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合同 推荐度: 转包合同 推荐度: 充电桩安装转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转包合同 推荐度: 土地转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转包合同范文汇总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包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转包合同篇1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3。其他。。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年增加元。 2。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转包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圩游客接待中心 2。工程地点:大圩镇 3。承包范围:铝合金门窗工程大圩游客接待中心大楼 4。承包方式:施工图以内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总价 门窗计价以实际安装尺寸为准,单价元,不含纱窗。如有钢化玻璃增加单价元,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安装尺寸为准计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1。铝合金门窗按国家行业标准JGT14020xx执行,也按图纸内容标准执行。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铝合金门窗型材采用优质品牌,推拉为“85”平开为“55”系列。颜色按甲方指定。 2。乙方施工使用的中、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垂直运输设备,排栏脚手架等由甲方负责安排。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2。实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为乙方提供临时仓库。 3。委派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程款及结清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合同约定的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支出计划及相关文件,及时送交甲方及有关单位。 3。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确保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委托技术主管,处理塑钢门窗安装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工期应按甲方施工主管理人员安排。 第七条安全生产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乙方必须提供所有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便于甲方对现场所有工人购买保险。 2。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出和核算 门窗框上墙时支付总工程款,门窗扇安装完毕后支付至总工程款,交付验收使用时支付至总工程款,剩余总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费用。 3。经乙方同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可以请第三方代为保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违约、争议 1。合同双方的任何乙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非经甲方许可工期不得顺延。 2。合同履行中任何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甲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出合同价款3违约金。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所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效,在本合同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委托代表:开户银行:联系电话:银行帐号:日期:联系电话: 日期: 转包合同篇3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转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工程项目全部一次性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设独立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乙方执行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转包成功前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业主方协商修订。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业主方所交保证金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由乙方承担。签定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十个工作日内再交柒拾万元(700000。00元)。 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后由业主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如业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证金,由甲方先垫付此保证金给乙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前期投资建设的板房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单据,乙方另行计价给甲方。 3、乙方进场后一月内交管理费(税后)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给甲方。 4、甲方在业主方承包的单价按04定额上浮5,甲方转包给乙方按04定额上浮3,其中2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业主方支付进度款中按比例付给甲方。 5、甲方原挂靠兴义市天寿建筑公司,管理费为总承包费的1,转包成功后由乙方继续履行此义务。 三、税费和保险费 工程已全部转给乙方,应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和各种保险费,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层、地面主体结构四层梁、板、砼、浇、筑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工程进度款的60付给乙方,时间为次月5日前。 2、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80进度款。可转帐或现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汇票到银行其它的票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10个工作日内。 3、每次拔进度款,付帐后七日内乙方开据相应的金额发票给甲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6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达到结算的总价的97,保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期满3月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六枝成立四川荣慧建筑支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交纳各种税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给甲方的叁拾万元(300000。00)定金,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如甲方违约,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进场后如乙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按工程的破方结算。 3、乙方建设工程投资到位,且按时保质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条第1、2款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乙方。 七、本协议不完善的事宜,甲乙双方另外补充条款,完成合同的真实性、更加便于合作。 八、信息费按甲乙双方承诺支付。 九、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转包合同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托展甲方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委托乙方代理的范围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详细的销售价格表为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范围、内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范围及内容: 1)、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分销代理本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如项目楼书,销讲资料,宣传单页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3、甲方应将该项目的价格明细表提交给乙方,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将工作中需告知乙方的主要情况告知乙方,并安排专职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 5、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6、在委托期内,甲方免费提供广告宣传物料。 7、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分销代理费。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组织销售队伍。 2、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乙方在分销渠道销售活动中,应当维护和提升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 5、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 6、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客户即时进行统计,若甲方欺骗或隐瞒乙方已成交客户与回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五、分销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明确双方合作业绩归属问题。 甲方在客户到访时签署《客户到访确认单》,待乙方客户成交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客户购房确认单》,双方凭《客户购房确认单》结算乙方代理佣金。 六、分销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1、代理佣金标准为客户实际支付总金额的计提。 乙方开户行乙方银行卡号2、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全额房款以及其他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相关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其它责任。 2、甲方逾期支付分销代理佣金超过10天,应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应付分销代理佣金总金额的1。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间,若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讨论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转包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江县康复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开江县普安镇九十坎社区。 