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推荐度: 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租赁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向甲方租用品牌型座车一辆,颜色:,车牌号:,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租金人民币元(含税率),大写为元。 2。每基本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日至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必须使用柴油。 第二条租赁期及租金 甲方自年月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计元,(大写),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闽AXXX),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期限与用途。 1、该车辆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XX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车辆交付及退还时均须为满油状态。 第二条、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约定 1、该车辆每月租金为9500元人民币;因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故乙方在租赁该车辆时,因乙方原因需要拉货所使用,一应钱款均由乙方收取,无须交给甲方;因甲方原因需要拉货使用的,一应钱款先由甲方收取,待每月日与租金统一结算;但车辆在甲乙双方均未使用期间,该期间应当扣抵租赁期间(修车期间不予扣抵),每月租金应当相应扣抵。 2、乙方租赁该车辆后依旧挂靠在甲方名下,因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先由甲方挂账,乙方当日直接支付现金。 3、车辆在使用期间,乙方应当听从甲方指示做行车准备;乙方遵从甲方的行车指示做好行车准备的,如遇罚款,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未遵从甲方指示遭到罚款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如乙方遭交警部门罚款,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甲乙双方均担。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该车养路费。 3、因该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并应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 2、在出租期限内,车辆使用过程造成的损坏以及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上述事故,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发生上述事项,在修理期间的租金乙方依然承担,同时乙方还须承担次年该车辆保险费上浮金额。 3、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乙方利用租赁车辆运输非法货物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如有损害,乙方须修复完整。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本,车号:,发动机号:识别号:,车型捷达出租车租给乙方,为防止纠纷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车时间从晚上六点至早上六点(12小时,冬天时间另订),承包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将出租车承包给乙方,承包费每天壹佰元整(:100元),当天交清。 三、乙方在营运时间(12小时)内,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如人为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修理费,或有丢失,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按当时的车值价。 四、乙方营运期间,所发生的交警、运管违章等扣车由乙方承担,停扣车期间每天付甲方全天承包费(:300元),经甲方查实后电子违章一切记录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期间因随车手续不齐全扣押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能转借他人开车,如发现甲方有权扣回。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信息: (指定车辆名称、型号和牌照号码) 二、租赁期限和目的: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每辆车的租金为每天人民币元,每月人民币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结算。 五、动词(verb的缩写)车辆维护: 租赁期间,出租人应负责车辆的维护。因车辆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车辆的,相应降低租金。车辆维修由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指定的车库安排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不及物动词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人负责办理车辆保险,事故发生后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人作为索赔依据。出租人办理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车体险、最高额投保的第三方责任险、盗窃险、无赔款险。发生车辆事故时,出租人应及时协助承租人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车辆保管: 租赁期内,除维修期外,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车辆停放在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的地点。 八、租赁期内车辆的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租赁车辆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内,承租人转租租赁车辆,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 九、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在此期间不支付租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租赁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可能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租金可能减少或不支付,使承租人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车辆被盗或丢失,承租人应协助出租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承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协议: 十三、合同附件: 租赁车辆驾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7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用于全国区域和市内配送甲方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二、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一部,车型为,车号为:。 第二条、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车辆主要用于工程现场巡察、商务考察、行政办公等非营运事务。 第三条、租赁期限 合同期满前,甲方如果继续租用或停用,应提前5天向乙方提出协商。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自行承担租用期间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美容费等。 4、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六条、租赁费用 由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负担该车辆的全部费用,不再另外支付租赁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能有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我市汽车租凭企业的管理,完善我公司租赁汽车的规章制度,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在不改变乙方汽车产权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将贵车,车型颜色挂靠甲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调派,统一垫付各项需交纳的规费。建立单车收支账目,每月底由甲方向乙方公布,账目实行一月结算制。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一切参营手续,强制保足车损险、车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额特约险种为确保安全必须安装GPS定位仪(未安装GPS者如遇不可估计的事件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服从甲方对车辆技术状况保养进监督,保证车辆完好率和出勤率。 三、甲方将按照该车营业收入的15提取管理服务费,并从每月营运收入中提扣。如乙方车辆需要委托甲方维修保养时,维修保养的费用月底从乙方营运收入中扣除,另外车辆租赁过程中有违章或超速的每月从乙方每辆车中扣出30元,追缴交通违章处理费。 四、如乙方需要用车,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管理调派。如乙方未提前告知甲方自己擅自动用车辆或私自将车辆租给他人,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按照该车日租金的三倍提取管理费。 五、甲方安排发放的车辆租赁费用收不回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追回,待甲方追回后再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年审由乙方负责办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正常磨损,因甲方未检查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由于车况和机件原因造成承担人的途中救急,一般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特殊情况可委托甲方处理,但急救途中往返车费、过桥过路费、油费、材料费、工时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计事件,甲方有责任按照租赁合同协助乙方处理,但不承担经济责任。 九、甲方安排发放的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被盗、被骗、被劫的按照租赁合同处理。由甲方报告公安机关侦破,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车辆无法找回的,按二手车计算,双方各承担50。 十、为解决乙方车辆事故的后顾之忧,由甲方在乙方营业收入中提取5的风险金或乙方在每月结算时,扣100元作为风险基金,该款建立专用账户,用于乙方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车辆的租赁保险业务,如因未办理,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不可估计事件,保险公司拒赔,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 十二、该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得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自行转户。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须配置淋水器,厢长5。8米,厢高1。8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型号辆。 三、租赁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元月(大写: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市涪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 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用工程施工机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名称 1、二、用途:甲方承租的上述工程机械用于紫大路六标土方运输工程的施工。 三、租赁方式:选择包月种方式作为租期。 A、定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B、不定期:以乙方实际租用天数确定租期,按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C、工作时间:每天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18:30。 四、租用方式及支付租金期限 1、甲方向乙方承租的工程机械,甲方应按每月支付机械租金给乙方。 A、乙方按月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向乙方承租了工程机械后,租金从机械进入甲方的施工地签订本合同次日起计算租金,每月台班租金为人民币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机械所需柴油及人员生活费由甲方负责提供,每月机械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16小时,如超时,则按(甲方供油)每小时80元计收台班费。 2、租金结算期限:甲方承租的施工机械完成施工任务后由甲方在10天 内结清租金,如甲方拖欠费用,每天付乙方每张车1000。00元。 五、如乙方租用机械时间不足3个月,则机械进出场运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租用机械时间超时3个月,则机械进场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预付租金人民币写:)待租期届满后结算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 1、在甲方承租乙方机械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机械的安全,如工程机械在甲方的施工现场因无人看守被盗或被损坏,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得强行安排,安排机手将机械开至施工场地较危险的地段作业,否则发生人员和机械损害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施工过程中甲方工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机械损坏或人员伤亡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后,乙方负责把机械安全运到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运输途中机械造成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机械完成施工任务后,机械由甲方运回,运费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租金结算清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补充协议:乙方应尽心尽力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倍收取罚金。 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元处罚金。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违法、违规活动;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盈利性运输;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租用车辆为每日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元罚金。 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本阅读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非承租方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至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的违约金。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交纳滞纳金。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出租方:获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承租方: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甲方:乙方: 车辆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态度签订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租用时间,租金元。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罚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甲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非济南本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和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元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定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足额交付车辆租金余款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