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个人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住房装修合同书 推荐度: 个人住房出租合同简单版 推荐度: 个人住房出租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个人住房合同4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住房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住房合同篇1 贷款抵押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xxx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x(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xx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x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xx个月,即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xxx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xxx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xxx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xxx年xxx月x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xxx。 2。制造厂家:xxx。 3。型号:xxx。 4。件数:xxx。 5。单件:xxx。 6。置放地点:xxx。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xxx,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xxx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开户银行:xxx开户银行:xxx 帐号:xxx帐号: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签订地点:xxx 个人住房合同篇2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息计算,按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年月日元年月日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 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逐年每隔年)按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日至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住房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个人住房合同篇4 编号:年〔〕字号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年月日,金额元; (2)年月日,金额元; (3)。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日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个月的日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乙方按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归还,每期金额元,共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借款人住所: 贷款人住所: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码: 传真: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编号:年()字号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均有同等效力。由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抵押权人住所:抵押人住所: 电话:基本账户开户行: 传真:账号: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