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银行借款合同 推荐度: 公司向银行借款的简单合同 推荐度: 银行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公司向银行借款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银行借款合同(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银行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银行借款合同1 委托人: 地址: 受托银行: 地址: 委托人拟向(供货人或出租人)购入(或租赁),同时按照《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人向购入(租赁)用于,期限天,贷款(租金)每月(日)按()偿付(交付),由受托银行出具以为受益人,担保金额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第二条、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用于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年月日存入元 第四条、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提交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的受益人为(受托银行),担保额度为元的反担保函。委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租金)由受托银行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反担保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代委托人偿付受托银行所垫资金。(反担保函应于本协议生效前提供) 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元(其中国库券元,金融债券元,企业债券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委托人不能按期偿付受托银行垫付的。资金时,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五条、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从委托人存款中支付贷款(租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帐户支付。 第六条、受托银行代付货款(租金)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日内,归还受托行垫付款项及利息。 第七条、受托银行代垫款项,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利息。 第八条、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事宜如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保函额度的的费率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担保费用。共计元,于每年月日次交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受托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银行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托贷款人): 委托方: 鉴于(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乙方须按委托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 现甲、乙双方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委托贷款事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 第一章贷款事项 第1条根据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1。1贷款币种为:; 1。2贷款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1。3贷款用途为:; 1。4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的贷款分期到位,发放日与上述约定不同的,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 1。5贷款年利率为:。 1。6一次性操作费用为:。 第2条甲方的提款计划:。 第3条甲方的还款来源:。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发放的此笔委托贷款; 4。2甲方在使用此笔委托贷款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与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3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6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7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8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5。2在委托人将足额款项存入乙方账户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划付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5。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给委托方,如甲方的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XX)银行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偿; 5。5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7如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三章委托贷款的偿还及利息计付方式 第6条委托贷款的偿还方式为: 1上付息,甲方在贷款到账10内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费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由乙方到期代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证金账户的资金,银行可代为理财,收益归甲方); 3甲方从第三年开始归还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偿还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从第六年开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归还本金,甲方提前(XX)月将本金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由乙方到期代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第四章担保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项: 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编号为担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2。编号为担抵字第号《抵押合同》; 3。编号为担质字第号《质押合同》;。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9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10条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发放的贷款。 第11条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并可对逾期支付的款项,根据逾期天数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罚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归还本金,乙方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委托拍卖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无力按照授权委托承担拍卖,在期限内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担保公司或专业公司负责抵押物的拍卖,拍卖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负责代付及追缴。 第12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担保人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13条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将贷款放出,则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发放贷款的情况除外。 第14条如甲方要求提前还款,则甲方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甲方经委托人同意提前还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其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16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约定由担保人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则在其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设立)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17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18条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权限,则应就修改内容同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章附件 第19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附则 第2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及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条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23条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4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签订。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年月日 银行借款合同3 ()农银借合字第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息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银行借款合同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其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银行借款合同4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XX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银行借款合同5 典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典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记:土地坐落:建物门牌:建筑构造:。面积:地面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年月日。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年 典权人(签字): 出典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银行借款合同6 借款人:法人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1年。 第三条: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朝阳区,发生争议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银行借款合同7 项目级别: 立合同单位:(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元;二季元;三季元;四季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户: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银行借款合同8 建设项目: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共为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从年月至年月,还款期从年月至年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建设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银行借款合同9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银行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月利率: ,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按应付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计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加倍收取罚息(按欠付利息天数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期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仍应计算至清偿所有债务之日为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经营不正常、违法经营、赌博等不良现象)影响了出借的资金安全,甲方有终止借款的权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签字、盖章)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借款合同15 编号:()信银房贷字第号 中信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20xx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乙方和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1。1贷款金额详见本合同第20。1条 第二条贷款用途及支付对象 2。1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本合同第20。9条约定的房屋。在贷款期间,甲方承诺本合 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2本合同项下支付对象为本合同丙方。 第三条贷款利率 3。1甲方可在浮动利率或阶段性固定利率方式中选择一种,详见本合同第20。2条。 3。2在贷款期限内,甲方如欲将浮动利率变更不阶段性固定利率,或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阶段性固定利率,或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浮动利率,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执行。 3。3执行阶段性固定利率未满一年的,不得将固定利率变更为浮动利率,执行固定利率满一年后,甲方申请将阶段性固定利率变更为援利率的,应按本合同第208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贷款期限 4。1贷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20。3条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5。1除非乙方豁免如下一项或几项条件,乙方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前提是以下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5。1。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购房合同正本及有关资料和文件,并已足额支付首款; 5。1。2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1。3甲方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贷款和担保手续; 5。1。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5。2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乙方在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后,甲方委托和授权乙方将贷款划入丙方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见第20。4条)。贷款从乙方账户划出即视为乙方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贷款划出日即为实际贷款发放日,乙方自此日起开始计收利息。 第六条贷款偿还 6。1甲方庆根据乙方有关贷款规定,在下述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20。5条。 6。1。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所有利息。 6。1。2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还贷款本息,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月数还款月数每月还款额(1月利率)1 6。1。3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结清,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还款月数 6。1。4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息还款法 6。1。5按单周或双周等额本金还款法 6。1。6等比递增还款法 6。1。7等比递减还款法 6。1。8等额比递增还款法 6。1。9等额递减还款法 6。1。10宽限期等额本息还款法 6。1。11宽限期等额本金还款法 6。2甲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20。5条)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详见第20。6条),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数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甲方应及时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6。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足额归还贷款,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罚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详见第20。7条)。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加收罚息(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见第20。7条)。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包括罚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4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逾期利息(含罚息、复利)逾期本金当期利息当期本金”的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如果甲方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乙方有权决定费用、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本金的清偿顺序,同时乙方有权承时从还账户中划收到期应付款项。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按乙方要求提前将不可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提交乙方。乙方经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贷款率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同意甲方申请的,甲方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7。2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具体约定利率合同第20。8条。 7。3经乙方同意,甲方设定自动提前还款的(阶段性固定利率房屋贷款以及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的除外),按自动提前还款约定执行,其体约定见本合同第20。8条。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甲方同意将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抵押给乙方,以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对甲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办妥乙方为抵押权入的抵押登记之前所产生的所有甲方应付款项,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8。2担保范围 8。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8。2。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8。2。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抵押 9。1抵押特 本合同中的抵押特是指甲方向乙方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20。9条。 9。2抵押物共有人 本合同特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9。3甲方取得所有购房屋的所有权证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第20。11条约定的时限内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9。4抵押权的行使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并有权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9。4。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偿还到期应付贷款和或其他应付款项; 9。4。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同,乙方宣布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9。5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9。5。1与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9。5。2拍卖受偿; 9。5。3变卖受偿; 9。5。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9。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甲方和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9。7、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则抵押关系终止。 第十条保证 10。1保证方式 两方对息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担保阶段”)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在担保阶段内未能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和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两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丙方在中信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 10。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甲方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贷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承诺将以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全面配合乙方的贷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