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供货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产品合同模板集锦十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合同篇1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 出卖人(全称):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借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第一条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或煤场;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购货方自行联系运输单位,自行承担运输费用;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供货方地磅数为准;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由购货方检验人员根据煤质情况安排装车;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需全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煤,税率17,含税单价元吨)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可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第十条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确定价格;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质量检测为到场验货;以购货方检测为准,双方人员监督检查。当事双方共同取样分析,每月为一至二批次加权平均计算固定碳、硫含量、水分进行考核。矸石、顶板夹层必须捡干除净。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终止应提前1个月通知购货方,购货方亦应遵守合同,如终止合同应提前1周通知供货; 3、如供方所供原煤不符合本合同第1、2、12条要求,购货方有权按合同执行,供货方不得表示任何异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 4、本合同传真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该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产品供货合同范本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酒水饮料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杭州金色时光娱乐ktv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2。小百威(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3。大百威(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4。威龙干红(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西湖啤酒(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燕京啤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青岛啤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茅台迎宾酒(ml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XX年2月2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法人签章 日期XX年2月8日日期XX年2月8日 产品合同篇4 方(卖方):xxx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买方):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化工产品年度销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标的物及其标准 2。1标的物名称:; 2。2型号、等级:; 2。3质量标准:; 3数量 3。1数量:; 3。2本协议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发生量以甲方最终结算量为准。 3。3甲方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可以等于或低于本合同数量,乙方承诺全部接收,如无理由拒绝接收,视为乙方违约。 3。4甲方由于非计划停工或临时性生产调整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数量或质量要求供货,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5如果乙方实际需要的产品数量超过本合同暂定数量,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3。6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数量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价格及支付 4。1价格为(含税不含价):;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承担。 4。2本合同价格为合同签订当日价格,为暂定价。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价格调整,应以产品出库当日甲方定价结算。 4。3该合同履行后,对实际执行的价格双方将进行书面确认,并将确认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4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支付的价款后发货。 4。5甲方的开户行及账号:收款人(甲方)开户行:账号: 收款人(甲方)名称: 5标的物交付 5。1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交付是指:乙方自提或者甲方代办运输的,自标的物出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甲方送货的,自甲方交通工具到达乙方仓库(或者指定地点)时视为已交付。 5。2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标的物(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 5。2。1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甲方将标的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2。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代办发运,运杂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应在乙方支付标的物价款时一并支付。 5。3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甲方分批分次交付标的物,买卖双方根据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标的物。 5。4买卖双方约定的地点、批次、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具体协商,且须书面确认。 5。5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6乙方应保证标的物接卸单位的装卸设备以及储存标的物的地点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标的物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标的物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6验收 6。1买方自提的,买方在卖方库房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 6。2卖方代办托运和卖方送货的,买方在货到后3日内对产品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液体化工产品在未卸车前对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货到后5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卖方,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数量在正负范围内应视为合理误差。 7安全条款 7。1由乙方自提的货物的,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所在甲方厂区(或库房)在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厂区(或库房)和甲方的管理及监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货物交付过程中,一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7。3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厂区(或库房)的安全、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时,应立即通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影响抢险救灾工作,对于所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其全部承担责任。 8协议变更与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 8。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8。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债务人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3协议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9违约责任 9。1甲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9。2货物交付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9。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过错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0不可抗力 10。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11。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通知 13效力及其它 13。1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5本协议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份。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所:住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产品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只回收向乙方提供所产出的产品; 二、甲方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有偿向乙方提供专用的农药、肥料、地膜等生产资料;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分期、分批、分级回收乙方的产品,并一次性会清货款。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采摘,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分级采摘; 二、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对产品等级分类的。要求,以次充好; 三、乙方必须保证将产出的约定产品,由甲方全部回收; 四、为保证甲方无公害的产品质量,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所需全部的生产资料。 三、产品回收的规格和价格 按照等级和市场行情进行定价收购。 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6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洋面捕捞水产品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见附件清单(编:)合同总金额计(大写)。 