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小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企业聘用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集锦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办公室从事文员工作。 第二条甲方每月28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每月。元。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与乙方协商,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实行月工作制的,月工资按整月结算。 具体结算办法双方约定如下:试月期元元社保补贴。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按元元社保补贴发放,餐贴补助8元天,按每月出勤天数发放。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工休制度。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周期内平均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试用期内甲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 试用期满后如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报到后工作不满30日主动提出辞职或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的,甲方不予支付工资。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作息时间,由甲方规定。 (2)、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2、实行计时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3、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公休日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且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四、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 、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必须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第一,特订如下合同: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文明施工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乙方凡离地二米以上作业时,在登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登高用具是否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凡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禁止使用,登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必须搭好牢固的脚手架后,方可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时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嬉笑、开玩笑,不允许抽烟、喝酒,所用工具材料不准乱抛,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等,乙方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者一次罚款二十元,二次罚款一百,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者一次一百,二次二百,从工程款中扣除。 7、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 盖章 乙方: 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5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同样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在实践中,确实也有许多企业喜欢运用这一条款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同时,企业在这一条款上败诉的也最多。究其原因是企业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误区或者任性适用该条款,又或许是对该条款的应用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那么,企业如果想利用这一条款辞退员工,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有规章制度,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根本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肯定是必然的。 2、要审查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是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是否显失公平; 3、要审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 4、要明确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公示。 5、要审查在规章制度里是否对严重违纪做出界定。 6、要获得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7、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必须在送达解除通知前固定。 8、要避免规章制度自身相互冲突。 9、要避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企业操作流程 STEP1:发现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STEP2:保留相关违纪证据; STEP3:判断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形; STEP4: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 STEP5:企业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 STEP6: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疑难案例 经常有企业HR提出咨询,单位内会有三期女员工仗着自己怀孕或者哺乳期的身份,经常迟到、早退、不请假自行决定不上班,企业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律师答疑 这是实践中HR经常困惑的一个问题。其实,为了充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劳动合同法》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给予特殊保护,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对权利。 如果该女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在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企业要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女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具体来讲,首先,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应该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构成违纪有明确的规定,并应该明确经常的迟到早退、旷工累计多少次构成严重违纪;其次,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制定并合法公示,并且该员工知晓。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企业才能单方解除与该女员工劳动合同。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本企业职工。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无固定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依法变更、解除和终止)。 试用期为个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为个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二条工作任务和地点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条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元(大写:),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元(大写:)。 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日如期发放工资。 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三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 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 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第九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十条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 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 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作出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十五条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单位工作年,根据甲方相关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乙方遵守甲方对员工相关规定,乙方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享受甲方的相关劳保福利待遇。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 第五条、乙方应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劳动纪律。 三、劳动纪律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违反劳动制度和纪律造成的伤害乙方自行承担。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根据工作年限协商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六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七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甲方可以随时根据考核标准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和福利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七)乙方所发放的工作用服装,未经允许不得在小区外穿着,如出现意外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解除合同。 (八)因员工个人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出现的意外情况甲方无连带责任,经协商员工无法在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个人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管)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正常上班(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正常上班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正常上班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正常上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正常上班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正常上班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正常上班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正常上班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正常上班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正常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正常上班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正常上班制的,平均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正常上班制的,正常上班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正常上班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正常上班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正常上班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正常上班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正常上班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正常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正常上班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正常上班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正常上班的,每个正常上班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 (2) (3)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2、乙方不能胜任正常上班,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正常上班岗位,仍不能胜任正常上班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正常上班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正常上班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正常上班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正常上班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正常上班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正常上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5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0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产品宣传推广 2、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三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1 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务工许可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有关国家有关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承担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每日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元,每月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元。 (三)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健食品费元。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六)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元。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三)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五)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七)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第3项情况之一的; (2)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限内未能治愈,属于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第(四)款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二)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四)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五)其他需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元,赔偿金元。 九、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一)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劳动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济南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生效要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为: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甲方有权按需要在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 三、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元,现金提成按计算,铺货提成按计算(月内无退货现象)。 四、乙方销售任务、返利与销售奖罚标准乙方在完年销售任务的给予奖励。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给予奖励。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每月向公司提供市场月报表,否则扣减该业务员本月工资元。 2、乙方必须将全年销售回款任务分配到各个季度,每季度必须按照以上所定回款任务按时打款提货,超过任务部分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若未完成季销售回款,罚款连续两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的罚款一个月的工资。 3、乙方每月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销售数量、产品流向、库存数量和市场对酒质量、包装、价位进行考察,并对竞品信息进行调研汇总。 4、乙方必须积极维护和管理好自身的市场,保证不向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外的市场进行倒货、串货等,若在乙方当地发现有其它区域总经销商的倒酒,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同将其全部收购,收购的酒按收购金额可享受甲方合同返利政策,但乙方不得捏造事实,诬陷其它区域总经销商,或夸大数量,一经甲方调查核实,给予罚款。 六、本协议壹试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4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的任职情况及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就甲方任职期间及任职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责或主要使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和商业信息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发明、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在其经营范围内生产、经营或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登记、注册等。协助乙方获得并行使相关知识产权。 甲方作为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开发人,享有与发明有关的精神权利、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如发明权、署名权(依法应当由乙方署名的除外)。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完成的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报。经乙方核实,甲方认为属于非职务成果的,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不得将这些成果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得自行转让给第三方。 如甲方未申报,则推定为工作成果,乙方可将这些成果用于生产、经营或转让给第三方。即使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甲方也不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如经甲方申报后,乙方对成果所有权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三条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书面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并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保密规章制度未作规定或不明确的,甲方应谨慎、诚实地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属于乙方或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保密的任何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条除履行职责需要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披露、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秘密的乙方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乙方或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保密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且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离职的原因是什么,甲方离职后仍将承担与其任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并对其在受聘于乙方期间接触了解到的或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保密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不得擅自使用相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年。 甲方承认,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和报酬时已经考虑了甲方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因此甲方离职时无需支付额外的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责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实施任何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被第三方指控侵权,甲方应承担乙方应诉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索赔。。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从甲方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明确要求或为完成乙方在履行职责时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乙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的,甲方不承担或部分承担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其他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向乙方提供类似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和顾问。。 第九条甲方为履行职责而持有或保存的所有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及任何其他形式的载体,无论该秘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如果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为甲方所有,则视为甲方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甲方返还这些承运人时,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当于承运人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在离开公司或乙方提出要求时,应归还属于乙方的所有财产,包括记录乙方秘密信息的所有载体。 但是,当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为甲方所有,并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时,乙方可以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所有的其他载体上,消除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这种情况下,甲方不需要返还承运人,乙方也不需要给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称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试验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原型、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函电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材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采购渠道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称的“聘用期”以甲方从乙方获得的工资为准,以工资所代表的工作年限为聘用期。 本合同中的“辞职”一词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职雇佣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停止履行职责,视为辞职。 第十三条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年收入倍的违约金;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与甲方的雇佣关系。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损失赔偿,但可以从损失金额中扣除。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见面、双向选择,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就业意向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岗位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2。甲方根据需要应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培训,如乙方培训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关的经济处罚、职务调整直至辞退。 3。甲方应依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如办理社会保险、免费培训、包吃包住、节日福利等。 4。若乙方违反此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本就业协议终止日前,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件,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保证报到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协议。 三、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人力资源计划未能按部门岗位工作,乙方须根据落实导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和生产经营损失,同时也考虑到乙方在选择就业单位的机会成本风险,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乙方在正式离职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乙方就业。 四、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甲乙双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