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第三方转租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转租的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物流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担保协议样本 推荐度: 第三方履约担保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第三方合同合集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第三方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三方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日期: 1、词语定义: 1。1物业指本合同的标的物; 1。2出租人(甲方)指吴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该物业拥有全部合法所有权人。 1。3承租单位(乙方)指,系按拥有经营本合同1。4条所描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承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权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4承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商业零售经营或及提供服务的行为。 1。5出租指甲方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权利、管理责任和该物业的经营权交与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约定费用的行为。 1。6承租面积指按本合同附件A标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应同该物业产权证明文件中一致) 1。7承租费指甲方因出租应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应向甲方支付的商铺使用租费或租金。 1。8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承担责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 1。9装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业而对该物业进行的装饰工作或工程。 1。10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物业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及公摊面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损失包括误工、通讯、交通等实际支出,收入损失,聘请包括律师、审计、签定等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为使状态达到产生纠纷以前必须支付的费用。 1。12改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装饰工作或工程。 1。13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以人民币结算。 2、合同双方 2。1甲方 出租人:住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2。2乙方 承租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承租、分租、转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承租面积:依据甲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约平方米,套内面积(指除公摊以外部分)为约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没有登记产权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图内有使用价值的公摊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3。2。分租、转租、转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或转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转租予其子公司、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获得分租、转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在内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及物业交接 4。1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将该承租物业交付给乙方。物业交付时,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该确认书应该载明物业现状并予以确认,对附属设施与设备登记造册作为合同附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同时表明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物业现状应通过拍照或摄像的方式,辅助以文字说明确定。交付之日为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风险、维修责任转移和能源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分界线,交接之前由甲方负责,交接之后由乙方负责。 5、承租费及其它费用分担 5。1承租费。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 5。1。1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 5。1。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3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4承租费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及标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所在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业专修基金为对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承租费实行预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则;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从年月日起,每3个月为一次交费期。乙方必须在每个交费期第一个月的5号(含5号)前支付承租费。程序为:甲方在交费期第一个月1号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该期承租费的支付。甲方须于收到该笔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乙方。如遇付款期满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乙方应在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费的计算应当以乙方的实际合同期为准,均按月计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日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承租费,日承租费的计算方式为:日承租费X12365。 6、物业用途及装饰装修 6。1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于乙方经营银行各类业务和自用办公室。 6。2装修(改装)及装修(改装)要求 6。2。1乙方自接收物业之日起,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6。2。2乙方在开始进行物业装修(改装)前,需将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报物业公司审核通过,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与登记相关的租赁登记费、印花税约定由承担。 8、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承租物业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险。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以自己的费用购买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 9、履约保证金 9。1履约保证金约定保证范围如下: 9。1。1对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的保证; 9。1。2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水、电、电话费、通讯费、宽带费、物管费等方面的保证; 9。1。3对于损害房屋的情况下,需要向甲方进行赔偿的保证; 9。1。4因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 9。1。5因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乙方继续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证。 9。2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完正式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因发生9。1约定保证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在正式确认减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约定金额。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物业、设施设备及结清应缴承租费、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完善手续,并在完善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权利义务 10。1。1甲方系承租物业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确保出示给乙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为真实有效;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何所有权的变更都将不会对乙方的租赁权利有影响,否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三方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签订的《售车合同》合同编号:100631(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方要求将该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方,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意见。