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优选)货物运输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货物运输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 受托方:(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年3月15日前为其安排1718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 B。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 场站:200元TEU 港杂: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办理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公路货物运输。 本批货物由运往,全程运程公里。 运输时间:至(不可抗力除外)。 二、甲方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依照乙方要求负责落实承运车辆,提供承运驾驶员及车辆档案,负责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偶然事件,协助甲方办理运输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交接、押运手续,真实填报货物品名、重量、体积,组织人力装货卸货。 2、车辆到达装货地点或卸货地点后,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及时组织装、卸货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装卸货,甲方按每天元收取等时费。 四、运输安全 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运输途中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程度及保险情况进行赔付。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3 委托方: 承运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暂定。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运输货物吨,金额总计为。 第三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4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品种:以实物为准,乙方自愿承载,货物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扬州货物到达地: 第三条运费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到货时间要求: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灭失、变形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运输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特别是油漆不能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公司(盖章):被保险人(签字): 保险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6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 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5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10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 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 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25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货物品名及包装:熟料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 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物流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昆明大千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货物香烟的运输送达。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保质、及时、高效的送达的目的地给收货单位,乙方承诺所从事的运输经营业务具备相关的合法经营及运输资质。 二、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有限期为五年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止以签字盖章知日起全同生效,合同期满前3个月,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订运输合同,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双方应当从新签订运输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承运的货物的重量计算,甲方每个月6号出单(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运输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运输单数给予结80的运输费用,剩余的20的运输费用甲方暂扣二个月,作为风险保证金,待二个月期满后,已完成并结算的运输单无货损、财损及其它纠纷,甲方支付任何其保险费用(包括不限于乙方转运、卸货、配送、人工费等费用)。 四、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的《货物明细单据》、《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际运货物无误后,将运货物按照托运单位和甲方的要求运送给收货单位。乙方应当保证收货单位如实地在相关单据上签收,乙方在结算运输费用时应当出具收货单位已签收的相关单据到甲方处进行结算运费。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如发出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或其它可能影响货物运输时间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货物起运点:昆明市区范围内(根据货物存放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货物到达地: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及实际的收货单位。 六、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的通知货物单据,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收货后及时、安全的安排运送货物。除甲方特别要求货物运送期限外,乙方应当在正常、合理的期限内如实发行货物义务。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和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运输工具)人员所支付的运费差额、甲方因违约给货主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运送货物的人员、车辆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派出的运输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如发事故或因乙方车辆和人员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相关物损、财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发货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承运货物价值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人及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责任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单位,或需取消运输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取消货运的要求,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调整相关费用,但在目的地及其所辖区内再增加任何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单位时,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在乙方提交相关结算单据后,在结算日及时支付相应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是相应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单位和指定的地方。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或《发货单》后,应根据通知或《发货单》的联系方式及要求到供货单位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结合《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与实际不符同,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协议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向甲方或托运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或送货员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或送货员绝对不可以司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报告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发货单》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的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物及时保管。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违约金为货物值的30,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托运单位提供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及产地提供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在误,应当必须及时甲方联系导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发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单位的,乙方必须将情况如实告知甲方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的过期到达,超过甲方或收货单位所要求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需承担由此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如(地震、红水、漓石流、桥梁、道路断裂、火灾、盗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派专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或损失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后延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甲方的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协议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项目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号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年月日 货物承运到达时间年月日 货物编号品 名规 格种 类包装方式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货物价值保险、保价价格 运杂费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收货人: 收货时间: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托运人拒绝提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者危险品托运不符合托运运输规定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2、承运人的义务: 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及时向收货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a、电话; b、书面; c、其它。 