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第三方转租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物流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转租的合同 推荐度: 第三方担保协议样本 推荐度: 第三方履约担保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第三方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方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三方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日期: 1、词语定义: 1。1物业指本合同的标的物; 1。2出租人(甲方)指吴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该物业拥有全部合法所有权人。 1。3承租单位(乙方)指,系按拥有经营本合同1。4条所描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承租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权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4承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商业零售经营或及提供服务的行为。 1。5出租指甲方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权利、管理责任和该物业的经营权交与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约定费用的行为。 1。6承租面积指按本合同附件A标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应同该物业产权证明文件中一致) 1。7承租费指甲方因出租应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应向甲方支付的商铺使用租费或租金。 1。8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承担责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 1。9装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业而对该物业进行的装饰工作或工程。 1。10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物业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及公摊面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损失包括误工、通讯、交通等实际支出,收入损失,聘请包括律师、审计、签定等服务费用,诉讼费用,为使状态达到产生纠纷以前必须支付的费用。 1。12改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装饰工作或工程。 1。13本合同项下租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以人民币结算。 2、合同双方 2。1甲方 出租人:住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2。2乙方 承租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承租、分租、转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物业及其配套设施。承租面积:依据甲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约平方米,套内面积(指除公摊以外部分)为约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没有登记产权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图内有使用价值的公摊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3。2。分租、转租、转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或转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该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转租予其子公司、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获得分租、转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在内的连带责任。 4、合同期及物业交接 4。1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将该承租物业交付给乙方。物业交付时,双方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该确认书应该载明物业现状并予以确认,对附属设施与设备登记造册作为合同附件。交接确认书的签署同时表明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一并交付;物业现状应通过拍照或摄像的方式,辅助以文字说明确定。交付之日为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管理风险、维修责任转移和能源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分界线,交接之前由甲方负责,交接之后由乙方负责。 5、承租费及其它费用分担 5。1承租费。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内: 5。1。1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 5。1。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3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承租费人民币元 5。1。4承租费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及标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所在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业专修基金为对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承租费实行预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则;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从年月日起,每3个月为一次交费期。乙方必须在每个交费期第一个月的5号(含5号)前支付承租费。程序为:甲方在交费期第一个月1号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该期承租费的支付。甲方须于收到该笔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乙方。如遇付款期满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则乙方应在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费的计算应当以乙方的实际合同期为准,均按月计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日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承租费,日承租费的计算方式为:日承租费X12365。 6、物业用途及装饰装修 6。1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于乙方经营银行各类业务和自用办公室。 6。2装修(改装)及装修(改装)要求 6。2。1乙方自接收物业之日起,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6。2。2乙方在开始进行物业装修(改装)前,需将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报物业公司审核通过,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与登记相关的租赁登记费、印花税约定由承担。 