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承揽加工合同〔优选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揽加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加工合同1 承揽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2 定作方:(简称甲方) 承揽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定做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价款或酬金 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验收标准和方法: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 分酬金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作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3 定作方(甲方): 代表: 电话: 承揽方(乙方): 代表: 电话: 签定日期: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价: 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4 委托方: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以上只万万万淬火综条支万万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xxxx。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纺织器材厂乙方: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起运抵 甲方制成品于日前运往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承揽加工合同6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按照《》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m2备注 1钢质防火门甲级 2乙级 3丙级 合计:(樘)?O元?O元。 114樘363。06?O 金额(大写):(不含税) 注:防火门:框板1。2mm、扇板0。8mm,内填充珍珠岩模压板;表面处理为静电喷涂;颜色;门板为平板;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三、交货日期: 根据现场进度交货。 四、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产品执行防火门国家标准GB1295520。 2、产品保证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六、承包方式: 含运输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物全部进场,再付总货款的,安装完毕再付总价的,剩余为质保,质保期结束结清。 八、售后服务承诺 (略) 九、违约责任 1、按《》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7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二) 现有单位将(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期限自至完工,共计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 2、钢材 3、铝材 4、油漆 5、喷塑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 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页,附件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行:开户行: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8 定作方:(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承揽方:(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定作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承揽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具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1)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款式、尺寸、材料、内部结构及技术要求等,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乙方提供的存放于甲方封存样品及同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乙方必须在加工前向甲方提供中纤板的合格甲醛检测报告,做成成品后,需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甲醛检测报告;做油漆后成品需打样;抽屉与柜体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2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木纹方向施工;漆膜表面光亮平滑,家具漆表面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无颗粒、无气泡、起泡开裂等现象;木纹接口均采用横纹平接方式;家具均制作成整体式,不能采用拼接组合方式;家具板材材质密度为,环保等级为 。 第三条交货时间:年月日(如甲方推迟付款,交货时间顺延)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交货(或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 2。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两日内,先预付总金额的;即元; 3。白坯产品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计: 万元作为合同进度款。 4。成品后验收合格付至总金额的,计: 5。安装完毕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计: 质保金,质保期年。 6。门边线条25元米,按实际收货结算。付款方式:满5万结一次。 第六条验收: 1。甲方应于乙方安装完毕后在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如交货期届满,甲方未能及时收货,乙方可适当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2。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如逾期验收则视为质量合格(注:安装完毕七日内验收)。 4。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特别条款: 1。货物运输由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搬运费由方承担,产品安装由方负责; 2。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交)提货期限顺延;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已订之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合安装作业的现场、供电、清洁环境、运货通道。安装期间,甲方应确保家具不因乙方以外的因素而致污损、灭失。 5、乙方在现场安装作业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预付款; 2。甲方违,则不退还预付款,而因此给乙方造成之其损失亦全额赔偿;如不能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付货款,乙方有权从甲方货物现场撤出所有产品,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所有货款为止; 3。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若该项违约金不足本条第一款金额,按第一款承担违约金。 4。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人工费、搬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政治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图纸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李翔,乙方代表殷本建双方签字,每次办理货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甲方:乙方:成都市文春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0 定作方:xx(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xxx 承揽方:xx(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xxx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xxx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xxx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xxx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xxx 五、结算方式:xxx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xx或酬金总额xx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xx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xx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xxx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xx份,正本双方各执xx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定作方:xxx 代表: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承揽方:xxx 代表:xx 开户银行:xx 帐号:xx xx年xx月xx日 承揽加工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1、名称:XXX水泥焊接轨道板。 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约人:职务:电话号码: 乙方:盖章:签约人:职务:电话号码: 时间: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玻璃柜台1304090件120 塑料台面柜台180100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玻璃台面柜台18010095件20 棉布货架18040200件10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80200件5 小百货货架18050200件80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年月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 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 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 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 4、活动现场的录像。 第二条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的名称:。 租赁用途:。 使用时间:年月日。 安装时间:年月日时。 安装地点:。 拆卸时间:年月日时。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 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 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 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 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与治安 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 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额演出个工作日结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 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其他 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4 承揽合同(供加工承揽用)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根据);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及图纸、技术资料;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元;乙方应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物价局、银行各存一份。 定作人:承揽人: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15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25米箱梁芯模模板,根据《》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总计: 总金额:(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二、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交货。 六、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贰万伍仟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做方:承揽方: 单位:单位: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户名: 帐号:卡号: 邮编:邮编: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