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例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尚锦路268号上锦颐园佳境小区号楼单元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间数,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来自个人租房合同,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市街道小区栋单元号。房屋为X室厅,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20年月,出租人从20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20xx年xx月xx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6、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整,每月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注意事项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房东甲方:承租方房客乙方:乙方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 承租方(乙方):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X市X街道X小区X栋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X个月,甲方从20xx年X月X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X月X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X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X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X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份数 本合同页数,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乙方:XX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韩庄镇中心小学西,原104国道路北,上下两层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楼东两间住房除外)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26000、00元,计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交纳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10天支付,如乙方超期10天没付租金,甲方收回房屋,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用房期内应交纳的电费。 第六条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地址: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武汉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理费由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九、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合同于年月日在日订立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房屋座落于市区栋楼平方,间数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元折价为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一次性缴纳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实有库存商品有所变化,则乙方按比例增减应缴货款)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违约。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情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及时搬走,如逾期超过三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所有权,该设备的所有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直接由甲方无偿取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元整。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每月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大厦室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日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日常生活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甲方收款账号:。 第六条交付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签约时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除另有约定外,有关抵押债务、按揭、租金及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人为故意损坏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日常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检查监督。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3。水、电费; 4。煤气(天然气)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续租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租期为年,按此循环续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合同期总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不予退还租房押金和乙方已交纳但未使用租赁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租期内,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允许乙方整体转租该房屋,转租价不得低于壹万贰仟元整,转租事宜需提前向甲方通知说明,新承租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电表余额:元; 2。气表剩余:方; 3。厨房水表剩余:方; 4。卫生间水表剩余:方; 5。物业费余额:元。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