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获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如仍无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有权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予以留置或依法予以提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支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前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承运人承担全程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人与承运人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深圳市xx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现将车牌为xx的自有营运车辆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为经营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xx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xx,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甲方: (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本人愿意为乙方签订的以上协议作为担保人,监督乙方能遵守协议、合法经营,并愿承担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决不推诿。 常住地址: 担保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合同编号:118385 托运方:服务电话:承运方(车主):车辆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法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为装车凭证,如有变更及时通知承运方;托运方按合同支付运费。 2、承运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提供的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按法律相关规定办理车辆和货物保险,运输途中必须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完好,途中必须按要求全程制冷,装货时箱内温度3,卸货时箱内温度不得低于2超过7,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如货物变质影响出口的,承运方应按照每公斤八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3、承运方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便跟踪,违反合同规定罚款500元次,如在途中发生交通堵塞、车辆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应及时告知托运方,同时承运方应自行调车接济或转运。如接济转运后,第 2、4条仍然适用接济车。 4、本车应在发车小时内到达,如超出本规定时间,一切后果自负。 5、在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瞒报、谎报车辆运输情况。 6、本合同书经双方填写并签字后可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托运方执二份,承运方执一份。运输合同 7、补充: 托运方(签字盖章) 承运方代理人(签字): 车次: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载明的配货运输任务,并对乙方确认丙方为承运人予以认可。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丙三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乙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具有资质的经纪人。 (三)丙方必须具有从事公路运输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证明。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甲方委托乙方将下列货物交由丙方进行配载和运输,并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货物名称: 货物价值:元人民币 货物吨件立方: 货物运输目的地: 货物装车地点:时间: 货物卸车地点:时间: 收货人: 本批货物运费:元人民币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元人民币 合计费用:元人民币 (二)、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自有物品或有合法来源。倘若托运的货物名称、数量、性质与实际委托托运的货物名称、数量、性质不符,或属禁运物品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执法部门查扣、罚款等情形的,其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甲方委托托运的货物需要办理海关、检疫或其它法定手续的,甲方应通过乙方向丙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有关执法部门查验。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四)、甲方托运的货物按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包装的,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负。 (五)、甲方委托之货物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运达目的地、或者缺失、毁损,或者没有交付收货人的,除甲方过错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均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并且甲方具有仲裁或者诉讼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乙方必须如实向甲丙双方反映各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如乙方有欺诈、隐瞒信息等不诚信行为,由此给甲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有权按约定收取佣金。佣金数额和支付方式与甲方协商,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成立,不得擅自变更。 四、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一)、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法规禁止和有特殊审批尚可运输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不按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的货物。 (二)、丙方应当按约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运输费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违约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负责。由于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货物损失、毁损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通过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丙方自负。 五、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乙方仅可以接受甲方的委托,不可以同时接受甲丙双方的委托,否则本合同无效。丙方是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指定的承运人,丙方直接对乙方负责,丙方与甲方之间属连带关系。 六、违约责任 (一)、共同违约金:本合同项下的运输费用作为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对甲、乙、丙三方均有约束力。三方中之任何一方违约或者多方违约,均应承担运费总额的违约金。 (二)、委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以甲方应付于乙方的佣金为计算基础,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佣金总额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从以下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签字或盖章(法人单位的应加盖法人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收货 人收货签字(收货人的签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其它协商条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仍然不能解决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执行。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营运证件: 证件号: 车牌号: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12 为确保甲方的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年月日,货物承运起始时间:年月日 承运人: 住址: 联系电话: 托运人: 住址: 联系电话: 收货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性质: 包装方式: 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价值: 运杂费: 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收货人签收: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 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 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份 货物运输合同14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 如下: 一、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公斤,超出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安全保障: 1、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3、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运费结算: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20年06月25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甲方: 乙方: 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济东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已经结束,根据工作的需要,计划将沥青拌和站设备回迁至辽宁盘锦筑路公司本部(盘锦友谊)。就沥青拌和站设备搬迁一事,甲乙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 1、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好。 3、乙方在运输途中要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如因乙方在车辆证件不全、事故、雨淋、丢失、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司机的手机全程开启,便于随时联系。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运输途中过桥、过渡、过路和车辆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设备运输车辆小车在28吨以下(长米),大车在40吨以下(长米),运输综合单价均为元车。 7、设备运输大约在35车左右,预计总价元,但运输结束后按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8、乙方设备的运输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9、结算方式,在每批次运输车辆到达盘锦后,经验收货物完好无损返回回执单位后,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汇总每批次运输车辆数量、金额一次性付款。 10、乙方不负责提供运输发票,但负责在甲方运输发票上加盖发票印章。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获出据书面收条后,协议自行终止,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