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合同 推荐度: 电梯工程合同 推荐度: 装饰工程合同 推荐度: 工程合同 推荐度: 建设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工程合同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篇1 委托人:办公室受托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面指挥中心室外工程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面指挥中心室外工程地点: 规模:招标规模:约100万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地面指挥中心室外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按人民币6000元包干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163。com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 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工程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控股的县XXX(年产9万吨的经营许可证,新办理的经营许可证不在此范围)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该煤矿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人员,安全生产、销售等全部事务,乙方向甲方所缴纳承包费用(从销售煤款中计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程质量验收。 3、负责除乙方聘用之外人员的安X和处理因煤矿承包引起的劳资纠纷。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有害气体检测,负责组织承包期间的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原煤矿管理人员择优录用。原有人员解聘由甲方负责。 2、负责安全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的运输安装,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3、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施工。 4、杜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自负易损、易耗品费用,如放炮线、撅头、锨、锤、钻头、铁丝、小车轮、劳保品等。 6、爱护煤矿财产,管理好分管的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矿方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8、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9、承担本合同 第四条安全管理中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价格 承包内容:甲方将经营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全权处理在承包期间县XXX的生产、销售和日常经营管理和全部工作。 承包费用包括:采矿权价款、资源补偿费、环保费、安全费用、区地县收取的其他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具体计提方式如下: 煤炭市场价格在200元吨时,承包费按20吨计提; 煤炭市场价格在300400元吨时,承包费按30吨计提; 煤炭市场价格在400元吨以上时,承包费按40吨计提; (煤炭市场价格为税后价格,承包期间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该煤矿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签署至甲方售卖时截止,如因政策原因(如强制关闭该井口等),或乙方原因(资金不到位或经营不善等),则本条款自动终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算方法 按县煤炭局设立的过磅处统计数据为计算依据,次月日前结清上月销售煤炭承包费用。 第四条安全管理 1、签定本合同之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处理及费用工作由甲方负责,之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2、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收取的安全风险金和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期为年。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为表达合作诚意,甲方承诺在该煤矿出售时(无论承包期间还是承包期之后),以10的出售价款无偿支付给乙方。 2、本承包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其承包费优惠10。 3、乙方在承包期间,为煤矿长期发展而投资建设和开挖的井下工程,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甲乙双方现场评估决定。 4、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和矿上技术资料、库存机电材料等一并交付给乙方使用和管理,在承包期间因公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本合同生效后进行煤矿资产及技术资料移交工作,并列书面清单,双方签字存档。 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XXX的投资人,并拥有100的股份并控股,保证无任何权属纠纷;拥有所需的权力和授权缔结、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甲方保证提供的XXX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和完整的; 3、XXX拥有的采矿权不受任何抵押、质押、留臵等担保权益或 第三人权利的限制; 4、XXX不存在任何偷税漏税、拖欠税款的事项,亦不存在任何导致重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5、XXX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及仲裁,截止到本协议生效之日之前的债务(包括采矿权价款及滞纳金、或有负债和税务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如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如违反15项之规定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造成损失时,由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拥有所需的权力和授权缔结、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合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筹措资金并管理好XXX。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1。3因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本合同被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无效。 2、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3、本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构成违反本合同: 1。1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任何义务或承诺; 1。2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无论出于善意或恶意); 2、如果发生前述的违反本合同的情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补正;如果违约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补正,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并应向守约方承担100万元的违约金。此外违约方还应赔偿给守约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一切索赔、损失、责任、赔偿、费用支出。 第十条纠纷处理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和原则,为确保维修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区民政局麻疯院院坝、路,具体以乙方与甲方有关部门的现场查看及确定的维修方案为准。 二、维修服务费计算:以现场确定的维修方案做参考,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并同意的价款为准。 三、合同期限: 暂定一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计。本次维修期限自年月日起,工期约30天。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0。00元,维修过程中完成总工程量50付至维修单造价的50(含预付款),全部完工后付至维修单造价的9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10工程尾款。 五、乙方责任: 1、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3、会同甲方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乙方同意:甲方支付末笔维修款的前提乙方必须获得业主的亲笔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款。 六、甲方责任: 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按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十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依照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合同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桂林市桥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阳桂林市 3、工程性质:总价承包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桥长为38米,桥宽净16米,设计荷载公路级。 工程内容:净12m20。5m防撞栏杆,钢筋砼空心心板桥梁一座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525。187(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12月30日竣工,工期77个日历天,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 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监理提出申请(并附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在施工中河道挡墙及其它设施破坏后,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价格浮动而变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地乡镇领导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 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XXXX为项目负责人,XXXX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争创“优良工程”。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广西华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XXXX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水泥必须采用P。0。32。5级、42。5级正厂合格水泥,钢筋采用正厂产品,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青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计量支付 1、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20;工程全部完成,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再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60,暂留10工程款作缺陷责任期质保金,保质期贰年。 2、每次拨款应由乙方提交工程量计量清单,甲方及监理共同签字后,方可到村村通工程办公室和交通局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九、验收、保修与结算 1、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乙方按交通部规定,向甲方代表和监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收到交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日内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交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日期为乙方送交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验收,应以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3、交工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为依据,在交工验收时,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的同时提供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和内业资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验收合格,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接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5、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二年,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文件办理妥善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竣工结算,并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的内容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以下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投标期间递交和确定并经业主同意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4)、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标书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乙双方关于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协议6份,甲方、乙方、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工程协议书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3、本协议所含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款,经审定后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改变。 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 工程合同篇5 甲方: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石首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迁址新建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石首一中迁址新建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元计算,合同总价共元(大写:人民币),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20; 2、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XX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得XX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XXX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得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得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2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得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得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得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得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得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得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得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 一、双方在施工中得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得基线和水准点得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得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得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得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 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图文推荐 工程工程合同工程工程合同工程工程合同工程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