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合同 推荐度: 外贸出口合同 推荐度: 海运出口货运代理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出口合同锦集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口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口合同篇1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国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代理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口合同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出口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年月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合同篇4 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