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的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及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土地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土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情况 甲方将托县电厂三监狱斜对过煤厂大院的13场地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占地约50亩。地磅一台,50KW变压器1台,警卫室磅房1间,往房4间、厨房、水井。 二、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 2、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年租金的50,半年后付年租金剩余的50租金。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标底物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生产、建设);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因生产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如政策、城市规划建设等,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进行补偿(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应按实际租赁期结算乙方租金,剩余租金全部退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XXX,出租地面积共计亩,四置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每年元人民币 2。乙方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年的租赁费即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维修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 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除外)。 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7。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 4。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 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XXX(签字) 承租方:XXX(签字)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堆龙德庆县乃琼镇土地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面积为亩,租赁期限为年,租地时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土地租金为年租金为元,于每年月日一次性付清。但年后土地价格按市场价格增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负责保护好租地周围的自然景物、植物,做好环境保护,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土地租赁期间,如国家重点建筑项目征地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大局,建筑物拆迁工程补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由乙方获得。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公共设施,如发现违章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承租地的两间库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占用,甲方可在该库房存放物品,但不能有人员入住。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协议解除:土地租期到后,协议自行解除;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有权继续租地使用。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村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北临;西临;东临。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年7月12日起至20年7月11日止,租赁期限共计5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币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年5月30日前支付元,20年5月1日前再支付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7月12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合同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180000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xx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就乙方向甲方意向租用位平方米土地,用于经营项目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同意在乙方成功取得经销权时,将甲方位于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租给乙方经营专卖店; 二、意向租用期限不抵于12年,具体期限及租金价格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中另行商定; 三、甲方负责办理好与土地使用权转租的一切手续关系; 四、甲方同意乙方优先购置此地块,土地价格优惠; 五、本意向书在签字3个月后,若乙方无任何进展,则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六、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本村()组农户的承包土地流转到村委会集体,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概况 1、租赁土地名称: 2、土地坐落位臵: 3、土地总面积:亩,(流转土地面积,未流转自行种植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为准缴款。 4、土地质量等级:一麦一稻良田。 二、土地租赁期限为十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土地的用途,种植粮食作物,一麦一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监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土地用途。 2、甲方提供给乙方现有的排灌水系,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协助乙方调解因租赁土地过程中与周边农户所发生的纠纷。 4、现有国家农业补贴归各农户所有,乙方不予享受,国家对农田补贴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归乙方享有,,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补贴给种田大户的资金以及各项农资归乙方享有,与甲方无关。 5、承租期内秸秆全部粉碎还田,禁抛禁烧,否则后果自负。 6、东西,南北条田路,沟必须保证完好,其它大小田块乙方可以自行调整。 7、在承包期间,所有承包户田块禁止植树或其它种植,圈外树木离承包田块不少于10米。 8、缴费方式:半年制(种麦前交麦季上缴,割麦前交稻季上缴),以此类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租赁的土地享有种植、管理、出售粮食的权利,利益归乙方所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自负盈亏。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用工由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应先交纳土地租金后种植,每年度向甲方交纳租金为每年每亩元。 4、租金价格调整方式:从承包之日起到20xx年如杂交稻卖1。6到2元斤,每亩增加10元上交为封顶,调整时依据国 5、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青苗赔偿费,乙方基础设施费等归乙方所有。 6、各小组现有服务于土地的水泵,无偿给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保证完好交给甲方。另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充足的水资源,如因其它原因导致水资源不足,甲方负全责。 7、在乙方所承包的地块上所有水库供乙方无偿使用。(包括水库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及时将土地交给乙方种植或中途违约,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含种子、农药、肥料及已投入的基础设施等),另支付违约金上交款的20。() 2、乙方违约:乙方在种植期间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违约金是上交款的20。() 七、附则: 1、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兑付,由甲方的村委会统一结算后按时发放到流转户手中。 2、合同履行中纠纷解决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重订合同。 八、本合同不因村组干部或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九、除庄基之内的树木定于本年内全部放清,否则下季不打款,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小组,鉴证单位各执一份,报镇农经部门备案一份。 十、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从鉴定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拟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则,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地皮租赁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亩建设地皮的使用权(见附件平面图)出租给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二条:地皮内间砖混结构房屋以每间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原计生站债务由甲方负责一次性偿还。 第四条:原计生站公物归甲方所有,待债务偿还清后由甲方负责依据计生站清单核实账目如数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愿意承租甲方亩地皮的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愿意一次性购买甲方间砖混结构房屋。 第七条:乙方承担本地皮使用权后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变地皮用途。 第八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三、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第九条:本地皮使用权租赁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6月日起至20xx年6月日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地皮年租金为元,合计,房屋出售价,共计:。采取一次性现金转账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合同签 订之日一次性全额交财务核算中心账户。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地皮使用权,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1、利用承租地皮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和转租的。 3、不按小城镇建设规划施工乱搭乱建的。 4、不服从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不遵守当地区域内各项规章制度的。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租地皮所有使用权限。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街道打建、小城镇拆迁)需占用,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地皮使用权,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定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鉴证机关: 20xx年6月日 附件:平面图 土地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村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日期: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9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土地约亩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大写)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租金计算标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租赁甲方为生产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用地点、面积与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来的水库的亩作到生产排水使用。 第二条租用时间与补偿金额 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人民币)。 乙方补偿给甲方年月日大塘污染死鱼损失费元。 第三条补偿金额与付款方式 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 乙方于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年大塘污染受损的补偿金元和年补偿金元(共元整),余下的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期于年月日前将余款元全部付清 年至年的补偿金额每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月日前支付即元,第二期月日支付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乙方给甲方有利补偿后,甲方提供大塘亩面积给乙方作生产排水使用。 甲方可在大塘亩面积范围内进行养殖,但乙方再不负责塘内养殖后果责任。 甲方保证乙方生产处理后的水排入大塘内,但乙方的余泥不得排入大塘内,否则由乙方清理。 甲方在年至年的3年内,每年无偿提供给乙方。 年乙方无偿派出钩机帮助甲方一周的时间挖深鱼塘。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不可抗拒因素 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如有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后加补充协议。 如因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天灾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应在下一年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补偿金给甲方,尚欠补偿金余额,则按银行同期存款计息补偿给甲方。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养殖场;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补偿金额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叶奄山(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六十年,从20xx年二月七日至20xx年二月六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六十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叶奄山(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2 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号《》、国土资函号《》,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1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等个省市,面积平方米。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对于乙方的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号《》,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1。4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2条租赁期限 2。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2。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租赁用途 3。1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4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5条租金及税费 5。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元人民币的租金。对于本合同1。3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集体土地面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5。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4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月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7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本合同期限后满,或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8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9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1条其他规定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1。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1。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1。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2条通讯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后第天被视为有效。 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通讯地址:传真:邮编:名称:通讯地址:传真:邮编: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3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4条附则 14。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4。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的号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本地块东齐西齐南齐北齐,面积亩。 (三)转让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调整后按调整后顺延)。 (四)转让费为万元。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甲方收据为证) (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双倍价赔付给对方。 特别约定: (一)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 (政府及直属管理单位除外) (二)因甲方为一次性获得该地块的转让补偿金,交付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 (三)本协议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义务、权利、收益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收,征用,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的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如有意不提供,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身份证号:甲家人: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土地租赁合同14 甲方:滕庄村民小组代表人: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总计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日月 土地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养殖厂房称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养殖,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1。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50000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5;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10月20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2。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11月2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10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年10月20日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七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协议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协议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提前终止协议 1。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