗中有光明,在困境中有希望,在苦难中有奋斗,在悲哀中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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