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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4月16日 圆通道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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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装修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装修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装修合同1
  甲方(发包人):法人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身份证号:
  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
  丙方:社团登记证号码: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2)。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材料验收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工程监理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环境检测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2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人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三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日内组织工程验收,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拨款时间付款比例备注
  第一次开工前天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
  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
  第二次工期过,工程进度过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93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95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方支付。
  第十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125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6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4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其它补充约定:
  (1)。
  (2)。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甲方
  乙方
  有关装修合同3
  一、签订二手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二、二手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市区街道小区楼室
  (二)居室规格:
  三室一厅、双阳台、一卫生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
  1、旧防盗笼改造翻新,破损处重新贴瓷砖、粉刷修复;
  2、卫生间瓷砖、地砖、水电、卫浴设备拆除重装、门窗修复;
  3、后阳台、隔断门的粉刷、贴瓷砖修复,洗漱柜、
  有关装修合同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5
  1、工程名称: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元
  大写:
  第二次:
  元
  大写:
  第三次:
  元
  大写:
  第四次: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7
  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订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乙方应制定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碘钨灯作为强热光照明。
  12。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枯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8、严禁在现场喝酒、、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一些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灭火器须自行配备进行,并经保卫科检查是否合格。
  有关装修合同8
  家庭装修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水电安装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后期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材料清单: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界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负责所承工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4。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穿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75,水电完工后支付剩余款(包含甲方同意增加的费用)。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理(清理至小区垃圾站,如需外运另外收费)。
  3)。户内给排水的安装
  4)。开关面板安装
  5)。卫生洁具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7)。其他补充:
  3。工程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需返工或增加工程量另行收费。
  3。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乙供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甲供材料损坏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即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即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
  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XX市XX区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乙方名
  称(盖章):
  甲方代表: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有关装修合同10
  甲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邮编: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消费借款,乙方提供协助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服务
  第一条服务内容: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房屋抵押消费借款申贷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
  第二条服务完成:甲方向银行申请借款成功(即借款银行批准此笔借款),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章借款
  第三条借款申请: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拟借款额度及借款年限,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第四条发放借款:经被申请银行批准借款后,甲方房屋实现抵押及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发放借款。
  第五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整。
  第六条借款年限为XXXX年。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X(不含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八条定金: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借款申请成功后(即借款银行批准此笔借款),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全部借款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借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若因甲方过错致使甲方借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当日(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情形),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由于借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政策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故乙方并不对此借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XXXX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定地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付款方式:
  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XXXX年XXXX月XXXX日
  有关装修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有关装修合同1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上述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1、施工图纸提供方式:
  (1)甲方应与开工日前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于开工前日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第四条第六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有关装修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有关装修合同1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幼儿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特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开元南路明园小区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2、室内装修面积约1200平方米。(详见该房屋施工图和结构图等资料)
  3、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5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程决算表》参考后核定。(材料价格参照20xx年西安市同期装修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合同;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施工质量也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就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装修材料的质检报告书和使用主材料的相关票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1、20xx年5月20日水电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预付款;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35工程款;尾款5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此装修工程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保证金退还乙方。
  2、本工程未付工程款均不支付利息;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最后一起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乙方确保所有水工、电工、瓦工、木工和漆工等所做主体工程项目必须在20xx年8月8日前完成。收尾工程相关人员必须在20xx年8月9日前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七条: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组织质检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若甲方对装修的质量有异议,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友好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报查实后均按违约论处;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乙方使用材料所提供的质保期为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凡是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万元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支付人民币伍万元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支付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给对方,同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有关装修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1、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2、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
  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
  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灯管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方法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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