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同转让相关事宜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 二、乙方同意将甲方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甲方原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按照原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的72。45万元定金变更为丙方已付定金。甲方、丙方基于原合同转让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四、丙方负责全面履行原合同中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行使原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权利。 五、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丙方所受让的该权利和义务即时产生,具体权利实现方式等内容以甲、乙双方20xx年9月14日签订的原合同为准。合同转让后,乙丙双方可就履行合同相关问题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售车合同》合同编号:100631为该协议书附件文本。 甲方: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乙方:东风(十堰)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丙方:鄂尔多斯市万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法定住所地: 第三方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丙方提供中介,甲方将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服务费共计XXXX元人民币,丙方账户名为:,账号为:。如因甲、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前述中介费,已支付的,丙方应予全额返还。 第四条乙方应于(在适用选项前打):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或提供收据。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甲方如下账号:开户行(银行支行):户名:账号: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个月的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双方一致同意或其他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如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日以上,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或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等需要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7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甲乙双方续租的,丙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中介费。 第十九条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省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第三方合同篇4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欠乙方11万元人民币,乙方欠丙方11万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针对甲方的债权共计11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丙方,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丙方支付共计11万元人民币。付款后三方债权债务即履行完毕。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三方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方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出租自有房屋于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户型为室厅厨卫、座落于宜宾市区(街)(小区)(宿舍)栋单元层号。房屋类别为(住宅)(商用物业)(写字楼)的自有房屋中(整套)(其中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 二、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月)(年); 三、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下同元,大写元整)。每期租金按(月)(季)或()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期租金支付在先,租赁使用在后。首期租金付后,乙方应于下期租赁起始日日前,提前支付下期租金,若乙方超过下期租赁起始日日仍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协议签订同时: 1、视甲方房屋是否装修和室内设施的多少,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写元整)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双方结清一切手续,房屋设施设备无缺损(自然磨损的除外),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2、本协议签订(当日)(日内即月日下午时前)由乙方支付首期租金于甲方。 五、交房 1、交房时间议定为; 2、交房前房屋内所有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3、甲方保证交房时房屋内设施设备和格局符合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的相关规定,并由甲方负责检查维修使屋内设施设备使其处于完全适用状态。 六、租赁期内: 1、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概由 2、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应自行做好出租屋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5、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改动房屋结构; 6、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转让、转租、分租房屋。但甲方只认乙方收取房屋租金。7、租赁期内的自然大型维修均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未满前日通知对方外另采取以下种方式办理: 1、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给乙方作为补偿金,同时按实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并由乙方将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结清; 2、因该出租屋为清水房需要乙方装修后才能正常使用,甲方单方解约,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另对等支付等额现金作为补偿金。乙方单方解约,无权要求甲方退还所收租赁保证金,并且不得损害任何装修。但甲方应按实退还已支付的当期剩余未满租期的租金。1 八、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中介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整居间租赁服务,并完成本协议签定,中介方即刻向甲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即元整;向乙方收取租赁佣金为首月租金的即元整。 十、屋内配套设施有 十一、租赁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必须恢复甲方交房时的卫生状态,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元整作为打扫卫生的费用;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其他事项: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丙方(中介方):宜宾锦程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东段6号附15号(新华书店旁) 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三方合同篇7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条工作条件:。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服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第三方合同篇8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 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 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法律管辖并按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第三方合同篇9 本协议在公司(甲方)与公司(乙方)之间于 年月日在生效。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物流与存货管理服务;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条款和条件提供这些服务。 双方达成以下协定: (1)服务、支付和期限 乙方将履行对甲方的五十台21电视的物流与存货管理服务,费用支付为壹万元。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比“表a”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甲方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额的费用,不能再少。除非任何一方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日(起始条款)起3年。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2)运输 (a)货物运输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甲方同意不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输货物。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副本一份送给乙方,说明乙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b)不符合规定的货物 甲方同意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到乙方: (i)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 (ii)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条上描述的不一致。 