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汇总〔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的相关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方式 乙方每次租用甲方车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往返时间、起止地点等。 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车通知后没有异议,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安排车辆。 第二条: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为人民币辆。 乙方应在每次租车行程结束后十天内与甲方结清租车费用。如乙方逾期未付款或未明确付款,甲方将收取租金总额1的滞纳金或超过期限每天的余款。如乙方逾期付款或长期不付款,甲方可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承运车辆应通过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年检,并全额办理旅客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手续。 2、离开车辆前,甲方应仔细检查车辆的性能,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驾驶的要求,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驾驶员必须有完整的执照,合格有效;应该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大方的外表,文明的行为,尽职尽责。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租车起止地点、路线、往返时间。 2、乙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和乘车。 3、应该告诉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不要把它们放在车里。 4、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安全驾驶和救援 1、坚持安全操作、安全驾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带无关人员。 2、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帮助突发疾病或受伤的遇险游客。 3、发生交通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按照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车辆故障、被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使用车辆时,不得超编。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合作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 1、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3、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乙方: 担保单位: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 地址:XXXXXXXXXXXX邮码: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租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2年,自20X年1月1日起至20X年12月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租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月日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人:公司 承租人: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有效证件: 驾驶证号码: 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元 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和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出租方: 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时间 车型 日租(元天) 协议价 押金(元天) 接送机 接送机 备注 5天内 5天以上 市至机场 协议价 市至机场 协议价 租车:1)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3)燃油费自理 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 注: (1)市内、市内指机场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市区机场、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万元,共计年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月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 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七、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八、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 第二条:租金 每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补充条款 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还车地点。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 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最新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兹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出租自有的汽车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标的物 辆,号牌号码,车辆详细资料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二、租赁期限 为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 每年租赁费为元(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先付50,余款在本协议生效后第七个月起支付。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检及养路费、保险费交纳,相关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再向乙方结算收回。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需由甲方牵头处理的事务,甲方应无条件的参与或配合。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经常维修,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年检不合格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通事故处理费用。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牌小轿车辆,车牌号码为:,租车时间自年月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仟佰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个月或超过个月,每月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乙方在每月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个月租金后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计元(大写:)押金:元(大写:)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三、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元。 四、行驶区域:在范围内。 五、起始地点:返还地。 六、甲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八、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九、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十二、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十三、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十四、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担保人: 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主)的品牌车(车牌号为)租给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3、租用期定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4、租金为每年元(即人民币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月日前支付。 5、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6、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7、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 一、甲方以下列租赁价格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 注意: (1)送货服务以两小时为限。如有延误,超出时间按元小时计算(每20分钟一小时)。 二、车辆预订、变更、取消及责任 (1)当客人要求订车时,乙方必须注明客人数量、车辆要求、车型、服务天数、结算方式和标准、送货地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 (2)如乙方无特殊要求,一般保留至约定时间延迟3小时;节假日期间,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支付车模和租用天数的租车订座费(订座费不低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取车,甲方不退还订房费,订房费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变更预订,平时应提前6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订。 (4)如甲方未确认或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订金,乙方所做的任何预订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租赁价格不得高于甲方设定的市场零售价格。 (6)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必须提前37个工作日预订。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约定同比上涨2050。(根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会议,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时应一次性支付租车押金和租金,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租车合同》和《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接到乙方预约后,应根据乙方或客人的要求,将车辆送到甲方办公室10公里内的指定地点或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接待客人的手续。 (10)乙方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租赁标准审核承租人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要求填写租赁合同和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优惠价格和优先权,租车时可优先享受其他服务。 (2)乙方累计积分(1分元),可享受免费机场送坑。享受了这个优惠之后,又会积累起来。(免费接送路线指;机场,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 在约定价格的基础上,乙方为乙方收取超额部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定传真与甲方财务部门核对,经双方月底核实后,甲方将超额部分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的税费。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其他补充条款中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六、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从年开始。 七。其他补充条款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个月按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三菱劲炫,车牌号为渝BUJ0,必须使用92号汽油。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20xx年3月22日16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3月25日16时收回,承租方重庆市南岸区双峰山路取、返车辆。租金每日260元。总共三日,一次性交付押金及租金:4000元。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以微信确认的内容为准。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只允许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行驶,如果承租方行驶至区县,将扣除违约金1000元。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1。2交付地点: 1。3用途: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 9。5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 发动机: 内饰: 操控: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