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合同 推荐度: 租赁房屋合同 推荐度: 租赁房屋的合同 推荐度: 买卖房屋合同 推荐度: 租赁房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合同4篇(热)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合同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租赁甲方门头房从事经营,为保护双方权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门头房位于,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年,从年月日起执行。 三、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租赁,第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大写:;第二年租金元,大写:;第三年元,大写:,3年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金另订,租赁期间,乙方如提前退房,租金不退。 四、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权利和责任 1、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拆迁、自然灾害等)外,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双倍返还乙方租金。 2、乙方如对房屋装修需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施工,否则自果自负,所有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装修的内部设施不可拆除和拆除会对房屋造成损坏的(如地面、包门边、墙边、吊顶等)不得拆除,甲方不给乙方任何补偿,能拆除的如空调等)拆除后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影响整体美观。 3、租赁期间,房屋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守法经营,要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处理好邻里周边关系,不得从事违法及安全隐患的活动,如出现后果自负。 5、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如乙方欲转租他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需提前告知甲方,结清水电费等,办理交接手续。 6、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租,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再退回。 六、合同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合同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20xx年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20xx年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20xx年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房屋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室内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7月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9月15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房屋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 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 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 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 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 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 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 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 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 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 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 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mail: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人:代表人: 见证方: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电话: 年月日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