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简单版合同 推荐度: 机械外协加工的简单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机械加工合同15篇〔热门〕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机械加工合同1 买方(甲方):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乙方):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生产,在质量保证期内零配件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第一时间维修更换,乙方技术人员将不定期到设备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介绍正确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乙方对设备终生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后维护及更换零配件将收取相关费用 三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甲方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五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半个月内双方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报价单履行验 收手续 六设备交付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自货物运至甲方工厂安装现场后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之一切风险由乙 方承担 七设备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 2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为定金; 2。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厂内安装开始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为工程进 度款; 3。余款双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3开票时间: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八人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 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总价等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 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妥,则到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每延期1周,按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开户: 开户: 机械加工合同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2。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生产,在质量保证期内零配件出现问题乙方第一时间维修更换,乙方技术人员将不定期到设备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介绍正确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乙方对设备终生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后维护及更换零配件将收取相关费用 3。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甲方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4。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半个月内双方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报价单履行验收手续 5。设备交付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自货物运至甲方工厂安装现场后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之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设备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 2。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为定金; (2)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厂内安装开始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为工程进度款; (3)余款双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3。开票时间: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7。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总价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妥,则到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每延期1周,按总价的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 十。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机械加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 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第七条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5 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条: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 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xx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6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主要参数、数量、金额 二。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之技术图纸和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随本合同具有同样之法律效应 2。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图纸和报价单中标示的配置制作加工装配不得更换配置 3。乙方在甲方指定之安装场所完成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操作和维护及保养的培训 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迅速恢复生产,在质量保证期内零配件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第一时间维修更换,乙方技术人员将不定期到设备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介绍正确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6。乙方对设备终生跟踪服务,在质量保证期以后维护及更换零配件将收取相关费用 三。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甲方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四。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半个月内双方依照双方确认的技术要求、技术图纸、报价单履行验收手续 五。设备交付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汽车公路运输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风险:自货物运至甲方工厂安装现场后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之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设备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付 2。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为定金; (2)乙方货物到达甲方厂内安装开始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为工程进度款; (3)余款双方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3。开票时间: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为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总价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保证按议定条款执行。特殊情况要变动应经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属单方违约,应由责任方承担造成的损失。 2。若协商不妥,则到原告方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每延期1周,按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 十。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机械加工合同7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b)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六、质量 a)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b)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 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b)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九、产品验收 a)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b)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 受退换货。 c)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 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 担责任。 e)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 为17。 十一、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 他客户。 b)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 保密。 c)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d)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十二、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 损失。 c)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 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 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十四、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 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十四、其它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签章)(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8 甲乙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定零件加工协议事项如下: 一:机床加工工时计算方式;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题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零件加工; 2)。乙方所需零件加工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零件符合要求的制件; 2)、乙方必须按照制作要求进行加工 四、制造工期: 1)、根据双方协商,定义加工完成工期 五、交货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厂; 六、零件加工制作费用的。支付: 1)零件合格后,开票当月结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1日篇三:零配件加工协议书 委托加工协议书 加工单位:淮安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楚州区宝龙电热器厂 机械加工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XXXXXXXXXX 2、数量:XX台 3、合同总价:XXXXXXXXX元(大写:)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XXX天内交货。 二、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设备有限企业合同号:20xx627 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单号:20xx627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20xx627 甲:玻璃设备有限企业乙: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手人:经手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 第七条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日前结清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公司与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公司与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11 承揽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方: 代表人: 年月 机械加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份,由甲方于年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机械加工合同13 承揽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四、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 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酬金总额的(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八、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 年月日 承揽方:代表人: 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通过内部市场化降低成本,提高职工积极性、增强内部竞争力,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双星发展、个人发财”的目的,根据实际,现将机加工设备进行租赁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如下: 一、设备租赁价格及支付 1、乙方租赁甲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固定资产编号;价格元(大写元)。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每月每人付租赁费元(大写:元),从每月乙方总收入中扣除。 2、设备配件(含基本配件、标准件、电机维修费)在元(含)以内的自行支付,在元的按配件费的元租赁人支付。元以上的按配件费的元租赁人支付。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租赁设备后,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设备利用率的提高、工作效率的提高、创新降耗等方面。 2、公司与乙方的收入及费用当月结算。 3、乙方自行选择维修人员。费用在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框架内自行协商(买断三个月内维修人工费用(不含配件费)公司负担),也可外请人员维修(请厂内人员可以凭双方的维修合同厂内结帐,外请人员自行结算)。 4、配件费、低值易耗费用由乙方负担,可从公司买,也可自行购买。自行购买后,按公司要求开具发票入帐报销(建立专门台帐),XX在总收入中扣除。 5、乙方社会劳动保险集体负担部分,仍由公司负担。夜班费、工龄工资按现行制度执行。 6、公司优先安排乙方生产任务。租赁人加工费比未租赁人床种价格高。 7、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参加公司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竞赛、比武、培训、评比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现行的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保工作,提高公司现场管理水平。 8、设备租赁后,因乙方原因不能上班、造成设备闲置或生产任务急时,车间有权调整人员操作设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操作人负担。 9、乙方在公司的指导下,必须建好一本台帐(每台设备发生的维修费用、用电量及质量索赔等均在台帐中明细)、管好一张“明白牌”(在每台设备上公示该设备的购买价格、还款、当月收入的标识牌) 10、公司设备卖断时,租赁人享有优先买断权。 三、租赁后的运作方式: 1、车间行使对设备租赁个人的管理权。XXX从车间的生产组织安排,质量、现场、劳动纪律等按现行制度考核。 2、特殊设备工作量不足,可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可对外加工,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3、乙方产品收入按竞标方式进行,生产考核按合同执行。产品加工价格随市场价格浮动(半年浮动一次)。为保障职工利益,杜绝内部恶性竞标,公司制订竞标产品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差额为)。 4、车间根据生产的缓急,可根据标底价格直接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同时要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 5、乙方加工零件时用的以上钻头、量具仍按现行的公司制度进行借用、考核。自己购买或外出借用的刀具进厂后办理登记手续,使用后可登记出厂。 6、工装的制作、车间公用设施费用由车间负担。电风扇由车间提供使用,乙方负担电费。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作息制度,加班时同车间需三人以上方可进行。未经车间安排,严禁私自使用他人设备或拆卸其他设备部件。 8、质量及供货期按内部合同或公司要求和制度执行。 四、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必须保持设备现有功能完好。因操作或保养不当造成设备事故或损失由租赁人全额承担; 2、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存在的明显故障维修费用,由租赁人全额承担。 3、租赁合同未到期,未经批准租赁人要终止合同,按剩余租赁期租费的对公司支付元违约赔偿金。 4、因公司统一安排岗位变动,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5、租赁合同期内被开除、除名等离厂人员应按剩余租赁期租费的多少支付给公司元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有效。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三、交货期:见备注。四、交货: 1、交货地点: 2、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货到甲方厂内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五、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九、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