8、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对承租物业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险。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以自己的费用购买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 9、履约保证金 9。1履约保证金约定保证范围如下: 9。1。1对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的保证; 9。1。2对于乙方应支付的水、电、电话费、通讯费、宽带费、物管费等方面的保证; 9。1。3对于损害房屋的情况下,需要向甲方进行赔偿的保证; 9。1。4因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须向甲方进行赔偿的; 9。1。5因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乙方继续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证。 9。2乙方须在双方签署完正式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因发生9。1约定保证责任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在正式确认减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足合同约定金额。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物业、设施设备及结清应缴承租费、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之日起5日内与乙方完善手续,并在完善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权利义务 10。1。1甲方系承租物业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确保出示给乙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为真实有效;合同约定期限内,任何所有权的变更都将不会对乙方的租赁权利有影响,否则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三方合同篇2 本协议在公司(甲方)与公司(乙方)之间于 年月日在生效。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物流与存货管理服务;甲方要求乙方以下列条款和条件提供这些服务。 双方达成以下协定: (1)服务、支付和期限 乙方将履行对甲方的五十台21电视的物流与存货管理服务,费用支付为壹万元。如果在合同下提供的物流服务的货币价值比“表a”提出的每月最小额要少,甲方需支付不小于最小额的费用,不能再少。除非任何一方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合同期限自日(起始条款)起3年。合同的起始条款与续定条款终止日期前的60天,双方将重新洽谈下一个延期合同的物流、仓储费。 (2)运输 (a)货物运输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 甲方同意不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来运输货物。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以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承运人,副本一份送给乙方,说明乙方对上述财产没有受益权或利益关系。 (b)不符合规定的货物 甲方同意不把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到乙方: (i)与货物清单中规定的不一致。 (ii)与每一批货物的包装条上描述的不一致。 乙方有权利自由地拒绝或接受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如果乙方接受了这种货物,甲方应支付“表a”中所规定的费用,若“表a”中没有规定,则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收到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将尽力快速通知甲方,以获得有关指令,乙方不负责由于口头传递所造成的失误。 (3)仓储的提供 由乙方配送的所有货物都必须恰当地标记和包装,然后送到仓库以便配送。双方同意,甲方在送货前,准备好符合“工作范围”的货单。双方同意乙方以相互同意价格,贮存和搬运其他货物,这以达成书面协议为前提。工作范围内所列货单和将来可能加到货单中的其它物品,在这里称为“货物清单”。所有送到乙方的货物都必须是清单中所列的货物。 (4)送货要求 (a)没有甲方明确的书面的指示,乙方不运输或转移货物。当然也可以根据电话发送货物,但是乙方不承担口头传递信息而造成失误的责任。 (b)当甲方从仓库中订购了货物时,必须给乙方合理的时间执行指令。如果因为天灾、战争、公敌、罢工、扣押、骚乱等,或者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或者因为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因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其他理由,乙方不承担这种过失的责任。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生了某一事件或困难,甲方与乙方应同意适当地延期。 (5)增值服务(特殊服务) (a)不属于通常物流服务(即“工作范围”内)的服务所需的乙方劳动力,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收取额外的合理费用。 (b)甲方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包括(但是不仅仅限于)编制特定的存货报表、报告标记的重量,及包装上的系列数字或其他数据、货物的物理检验和物流运输清单。乙方提供服务不限于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c)为甲方提供材料、包装材料或其他特殊材料,按乙方的通常费用标准承担额外的合理费用。 (d)由于事先安排,不在正常商业时间内收到或运输货物,按乙方通常费用标准,承担合理的额外费用。 (e)包括邮资、电传、电报或电话的通讯费用,如果这些方面的服务超过通常的服务标准,或者在甲方的要求下,这些通讯不采用邮政的正常方式,那么上述费用向甲方收取。 (f)必须认识到,有时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造成一些“非常”费用是必需的,甲方因此同意支付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合理适当的费用,然而,只要可能,乙方在造成这些费用前,应从甲方那里获得许可。这种许可可以是口头的,但乙方对口头传递信息所造成的失误不负责任。 (6)责任和损失限制 (a)损失责任 作为委托人的甲方把私有财产送到作为受托人的乙方,乙方在下列条件下同意接受上述财产:乙方对贮存货物的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任,除非这种丢失或损坏是由于乙方照管不当而造成的,对收据中的所有财产,乙方不为甲方投保火灾险或其他意外事故险,甲方因火灾或其他事故对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同意乙方无法律责任。 (b)保险 对任何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不负责保险,但乙方同意当前的保险单继续生效,该保险单阐述:在协议的期限或延期内,对放在协议中指定的乙方仓库里的别人私有财产,如果遭受丢失、毁坏或损坏,作为受托人的被保险人,由于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必须赔偿,但这些赔偿金额(在其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代表乙方物流公司来支付。该保险单在协议期限,包括延期内,应全部生效(除去一些除外条款)。甲方若需要的话,可以提供该保险单的副本。 (c)损失计算 如果乙方对甲方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负责,那么为了计算这种损失,货物将按它的售价的存货成本来估算。 (d)装卸 乙方对由于进 货卸货或出货装货的延误而造成的滞期费负责。乙方应竭尽全力提供及时的服务。 (e)随后损失 不是由于乙方的任何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随后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7)义务 乙方将负责监督、人员配备、看门服务、物流设备、办公家具、正常安全(包括下班后锁门和启动电子安全系统)、包装材料、捆绑和房屋的保养。 (8)风险分担 有关方都认识到乙方为提供服务将做出承诺并投资。因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a)中止 尽管与以上的协议相反,无需任何理由,任何一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该书面通知应有中止日期。无论什么原因的终止、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或法律等作用提出中止,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全部的未摊提的贷款或租金。所有由乙方购买和租赁的与协议有关的资产,包括房屋租赁资产的改进,在此称为“资产”,甲方同意一旦中止,无论何种原因,甲方应确保(出租人)和乙方作为承租人于200,开始于200,为租赁这些在“表格c”中的房屋,甲方将完全负责在租约下的承租人的责任,包括(并不仅限于)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i)如果乙方在(3)年的该协议起始条款下的任何时候中止该协议,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在第一个18个月的任何时间中止该协议,(或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i)如果甲方在起始条款的以后的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或在第18个月后由法规作用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止),在甲方满足所有的如第8款中的财务义务后,可以有如下选择: (i)支付给乙方,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甲方。 (ii)如果甲方没有支付给乙方,该资产的名称和所有权应归属于乙方。 甲方在不迟于中止日期前,应通知乙方自己的选择,即选择(i)或(ii)。 (b)劳动力价格:双方承认在第一部分“表a”中所提出的价格和物流是存储服务的最低收费,是基于一定的劳动力价格的,在实际的劳动力价格超过乙方的假设时,双方应调整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与最低月费用,结果是甲方应支付乙方额外的劳动力成本。 (9)参与各方的地位 (a)参与各方达成共识:乙方不从事与出租货物的存储业务,也不能被看作法律中规定的“仓库所有人”,并且,乙方明确表示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出索赔、抵押、特免、抵消的优惠权或类似的有关对合同中所规定乙方所处理的货物的权利,货物的全部的、单一的、无疑问的权利仍属于甲方。 (b)以与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冲突为前提,据此同意:乙方对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货物而言,他是一受托者,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是受托者寄托人的关系。进一步又达成共识:乙方对于完成任务所需的方法和措施,应有独立控制和自由处理的能力。他不是甲方的代理或雇员。为了是乙方能完成作为该合同的受托者的任务,甲方允许乙方按甲方的利益,在任何适当的时间内,能独立控制并进行对货物和房产的检查。 (10)索赔通知和诉讼 (a)以下所有的索赔必须在法庭宣判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b)只有当这些索赔用书面形式提交,并且是在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索赔,甲方或乙方才能做出反应。 (11)口头交流 2(b)、4(a)和5(c)小节规定了由于与甲方进行口头交流后所产生的误交流的责任。在与以上各节内容无冲突的条件下,甲方因而同意用书面形式在发生口头交流24小时内,对这些口头交流内容进行确认。乙方收到这些书面确认后,再也无权依靠自己对口头交流的理解行事,而应按书面确认的情况为准。但是,在乙方收到口头交流确认前,乙方不必对根据口头交流内容而发生的行为负责。 (12)仓库 房产与中止的结果:以下用于服务活动的仓库应为一定的房产,位于,“房产”由乙方租赁,规定()年,自,200年开始,该房产在“表c”(“租赁”)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当由于某些原因要中止该合同时,甲方应承担该中止后的租赁,因而,甲方应单独承担租赁中承租人的法律责任,而乙方不应承担所有这些责任:即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付的租金或其它任何款项。一旦合同中止,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其在所有租赁改进中所获得的利益。 (13)转让 不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让、转送、抵押或让渡这一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权利。上述书面同意是不能随意收回的。 (14)授权 在合同上签名的工作人员、代理或雇员声明并保证完成所有必需的工作,他们有权使各自的组织受到法律保护。 (15)违约 下列情况被认为是乙方违约: (a)如乙方在执行或遵守合同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 (b)如果乙方向法院提出自愿破产的申请,或被法院宣布破产或资不抵债,或为债主的利益进行转让,寻求或同意对 所有资产任命乙方的接收人或清算人。 如果乙方收到这一书面违约通知单后30天,违约还在继续,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它满足第8(a)节中所述的中止付费的规定。与前述无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在收到这一违约通知后有30天时间来消除、纠正他的违约行为。 (16)继任者和受让人 该合同应对各方的继任者和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应。 (17)说明 在限定为条款的实际工作范围,说明仅供参考。 (18)所适用的法律 该合同应根据的法律执行。 (19)修改最终完成合同 除了下面所述或各方签名的书面协议外,这一合同不能以口头或其他任何方式改变、修改、作废或丢弃,或中止。书面意见包括完整的协议,是双方签署的,而不能由任何代表,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都不可。 双方签字盖章 附件1:服务费用项目服务项目与费用(表a) 附件2:双方承诺响应服务指标(表b)附件2:租用仓库设施说明(表格c) 第三方合同篇3 甲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币种为,本金额数额为(大写),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第三方合同篇4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由以上三方在签订。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盖章)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三方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出租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乙方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甲方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以现金预付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支付一次,第一周期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给租赁方。后期,乙方于租金到期日前向租赁方预付下期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乙方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乙方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方合同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