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车位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车位租赁合同 推荐度: 租车位租赁合同 推荐度: 地面车位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位租赁合同(精选)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位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位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仅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Z;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职责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签约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地下停车位事宜,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车位租赁地点为小悦中心地下车库层号车位。停车位编号:,使用面积约平米。 乙方用于停放车型品牌:,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第二条:租期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人民币整(大写)月租金为元月,包括管理费。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保证拥有对车位的所有权,一旦该车位所有权不属于甲方,则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 3、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将车位租与他人。 4、租约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于车位的管理。遇甲方调整租金,另行提前通知。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6、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占用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7、租约期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15天到小悦中心物业部办理租赁手续;续租时,不限于原车位,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8、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临时停车位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 9、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10、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11、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13、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与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只能将上述车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车,不得对车位进行任何破坏或改造。 2、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小悦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等车场管理规章,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 3、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对车位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体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收回车位,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4、协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车库内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财产、物品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协议期满后,乙方必须向甲方归还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6、协议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签,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停车位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品。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进出本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及时配合小悦中心物业部的管理,甲方对小悦中心地下停车场拥有最终解释权。 8、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9、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乙方办理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租期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11、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12、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13、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14、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15、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16、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17、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18、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19、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0、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第六条:罚则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须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并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协议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2、若遇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对方,得到双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协议。 3、协议期内,任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八条: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地址: 身份证:电话: 乙方(承租方):地址: 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 第二条承租期限 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甲方车位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下续租权。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供给空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对于乙方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有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乙方职责: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或清洗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职责 1、本合同约定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已交租赁费用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3、甲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部分。 4、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偿还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查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位臵 停车位编号、位臵:花园广场座号车位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30日 乙方责任: 1、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2、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3、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固定停车位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第四条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年 2、双方协定租金及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按个月为一期支付 第一期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年月日支付,租金及本车位管理费于每期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租赁费总额5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车牌号,车型,颜色的,作为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1200元整月,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日期为每月25日前付下月月租。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二、租期为20年07月01日至20年09月30日止。如车位租用期满,甲乙双方在1个月内未提出退租等要求,视为此合同继续生效三个月。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使用,不作任何保管;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4、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将车位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 五、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 七、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2、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附件第四条,甲方已就龙吟锦城小区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委托于乙方进入管理,甲乙双方对其共同投资,共享收益,但鉴于双方无相关资质且龙吟锦城业主委员会资金不足无法购买相关设施设备,鉴于以上原因,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均同意将龙吟锦城建筑区划内所有地面停车位(除已划开的大润发用于停放顾客购物车的区域)承包给丙方进行经营、由丙方自主管理,自负赢亏,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时间:合同期共计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承包价格: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合同期内承包费用不变,丙方需于每年合同到期前15日内交于甲方,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 第三条保证金及首年租金的支付:合同签定之时,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5000。00(大写伍仟圆整),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若逾期未缴纳,视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承包方式:承包采取包干制,即: (1)、停车收费及其承包区域内现场标志标牌由丙方自行购置、安装、维护; (2)、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由丙方自行负责或与乙方协商支付一定报酬由乙方代劳; (3)、承包区域内供水、供电由甲乙两方共同协调安装到位,但所需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供水供电所需费用及收取方式由丙方与提供方自行协商。 (4)、承区区域内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车子刮擦、被盗等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乙两方概不负责; (5)、承区区域内所得收益由丙方全部享受,甲乙两方不参于享受分成; (6)、承包区域内收费价格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小区长住业主收费不应超过80元月辆,银行及酒店上班人员认定为小区业主,收费价目表应张贴于醒目处,明码实价,对于业主的收费甲乙双方必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协调,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7)、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的证件,丙方自行办理,甲乙两方有义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丙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但不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三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走司法程序。 第五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甲乙两方违约时,应共同购买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但不赔偿丙方由此所得利润;丙方在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五日内应提供相关票据给甲方留存,否则视为丙方自动放弃此项权利。若丙方违约,承包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丙方不得损坏,搬走,应全部完好交由甲方,且甲方不予退还丙方签定合同时所缴纳的保证金。 第六条甲乙两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对丙方的工作有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七条保密签定合同三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四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各自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宜 若甲乙两方签定的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续签龙吟锦城物业服务合同,均以此合同为先决条件。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车位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电话: 乙方(承租方):电话: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位臵 停车位编号、位臵:花园广场座号车位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30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1、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2、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3、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市路号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该车位长米,宽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年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家园号地下车库车位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该车库租金共计:元(租金元物管费元);大写:,乙方应于年月日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磁卡壹张、通行证壹张,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收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取暖费。 5、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的一切自然(地震、水涝等)及非自然(战争、火灾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