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合同 推荐度: 家装合同 推荐度: 家装合同书 推荐度: 家装劳务合同 推荐度: 家装公司装修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家装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装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监理范围:A家装施工合同以内的项目预计元B主材预计元C安装厨房设备、门窗预计元D安装地板预计元E安装热水器、浴霸预计元总投资: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京价(收)字(1996)第043号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醛?A、3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元。B、3万元以上的按计醛?计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属合同一部分)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一、开工前(审核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签定的合同、图纸、预算) 1、审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标准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双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数量、等级。 3、审核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标准、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参照图纸审核预算书中的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是否合理。 5、检验房管及有关部门对装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请批准单。 二、施工中(施工过程监理服务内容采取逐项验收原则) 1、参加业主与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检验进场材料与合同规定的是否相符。 3、执行《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基底检验旧装饰层的凿剔、清除处理等施工工艺。检验水路、电路预埋工程。基层检验底龙骨,底衬及找平层的施工工艺。三方办理隐藏工程验收。涂饰项目检验:第一步检验准备涂饰的面层(如:木制品、墙)。第二步是对涂饰完成的墙体面层、木制品面层。 4、按规定时间如实填写监理检验记录。 5、协助业主签定装饰增减变更记录,审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整体验收。 2、协助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办理有关保修手续。 四、单项监理服务可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协商。 1、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属合同一部分)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一、开工前(审核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签定的合同、图纸、预算) 1、审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标准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双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数量、等级。 3、审核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标准、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参照图纸审核预算书中的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是否合理。 5、检验房管及有关部门对装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请批准单。 二、施工中(施工过程监理服务内容采取逐项验收原则) 1、参加业主与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检验进场材料与合同规定的是否相符。 3、执行《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基底检验旧装饰层的凿剔、清除处理等施工工艺。检验水路、电路预埋工程。基层检验底龙骨,底衬及找平层的施工工艺。三方办理隐藏工程验收。涂饰项目检验:第一步检验准备涂饰的面层(如:木制品、墙)。第二步是对涂饰完成的墙体面层、木制品面层。 4、按规定时间如实填写监理检验记录。 5、协助业主签定装饰增减变更记录,审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整体验收。 2、协助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办理有关保修手续。 四、单项监理服务可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协商。 家装合同篇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1。5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6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1。7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8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0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二条承包人义务 2。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2。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变更 3。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四条工期延误 3。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3。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3。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月。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4。1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4。2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4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7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8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五条附则 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5。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5。4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 家装合同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 1。2工程项目:XXXX。(详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1。3工程承包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 1。4工程期限XXXX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合同工程造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开标时乙方报价XXXX元(详见附件2:乙方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书),第二部分为施工前增加漏项部分投资XXX元(附件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XXX维修建议,附件6:新增项目预算表),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人民币):XXXX(XXXX。XX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前期设计及预算 本工程开标前的尺寸测量及概算、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已由XXX公司完成,费用为1000。00元,此项目已含在报价书内。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XXXX公司。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4。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场所的协调工作。 4。3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5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4。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4。6。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5。2负责施工前的现场清理,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卫生清理,确保现场安全、规范、整齐、卫生。 5。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设备管线。 5。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5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7负责工程成品和室内留存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留存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5。8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6。1本工程属室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人员伤亡、相关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问题引起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起安全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材料供应 8。1本工程投标前甲方已在所提供的预算书中明确相关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乙方必须按预算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设备。 8。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 8。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4如甲方所规定的材料、设备确因市场问题不能采购到的,乙方可提供同等质量的材料或设备,但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九条工程延期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9。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9。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9。2。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9。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9。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10。2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0。3本工程部分室内维修应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 10。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5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的其它质量标准: 。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1。1。1材料验收; 11。1。2单项工程竣工后验收; 11。1。3竣工验收。 11。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维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含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11。6保修期间的责任承担。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2。1实际工程量根据各项工程验收单为准,以乙方投标时的单价为准计算工程款。 12。2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收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12。3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单审核无误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12。4甲方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可即可支付乙方。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13。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13。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更换的钥匙完整交付给甲方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为:上午点分至下午点分。 14。4水电维修为整体项目,除预算书中提及的具体水电维修外,其它水电维修项目材料及人工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书第十五项第1、2项中,乙方必须对该更换的线路、开关、插座、灯泡,以及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洗脸盆、混合阀等涉及水电相关的材料给予更换,以确保正常使用。对于未更换的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混合阀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附件: 1、甲方提供的维修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2、乙方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 5、维修建议 6、新增项目预算表 7、维修材料验收单 8、维修工程变更单 9、维修工程项目确认单 10、维修工程验收单 11、维修工程保修单 12、维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家装合同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户型:房厅卫厨。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照甲方图纸进行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全包,包括建材等材料的供应。 (4)工程期限天。 (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元。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1)开工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协议工程。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供应施工所需建材家装品。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第一次: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 (2)第二次:装修建材进场后日内支付。 (3)第三次:木工、油漆工进场后日内支付。 (4)第四次:竣工验收后日支付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2)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供应的建材家装材料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并义务为甲方修护。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份。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家装合同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