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合同样本 推荐度: 个人借贷简单合同书 推荐度: 民间借贷个人借款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合同(民间借贷)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个人借贷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贷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借贷合同1 现因借款人因(写借款用途)需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年月日,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号: 出借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3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个人借贷合同4 借款人:法人代表: 贷款人:身份证号: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现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了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 二、借款期限:从至止,借款期限为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5 ,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xx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第三条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个人借贷合同6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一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一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一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一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一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一方向贷款一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一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一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一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一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一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一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一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一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一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一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一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一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一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一方(盖章) 贷款一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个人借贷合同7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市(区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五、借款的发放和偿还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借贷合同8 被借方: 身份证号: 借款方: 身份证号: 借款方配偶(或亲属):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一、借款用途 作为农业生产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被借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 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被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如果超出期限则自超出之日起支付利息,月利为3直至追回,不满一月者按整月计算。 四、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以自己所购买楼房、耕地、工资或个人所有固定资产为担保物,在借贷期过后没有还清,贷款方可以随意处理。(以房产证和土地合同复印件为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人民法院(以借款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选择) 六、本合同自20年月日起生效。 借款方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具有法律效率的家人一同签字),借款人如若出现意外死亡或者失踪情况有对方配继续偿还实在无偿还能力则有担保人代为偿还。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借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借款方配偶签字: 担保人签字: 20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9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每天的本金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个人借贷合同10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为满足乙方急需的流动资金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借款用途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借款实际发放日期。利息按月计算,借款月利率为,借款到期后,乙方应当一次性偿还本息和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据或汇款转账凭证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4、借条、收条、欠条及转账凭证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借款用途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不得用于法律禁止的行业。 三、借款的担保 1、乙方以拥有的位于的房产抵押给甲方作为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到期不能归还甲方借款的,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还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作为保证人为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限为两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算。 四、借款发放的前提条件 乙方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抵押登记、交付或其他法定或约定手续; 五、钱款交付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或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2、现金交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 六、借款的偿还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依据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七、还本计划 本金和利息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息和共计人民币元。 八、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自行还款。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金额: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借款,但因乙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 十、违约责任 乙方到期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本息和的万分之六点五计收逾期利息;逾期超过天未还视为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到期本息和30的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十一、争议条款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1 贷款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借款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1。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1月起至年1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担保人丙方(签字) 担保人丁方(签字)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个人借贷合同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二、利率以每月(大写)。每年(大写)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且在年月日将本息一次性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支付迟延履行金,同时甲方确认以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的顺序还款。 风险提示: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四、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 五、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应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风险提示: 借条形式比较简单,目前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的立案条件中,借条必须配合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使用,一并证明借款事实。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4 编号: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基本帐户开户行:账号: 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计算 2。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放款金额 年月日;(大写金额) 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 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年月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 6。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扣划约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 个人借贷合同15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