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出租合同 推荐度: 惠州住房出租合同 推荐度: 住房出租合同简单版 推荐度: 上海住房出租合同自成交版本 推荐度: 个人住房出租合同简单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住房出租合同精品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出租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房出租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住房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房屋,使用面积66。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年12月24日起至年12月23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元整,元,租金总额(大写):万元整,30000。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第一期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第二期甲方应于20年6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五、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住宅房使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七、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租赁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同意解除该合同,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 十九、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三方各执壹份。 二十三、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租用的物品,见补充附件清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住房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居家住宅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若逾期1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在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硬件租金。 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2、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电器有2个空调,1个全自动洗衣机) 3、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元) 九、违约处理: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如乙方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住房出租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号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三年租金分别为: 第一年:年月至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元整); 第二年:年月至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元角); 第三年:年月至年月租金单价为: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零拾元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2)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十条消防预防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住房出租合同5 甲方: 乙方: 乙方租甲方包装厂5幢1单元3楼2号住房一套,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租甲方住房年日至月年租金合计,到期如果要续租要提前一个月签订续租合同。 二、乙方所用的电费、水费、卫生费、收视费、宽带上网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屋内所有设施(水电管道、灯线开关、灯具、门窗、地板、墙壁、卫生间、家具等)保持清洁、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签合同时,乙方需交押金给甲方代为保管,房租到期时,所有设施完好,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如在租赁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论何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处违约金元(大写)。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住房出租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7、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院起诉。 9、本合同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日期: 乙方:身份证号:日期: 住房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居家住宅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若逾期1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在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硬件租金。 2、乙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2、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电器有2个空调,1个全自动洗衣机) 3、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元) 八、违约处理: 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如乙方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