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租赁合同 推荐度: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公司劳务合同 推荐度: 物业管理合作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物业管理合同试用版(通用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试用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管理合同1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列耗材及服务的事宜,达成合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乙方定期为甲方提供硒鼓、碳粉、墨盒和其相应的打印机耗品以及安装、维修相关的服务。 具体内容及单价见附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如续约,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签订续约合同。 三、服务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有打印机的型号、种类、数量及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电话;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该在小时内将甲方所购置的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更换和安装; 3、甲方对乙方每次提供的打印机耗材等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马上通知乙方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无偿更换; 4、甲方使用乙方打印机耗材等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如果是甲方在产品正常使用当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无偿更换; 5、乙方在提供给甲方货物时,应附有送货单,经甲方验收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留两联,乙方留存根,每次的送货单作为最终结款的依据。 四、维修与服务 乙方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打印机及耗材给予维护,自合同生效后,每个月进行免费上门维护。 五、结算时间及付款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日根据送货单进行上月费用的结算,甲乙双方根据结算数额安排每月进行一次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其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对自己销售的碳粉、硒鼓、墨盒和其相应的配件的质量完全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将无条件更换;累计出现次以上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将甲方所需物品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或及时上门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不可以擅自提高产品的价格,若有价格变化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市场价格低于本协议的价格,乙方同意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基础上,甲方愿将位于(学校)安全保洁、秩序维护工作交给乙方实施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事项 1、共用照明的维护维修; 2、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包括院内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等; 3、维持公共秩序; 4、维持车辆通行,协助本校园车位的安排和调整; 5、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和盘查; 6、公用花草的养护、管理; 7、对业主违反服务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人员配备 配备保安人员名、经理名、保洁员名、清洁工名。 三、费用 包括公用水费、电费、公共材料费、公司管理费、保安服装费、装备费、保安教育费、培训学习费等,全年共计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物业公司。 2、本着竭诚服务,信誉至上,长期合作原则,每年签定一次合同,考虑物价上涨及国家用人工资保障等因素,再次签定合同时物业管理等费用可作适当调整。本次合同期限年(自年日)。 3、按照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甲方为聘用乙方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卫生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和必要的工作生活环境。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聘用服务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不适宜工作的人员提出调换建议。 5、按照我国劳动法第六条之规定,因合同期满未续签而继续担负服务的,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工资,每月支付元,于月底前支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保安人员聘用为男性,身高厘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法律常识和保安技能的城乡青年;保洁人员须熟知保洁程序及内容;管理人员须经过正规培训,有一定管理经验。 2、保安人员负责甲方学校门卫值勤及学校院内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学校院内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确保甲方学校院内人身安全(车辆被划),确保学校院内安全管理正规有序,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3、保安人员有权对发现的甲方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建议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不予采纳,不及时整改,出现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对甲方提出的不适合做服务工作的调整建议,乙方应认真听取,及时调整。 5、服务人员在履约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后,由乙方按照相关法律和纪律严肃处理,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负担保安人员的服装、交通、通讯和学校院内公共照明、监视器用电取暖、降温等费用,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和日常管理。 六、双方义务 1、精诚团结。及时通报情况,以提高服务质量。 2、相互信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要以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不相互推诿。 3、院内车位费、卫生保洁费用的收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配合,甲方统管,分期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履职不好,服务不周等原因造成业主、老干部不满的,经业主委员会商议,可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个月的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因乙方服务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续签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如约履行,双方均无责任。 3、如有重大分歧,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诸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3 甲方:计划财务部 乙方: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万元,万元垃圾清运费,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株,管护费用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万元。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次,服务费共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者,给予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者,给予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点半至晚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小时,原则上全天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元以内。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元度,水价为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不奖不罚,否则给予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元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 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以上,合格率达,险情排除及时率达,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3)四至:东,南,西,北。 (4)占地面积:平方米。 (5)建筑面积: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2)非机动车:; 2。有线电视:; 3。。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次财务报表,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元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