3、工程量: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量(发生工程量变更时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 4、分包工种和方式:应做的全部,实行包工不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2、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3、工程总时间:110天 第三条、清单单价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装修质量按装修行业标准执。 2、所有阴阳角的验收标准为横平竖直。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程的施工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协调装饰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约后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2、按工期、按质量如期完成工程。 3、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 4、工程交付时对室内外的材料、垃圾要清扫干净。 第六条、文明施工 1、施工材料整齐堆放。 2、保持现场卫生。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施工法则施工,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医疗费在30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3000以上超出部分乙方承担30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现场确认的意见,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为依据。 2、隐蔽工程施工,需由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7天内进行签字确认。 4、如质量不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补建或返修补充后再验收,知道符合要求为止。 5、最后验收为合格竣工期。 第九条、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工程延期责任 1、工期按期竣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惩。 2、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罚乙方每天300元。 3、罚金在竣工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 1、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款的95,余款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对员工的付款须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各掌控。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材料的使用做到合理使用原材料,损耗不得超过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保证为元整,无利息)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若甲方违约将无条件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 一、甲方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工具,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达不到合约质量标准的,乙方支付甲方同等工程量价款3的违约金,并负责免费返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施工明细及验收记录表做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转包合同篇6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4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据3。2、3。3、3。4、3。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工程师的权力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现场管理代表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报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转包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订立日期:年月日 劳务队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内部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承包工程、地点和承包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劳务内容: 二、劳务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2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劳务报酬 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暂定价) 依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单价。 1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即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即 3工作量及单价可附表执行。 四、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依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劳务报酬。 1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提供进场作业劳务人数并由项目部确认。 2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上报已完成工作量并由项目部核实确认。 按上述方式确认后,还需附每月劳务人员出勤记录。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确认的工时及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经项目部质量、安全、预算等相关人员复核后,甲方按支付乙方,乙方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制作本承包作业所属劳务工人工资表,由甲方监督承包人或委托项目部代为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2、工程变更调整 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变更部分必须于当月经总包方负责人及预算员核准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后同期调整,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的,造成任何损失劳务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未支付的余款及风险保证金待乙方承包任务完成后,经项目部、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综合治理等因素,并核实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应费用后,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支付。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按工程合同标准执行 1。乙方为承包劳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所施工工程质量执行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部的要求。 2。乙方施工完毕,项目部对施工成果组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但项目部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项目部相关损失。 七、安全施工与综合治理 乙方为承包劳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考核规定》(附件1)。确保劳务作业队无刑事、治安案件、无计划外生育现象,确保队内和谐稳定; 八、承包风险处理 1乙方承包的施工任务必须按项目部即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方(以下简称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完成。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项目部需求,经项目部向甲方提出解除《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后,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自动解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若发现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项目部可直接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和项目部共同确认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保障乙方劳务队人员工资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不得延期、拖欠员工工资。 4。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电话、住址、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保证联系及沟通渠道畅通,如果牵扯到部分事项未明确时,难以联系到对方的,由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须按本承包协议劳务报酬的15交纳风险保证金(见附件2)。如乙方未预交风险保证金,甲方可从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中提取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工资。 6。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作业队管理规定》(附件2)。在乙方发生劳务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工人工资等经济纠纷时,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及保证金中扣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予以赔付,结算后如有剩余的,退还乙方,不足扣除的,由乙方补缴。 转包合同篇8 转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将个人承包经营的鱼塘转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该鱼塘(1)位于面积亩,四周围堰,西邻东邻南邻北邻。鱼塘(2)位于面积亩,四周围堰,西邻东邻南邻北邻。鱼塘(3)位于面积亩,四周围堰,西邻东邻南邻北邻。鱼塘(4)位于面积亩,四周围堰,西邻东邻南邻北邻。 2、甲方将其所有签订承包合同一并转包给乙方期限为永久,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直接跟合同中的经协商可以续延,转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转包费及其他费用乙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为现金人民币 4、现有鱼塘由甲方清塘后,交付乙方,乙方自行投资放养,自合同签订之后,水面养殖收益归乙方。迁国家征用土地,合同可以解除,水面陪偿款归乙方。 5、上述协议双方签字后并经甲方村委会同意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一份、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转包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