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餐饮员工入职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员工入职劳动合同 推荐度: 员工入职劳动合同 推荐度: 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员工入职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入职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入职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经营、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定向为乙方输送需岗前体检的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体检人员》,由甲方人员自行交付个人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经双方协定为 第二条乙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协定的体检项目内容,为甲方体检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按照双方协定的佣金报酬返还甲方(返还金额经双方协定为乙方收取体检总费用的35)。 第三条乙方免费为甲方体检人员提供早餐一份(蛋黄派2个、豆浆1杯)及体检后续的健康咨询。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甲方体检人员的体检内容包括: 1、基础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脉搏、各个临床科室检查) 2、放射科检查(DR胸部正位片) 3、心电图检查(12导联心电图) 4、检验室检查(血型、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肝功二项) 第五条甲方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或只体检协定项目内容中的部分项目,均视为甲方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乙方不另行退补相关体检费用。 第六条甲方体检人员在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外所发生的费用,如药品费、治疗费、个人指定检查项目等,由甲方体检人员自行支付。乙方将按照消费总金额的5作为报酬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为保障体检服务质量,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安排人员进行体检,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体检前准备工作。 第八条体检报告的领取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定。 第九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联系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签章) 壁山仁康医院联系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员工入职合同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岗位)。 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 2、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劳动报酬 1、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甲方每月15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7、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8、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9、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聘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八、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入职合同3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1、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工作任务如下: 3、乙方在协议约定工作期间应完成工作任务,遵从甲方安排,按时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4、劳动报酬: 甲方按元(人民币)月(大写:元整) 5、协议的解除变更续签: 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允许擅离职守,或有损甲方经济利益的行为,没能按时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务,乙方由于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再胜任工作。甲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协议。 经认定甲方安排的工作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又不能改善乙方可解除协议 甲方违反协议条例侵犯乙方权益乙方可解除协议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规定予以赔偿 6、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补充 7、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员工入职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元。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三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