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了这种货物,甲方应支付“表a”中所规定的费用,若“表a”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尽力快速通知甲方,以获得有关指令,乙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 (3)仓储的提供 由乙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双方同意,甲方在送货前,准备好符合“工作范围”的货单。双方同意乙方以相互同意价格,贮存和搬运其他货物,这以达成书面协议为前提。工作范围内所列货单和将来可能加到货单中的其它物品,在这里称为“货物清单”。所有送到乙方的货物都必须是清单中所列的货物。 (4)送货要求 (a)没有甲方明确的书面的指示,乙方不运输或转移货物。当然也可以根据电话发送货物,但是乙方不承担口头传递信息而造成失误的责任。 (b)当甲方从仓库中订购了货物时,必须给乙方合理的时间执行指令。如果因为天灾、战争、公敌、罢工、扣押、骚乱等,或者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或者因为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因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理由,乙方不承担这种过失的责任。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难,甲方与乙方应同意适当地延期。 (5)增值服务(特殊服务) (a)不属于通常物流服务(即“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所需的乙方劳动力,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b)甲方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包括(但是不仅仅限于)编制特定的存货报表、报告标记的重量,及包装上的系列数字或其他数据、货物的物理检验和物流运输清单。乙方提供服务不限于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c)为甲方提供材料、包装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d)由于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业时间内收到或运输货物,按乙方通常费用标准,承担合理的额外费用。 (e)包括邮资、电传、电报或电话的通讯费用,如果这些方面的服务超过通常的服务标准,或者在甲方的要求下,这些通讯不采用邮政的正常方式,那么上述费用向甲方收取。 (f)必须认识到,有时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造成一些“非常”费用是必需的,甲方因此同意支付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合理适当的费用,然而,只要可能,乙方在造成这些费用前,应从甲方那里获得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口头的,但乙方对口头传递信息所造成的失误不负责任。 (6)责任和损失限制 (a)损失责任 作为委托人的甲方把私有财产送到作为受托人的乙方,乙方在下列条件下同意接受上述财产:乙方对贮存货物的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除非这种丢失或损坏是由于乙方照管不当而造成的,对收据中的所有财产,乙方不为甲方投保火灾险或其他意外事故险,甲方因火灾或其他事故对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同意乙方无法律责任。 (b)保险 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保险,但乙方同意当前的保险单继续生效,该保险单阐述:在协议的期限或延期内,对放在协议中指定的乙方仓库里的别人私有财产,如果遭受丢失、毁坏或损坏,作为受托人的被保险人,由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赔偿,但这些赔偿金额(在其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表乙方物流公司来支付。该保险单在协议期限,包括延期内,应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条款)。甲方若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该保险单的副本。 (c)损失计算 如果乙方对甲方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负责,那么为了计算这种损失,货物将按它的售价的存货成本来估算。 (d)装卸 乙方对由于进 货卸货或出货装货的延误而造成的滞期费负责。乙方应竭尽全力提供及时的服务。 (e)随后损失 不是由于乙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随后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7)义务 乙方将负责监督、人员配备、看门服务、物流设备、办公家具、正常安全(包括下班后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包装材料、捆绑和房屋的保养。 (8)风险分担 有关方都认识到乙方为提供服务将做出承诺并投资。因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a)中止 尽管与以上的协议相反,无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该书面通知应有中止日期。无论什么原因的终止、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中止,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全部的未摊提的贷款或租金。所有由乙方购买和租赁的与协议有关的资产,包括房屋租赁资产的改进,在此称为“资产”,甲方同意一旦中止,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应确保(出租人)和乙方作为承租人于200,开始于200,为租赁这些在“表格c”中的房屋,甲方将完全负责在租约下的承租人的责任,包括(并不仅限于)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i)如果乙方在(3)年的该协议起始条款下的任何时候中止该协议,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在第一个18个月的任何时间中止该协议,(或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i)如果甲方在起始条款的以后的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或在第18个月后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可以有如下选择: (i)支付给乙方,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没有支付给乙方,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乙方。 甲方在不迟于中止日期前,应通知乙方自己的选择,即选择(i)或(ii)。 (b)劳动力价格:双方承认在第一部分“表a”中所提出的价格和物流是存储服务的最低收费,是基于一定的劳动力价格的,在实际的劳动力价格超过乙方的假设时,双方应调整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与最低月费用,结果是甲方应支付乙方额外的劳动力成本。 (9)参与各方的地位 (a)参与各方达成共识:乙方不从事与出租货物的存储业务,也不能被看作法律中规定的“仓库所有人”,并且,乙方明确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出索赔、抵押、特免、抵消的优惠权或类似的有关对合同中所规定乙方所处理的货物的权利,货物的全部的、单一的、无疑问的权利仍属于甲方。 (b)以与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冲突为前提,据此同意:乙方对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货物而言,他是一受托者,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是受托者寄托人的关系。进一步又达成共识:乙方对于完成任务所需的方法和措施,应有独立控制和自由处理的能力。他不是甲方的代理或雇员。为了是乙方能完成作为该合同的受托者的任务,甲方允许乙方按甲方的利益,在任何适当的时间内,能独立控制并进行对货物和房产的检查。 (10)索赔通知和诉讼 (a)以下所有的索赔必须在法庭宣判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b)只有当这些索赔用书面形式提交,并且是在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索赔,甲方或乙方才能做出反应。 (11)口头交流 2(b)、4(a)和5(c)小节规定了由于与甲方进行口头交流后所产生的误交流的责任。在与以上各节内容无冲突的条件下,甲方因而同意用书面形式在发生口头交流24小时内,对这些口头交流内容进行确认。乙方收到这些书面确认后,再也无权依靠自己对口头交流的理解行事,而应按书面确认的情况为准。但是,在乙方收到口头交流确认前,乙方不必对根据口头交流内容而发生的行为负责。 (12)仓库 房产与中止的结果:以下用于服务活动的仓库应为一定的房产,位于,“房产”由乙方租赁,规定()年,自,200年开始,该房产在“表c”(“租赁”)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当由于某些原因要中止该合同时,甲方应承担该中止后的租赁,因而,甲方应单独承担租赁中承租人的法律责任,而乙方不应承担所有这些责任:即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付的租金或其它任何款项。一旦合同中止,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其在所有租赁改进中所获得的利益。 (13)转让 不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让、转送、抵押或让渡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上述书面同意是不能随意收回的。 (14)授权 在合同上签名的工作人员、代理或雇员声明并保证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们有权使各自的组织受到法律保护。 (15)违约 下列情况被认为是乙方违约: (a)如乙方在执行或遵守合同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 (b)如果乙方向法院提出自愿破产的申请,或被法院宣布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为债主的利益进行转让,寻求或同意对 所有资产任命乙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 如果乙方收到这一书面违约通知单后30天,违约还在继续,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它满足第8(a)节中所述的中止付费的规定。与前述无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在收到这一违约通知后有30天时间来消除、纠正他的违约行为。 (16)继任者和受让人 该合同应对各方的继任者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应。 (17)说明 在限定为条款的实际工作范围,说明仅供参考。 (18)所适用的法律 该合同应根据的法律执行。 (19)修改最终完成合同 除了下面所述或各方签名的书面协议外,这一合同不能以口头或其他任何方式改变、修改、作废或丢弃,或中止。书面意见包括完整的协议,是双方签署的,而不能由任何代表,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都不可。 双方签字盖章 附件1:服务费用项目服务项目与费用(表a) 附件2:双方承诺响应服务指标(表b)附件2:租用仓库设施说明(表格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