或以下列形式填写(如填写空格不够,可以另接) 品名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收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商或者双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收购地点:甲方捕捞所在的洋面(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第四条: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乙方收购水产品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产品合同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经长期来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后期供销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需塑料再生料等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一、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塑料再生料应先提供样品,经乙方检测或试车使用进行确认,并保留送样标准,作为后期供货验货标准。 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 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三、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若需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 四、结算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半个月)。 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 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 产品供货合同产品供货协议 4、垫资方式:甲方以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产品问题必须及时停车并通知甲方,甲方在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若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作退货、换货处理。 2、甲方负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 2、乙方保证货款按第四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8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简称“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尺寸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额(元) 金额总计(人民币) 大写:(小写:) 说明: (a)税收负担:乙方应自行缴付其应缴纳的税费。 (b)产品用途: (c)产品主件: 产品配件: 2。产品质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可同时选择多项) (a)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b)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上记载的标准。 (c)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 (d)乙方的产品应当符合【】认证标准,认证由【】方申请完成,认证费用由【】方承担。 (e)其他标准:【】。 2。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其提供的产品机身、外包装上标示出厂编号。 2。3甲方有权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事有权不定期检查与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 2。4乙方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 3。产品原料提供 生产本合同产品所需的原料由【】提供。 4。产品包装及标识 4。1产品的包装方式为【】。 4。2产品包装物的具体要求为【】。 4。3产品唛头及包装图案详见本合同附件。 4。4因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产品在到货前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5包装费用: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6包装回收:【】。 4。7关于产品标识的其他约定:【】。 5。知识产权 5。1乙方生产的产品使用的注册商标见本合同附件,该注册商标属于甲方所有。 5。2乙方不得将甲方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若乙方违反该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5。3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商标。 6。产品验收 6。1产品交付时由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共同验收,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产品。 6。2产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b)【】。 (c)【】。 (d)【】。 7。交货与运输 7。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7。2交货方式:【】。 7。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项约定的时间交货。 (a)一次性交货,在【】年【】月【】日之前全部交货。 (b)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方式与时间为【】。 7。4运费、风险及相关费用承担:产品的运输方式为【】,乙方负责安排产品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8。货款支付 8。1付款方式:【】。 8。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分期支付货款: (a)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b)当甲方收到全部产品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c)当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若乙方支付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9。产品维修及备品、备件 9。1乙方承诺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个月,从产品投入使用时开始计算。 9。2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有偿〕〔无偿〕向甲方提供易损零部件:【】。零部件明细单参见本合同附件。 9。3若在【】年之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不能满足甲方维修使用,乙方需无偿向甲方提供维修产品所需的零部件;若超过【】年,甲方须通过有偿的方式向乙方购买零部件,其价格标准照本合同附件零部件明细单执行。 9。4产品停产后,乙方应为甲方保留包装材料、印刷品及零部件供应时间为: (a)包装材料、印刷品【】年; (b)主要零部件【】年; (c)非主要零部件【】年。 10。技术培训 10。1乙方应给予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帮助甲方解决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0。2为了保证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产品的技术教授给甲方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等。 11。违约责任 11。1若产品符合甲方要求,且乙方已安排生产,但生产完毕后甲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1。2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1。3若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相关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3。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补充、变更本合同,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变更协议。 13。2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之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9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部颁标准执行;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 产品合同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分销区域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为地区市的分销商,分销范围为。分销渠道为。分销产品类别。 三、产品分销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四、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协议结算方式:。 五、货物运输方式: 乙方书面订货后(订货数量不得少于件(含件)),甲方在2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件数不够的甲方有权顺延送货时间。 运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保证具有经销相关产品的合法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证明经销资格的相关证件。 2、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制定年度销售指标万元及市场营销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拓市场,及时向下级客户配货。乙方对于合同项下产品未进货达个月或连续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权限。 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分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代理产品,并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及价格体系,不得高于或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重大营销活动或出现跨区销售、恶意冲货、砸价、揉价等非正常销售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警告后仍不听劝阻,继续向其它市场窜货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分销权。 4、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商业秘密,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5、甲方对于本合同项外的产品,有权在乙方的分销区域内另立分销商,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分销权。 6、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免费提供分销产品的进、销、存等明细表及赠品配送明细表。 七、产品质量及退货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厂家的工商、税务、卫生检验检疫、质量检测报告等一切产品相关资质。 2、不管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退货的,甲方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视为违约;守约方均可根据本方的实际情况,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诉诸法院的, 由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