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门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私人门面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门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面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面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门面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店面包括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缴清。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4、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8、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9、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10、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 十、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3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