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版本雇佣劳动合同 推荐度: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本 推荐度: 职工受雇劳动合同电子版本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劳动合同版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版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版本1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工作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次)。 第八条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 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xxx》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讨论制定,报经批准,用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于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年。 (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版本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未通过甲方进行的试用期考核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岗位、地点与薪酬待遇 1。岗位:;工作地点:。 2。薪酬标准:每月人民币元;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3。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5。劳动纪律;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三、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1。乙方要求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按月支付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费用元,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任何原因发生补缴事宜,则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给甲方。 2。如甲方为乙方出资购买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则一旦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宜,保险赔付金额应计算在甲方的赔偿金额之中。 四、特别约定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续延,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版本3 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年月日日 劳动合同版本4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 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版本5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或本单位工资集体合同规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劳动合同版本6 单位(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员工(乙方):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及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固定期限形式签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叁年,即自xx年07月01日起至xx年06月30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财务部门从事会计 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 第五条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第六条甲方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作期间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甲方按照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制定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条件,并不断改善。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基本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据国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修改。 七、保密及竞业限制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各类经营、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亦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以及协助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行业及产品的各项业务。 八、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关于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相应法律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参加甲方出资的专业技能培训,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遵守有关服务期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如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在乙方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后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1天应支付甲方1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可以约定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技术培训协议、服务志愿书等。 第二十六条本劳动合同不得代签或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版本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为,工作地点为、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项目为、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版本8 甲方(用人方): 公司地址: 企业编号: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担任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业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 ()标准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如需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公司将按公司的规定给加班员工一定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试用期内月收入为元月。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为元月。本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工资和收入。 3、随着岗位变动,乙方根据甲方工资标准享受新岗位的薪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住房、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婚丧假、女员工孕期产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财会人员丧失会上岗证等。 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能力的。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与甲方出资培训、购房补贴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实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或在办理解聘手续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商业秘密包括: 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 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请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份。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 第三十条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讯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时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版本9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姓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地点)(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双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版本10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别:籍贯: 户口所在地: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1。甲方因经营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乙方同意其主要工作内容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确定。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也有权根据个人的意愿和能力申请异动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地点在范围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工作地点。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乙方更换工作地点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既不服从安排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若乙方调整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需试用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3。试用期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应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试用期届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参加转正考核,逾期视为乙方不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转正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本合同生效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后的次日。合同生效日期为乙方入职日期,亦为工资待遇计发的起算日期。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或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若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每月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执行,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依照甲方薪酬体系属按月发放的津贴、奖金、补贴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照易岗易薪、同岗同酬原则,在乙方的岗位及工作内容发生改变时及相应调整,甲方也有权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调整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月发放的津贴、奖金、补贴等按照以岗定级,以级定薪的原则加以调整。 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享有。 3。每月日为甲方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时间,甲方因故需延迟的,但最迟不得超过每月的最后一天。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正确银行账号或银行系统紊乱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迟发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甲方主动安排或批准乙方加班,甲方应支付加班工资。因乙方个人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延时,不视为加班。确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作出书面加班申请并获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加班工资按月支付。 5。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未尽勤勉注意义务而致使甲方受损,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意甲方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甲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扣除因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的违纪经济处罚金额。 五、休假规定 1。乙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经济特区的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享有休假权利。 2。休假期间甲方应依法支付相应的休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卫生设施应予爱护,并正确操作,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提出异议。 3。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或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本人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报告一份,乙方签订本合同表示其确认其身体健康状况足以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若乙方提交虚假的身体检查报告或者提交的身体检查报告与事实不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入职时领取工作必备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妥善保管,离职时应当依照原 状返还甲方提供的这些工具及设备,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根据工具及设备的性质自然损耗的除外。 七、社会保险待遇 1。甲方应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具体分担的保险数额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责任起始于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规定可以购买的时间,而不是从乙方入职之日起算。 2。若甲方主动为乙方购买,但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拒绝,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乙方因公负伤,应当主动向甲方书面说明,并自行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1。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包括: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 2。甲方制定的所有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后即成为公开的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若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后的规章制度对全体公司工作人员都发生效力和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看到、没有注意”为由否认某一规章制度的存在和效力。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乙方在试用期间甲方认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未能及时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通知原则上应直接交由乙方,但如果甲方依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司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张贴后即视为通知到了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在3日内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乙方拒绝或者怠于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工资和物品,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未交接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在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后一个月内仍未支付或者更改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或者下落不明超过1个月的。 (五)除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擅自离职,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六)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签本合同;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并采取张贴栏公告、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同意续签通知后1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签。甲方或乙方不同意续签的情形下,本合同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的30天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停止工作,逾期不交接、不停止工作的,其出勤时间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不计发报酬。 (七)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不论本合同因何事由终止,乙方均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且不予发放其擅自离职当月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 (九)本合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终止的,乙方在间隔一段时间后又重新要求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且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同意,但工作年限和签订合同的次数不连续计算。 (十)若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主动安排到甲方关联公司就职,本合同终止,乙方与甲方关联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但签订合同次数不连续计算;若乙方主动申请或者离职后通过正常程序、自愿与甲方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次数不计算在内。 十、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