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工程机械租赁协议 推荐度: 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机械租赁合同汇总〔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械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机械租赁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租赁甲方塔式起重机从年月日起计费,在地点,工地内使用: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产权号:。 2、租赁方式(裸机):月租金(人民币):元;税率按12另加。 3、塔吊独立高度米,安装费用元(为16吨汽吊价增大费由乙方支付)。 4、按规定安装扶着架道,每道扶着架安装费用(附着预埋均由乙方承担)元。塔吊超过米,每增加一节费用为元,检测费甲方自理。 6、基础施工由乙方负责按图纸施工(确保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求),乙方负责确定塔机安装方向(和拆卸方向),并确保塔机能顺利拆卸;地脚螺栓套费用元,由乙方负责。 7、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塔吊进场前五日内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元,及地脚螺栓款元,维修保养费用800元月 8、塔吊进入现场后,乙方负责看管吊车,如有零部件丢失,损坏,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9、塔吊安装完毕后,自动计入台班,乙方预付甲方一个月的租金元,并且乙方在以后提前五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违约,甲方有权执行停用或转租,停机期间台班费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装及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具备安装拆除的现场条件,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即吊钩以下部分)由乙方乙方负责。设备自身安全由甲方负责(即吊钩以上部分)。 11、施工季节(包括雷,雨,风等自然天气)停工,租赁费照收。 12、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由乙方配备,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机享有与工地管理员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担塔吊的日常修理(乙方依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损坏)费用,为了不影响购买零部件的时间进程,此种费用可先由乙方垫款购买,经双方确认同意后,该费用从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扣除。(如超出月租金金额,可依价从最后几个月的租金内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甲方租赁及乙方责任内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质量,安装维修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负责(塔机经检测合格后设备主吊钢丝绳损坏由乙方负责)。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载、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6、租赁期间塔吊自然损坏,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应在4小时内赶到工地进行检测修,修理费有甲方负责。若延时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1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如有异议,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慈溪永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现因承租方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大型施工机械,安装高度米,安装地点 二、租赁期限,从预计租赁使用至。 三、租赁费结算 1、机械进、退场费由承租方负责。 2、凡出租方提供的脚具吊、铲车、人员等费用(简称拆装费),应向承租方收取金额元。 3、超出标准 4、租金及付款方式:每月收取租金为元整,出租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承租方商量支付上月租金。 5、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预付元,作为履行本合同定金。 6、上级机关或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塔吊,资料有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四、租金的发票由出租方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五、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有按月收取租赁费用的权利及调度权。 2、承租方在设备正常情况下,有安排机械人员作业的权利。 3、承租方应按期向出租方支付机械租赁费及操作工的工资。 六、其他的约定: 1、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按时完成基础及机械附墙铁件的预埋,并提供基础砼试压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便出租方实施安装及塔机验收。 2、自签订合同日起在日内起进行安装,超过日不进行安装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承租方应为出租方进场安装,拆卸机械提供方便,承租方应按要求对作业场地道路进行清理、修理、对妨碍拆装、作业的机械物应予拆除。 4、出租方配备二名操作人员,承租方应为出租方的操作人员安排食宿,并为租赁设备提供合格、匹配的润滑油,租赁机械在维修期间,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费用损失。机械出现较大故障,出租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如超过48小时扣除修理期内的租金。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行安排超负荷作业而造成的机械或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3 甲方: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机范围及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孔任务、 二、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2、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与业主、总包、设计及监理的。关系; 3、协助解决工人住宿、 三、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钻孔;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施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孔按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该单价不含税,乙方只向甲方开具收据、成孔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钻孔穿导墙和旧桩基础时,给予补偿,补偿原则为: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其补偿金额的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全部钻机进场开钻后,甲方按每台钻机壹万元支付预付款、 3、锚杆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再按乙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70,但此时应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尾款在六个月内结清、 5、乙方不负责施工用的水、电费用,但水、电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清款项之日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4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以日租方式租用甲方下列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单价等详见附表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日租单价操作手姓名及联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期限:乙方根据实际临时租赁、 2、租金计算:乙方根据双方书面签认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3、税金:租费价不含税金、 三、租赁设备的进出场验收 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加满油,退场由乙方负责加满;若甲方未加满,乙方负责加满,并按加油量及费用加计10的管理费在甲方租费中扣除、 四、运输、使用、维修、保养、燃油费用 1、机械进出场费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负责设备进出场安全、 2、乙方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转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养、操作手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况良好的设备,外观整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2、每台设备配备一名具有操作资格证、技术水平达到中级以上、身体健康的操作手、严禁派遣学员、学徒上机,一旦发现,乙方有权按200元次在租费结算时扣除、 3、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必须服从乙方统一管理,遵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保证随叫随到,按要求填写乙方提供的《设备运转记录单》并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规及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从乙方指挥,违章操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手或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第三方损失〕、 4、甲方设备应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派人负责看守;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看护,并保证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业安全、 2、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租费,租赁结束后不得滞留甲方设备、 七、违约责任 1、租赁设备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应向乙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设备,应向甲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约定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署了《劳务分包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此机械、设备包括配套的随机操作人员)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概况(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为:完成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桩基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截止到第一条项下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本合同第二条中租赁机械、设备(包括随机操作人员的全部费用)的租金、操作人员工资,机械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油料、配件费等租赁机械设备及其进场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价款内,此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机械进出场 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其运输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机械、设备全部进场,逾期应按元天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满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依据《劳务分包协议书》没收甲方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交接与验收 鉴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第一条项下项目的劳务承包人且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将由甲方直接使用并用于该工程施工,故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无需由甲方移交乙方,而由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直接将机械、设备及随机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即可。 第七条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并承担费用。操作、维护方应按国家、行业对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并需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相关费用由操作维护方承担。 1。甲方权责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乙方及其上级规定提供出租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等乙方所需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并按照前述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安全施工,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行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维修不及时导致甲方按《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前述的维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4)甲方派出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和调配,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看护工作,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相关责任。 (6)甲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的保险。 (7)租赁机械设备随机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尽管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进场,但若乙方认为这些施工机械设备仍不足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增派施工机械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应立即按乙方要求执行、落实好乙方指示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9)已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调离施工现场时必须经乙方书面批准方可退场。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劳务分包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在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机械设备并赔偿乙方损失。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设备达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甲方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中的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乙方并有权就造成的一切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有其他明确规定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设备转租、抵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 。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月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时(只限制在乙方已投入工程,但工程需要增延长期期限时);乙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时(只限制在乙方投入新项目情况时); 1)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市场价格变化外,不得提出异议的,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乙方应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给予甲方提供筹措设备的时间,并通知日起12个工作日后签订延长合同。 3、如租赁期未满,乙方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付租金给甲方。 4。如租赁期未满,因甲方提前中止合同而导致的乙方所有损失费由甲方全全负责。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机械名称:挖掘机,每台租金人民币元月,在合同期内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在合同期外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天工作时间为小时天,每月工作时数为元小时计算。 2。支付期限:以足月月结方式进行结算、足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实际运输路程计算。 第六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机械型号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乙方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挖掘机所需使用的挖斗及附属配件由乙方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4。每延长合同时,甲方应乙方的陪同下对挖掘机进行全方位检查。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2名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甲方人员操作引起的设备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起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由甲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2名的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丢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6)甲方挖掘机工作所需的柴油由乙方负责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共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至年12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按月计算租金,当月25日甲方凭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结算单,并开具有效发票,乙方按发票金额进行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在租赁期间甲方租凭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赔偿。 2、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装载机、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平板振捣器、氧气乙炔焊、塔式起重机、移动式柴油空压机、砂浆搅拌机、交流电焊机、钢筋切割机等,具体数量详见租赁清单。 3、租凭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4、施工地点: 5、财务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及单价:见租赁设备表。 (2)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6、有关约定: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凭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负责。 (3)设备租凭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甲方负责。 7、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9、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10、本合同经双手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 1、混凝土泵车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2、混凝土拖泵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3、混凝土搅拌车 规格型号: 车辆要求: 二、工作时间约定: 所有机械必须保证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时间,3天维修检查时间,若维修时间每超一天,则租金扣一天(按27天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配备车辆驾驶员,并承担相应工资、生活费用等其它费用。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保险赔偿金及为甲方赔偿)。 4、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5、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主油供应,并且承担操作员的住宿。 6、乙方车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施工条件。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违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期及费用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年,从车辆进场签收开始计算租金。(车辆进场时间为:日)。 2、结算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租金结算,次月号前甲方一次性将此笔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所有车辆当年退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进出场费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技术安全要求 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 出租方(盖单位章):承租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机械租赁合同11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署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台挖掘机。 二、本设备仅用于。 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为设备提供名操作人员,乙方负责食宿。 五、设备租赁费按吨计算(元吨),由乙方根据运营方每月工作统计签字(盖章)后生效。月末统一结算。 六、每次设备进场及进场费用均由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定金人民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机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定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日每节租金元,台共计月租。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自设备领取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3、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赁期限结束且设备退场后无息返还,如有拖欠租金、设备损毁等情形,相关费用可在定金返还时一并扣除。 五、进、退场费用 塔吊设备场外运输、安拆工作由甲方负责联系,乙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双方签署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配合乙方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知会乙方做好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报送工作,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6、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7、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日应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日应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日的; (3)甲方其他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合同签订地: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机械名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处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租赁费的70,余款待塔吊报停后年底付清。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1、使用地点: 2、项目名称:项目 3、工作内容:垂直水平运输 第三条租赁期限 暂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开报停单》为准)。 第四条租金计算 1、自安装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工程机械租金期满,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后次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2、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时,甲方应安排合理的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每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超过20小时的部分,甲方可扣减相应的租金。乙方在机械工作间隙期或待工期间所做维护保养,不计算在维修时间内。 第五条进出场费用 租金机械进出场费及检测备案费用:附着在层建筑物的塔吊为该塔吊一个月的租金,附着在层建筑物的塔吊为35000元,附着在层建筑物的塔吊为45000元。 第六条定金和其他费用 1、机械操作和维修人员在工地吃住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机械交接与验收 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时,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法律法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安装调试、检测合格之日视为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 第八条操作、维护与管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等上岗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或市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2、塔吊指挥由甲方负责安排。 3、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四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六小时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 4、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受乙方交付的机械。 5、应当为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应向乙方赔偿。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设施进行变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不得提供淘汰、报废、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机械。 4、应当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的,乙方应当提供或办理备案手续。 5、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6、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7、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租赁机械收到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机械转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机械日租金300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4页,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市 甲方须保证25汽车吊安拆条件,其他约定:高出部分由甲方承担;租赁费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税金由甲方春节报停不超过45天;塔吊预埋件每台三千元,如甲方挖出归还乙方不收费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 (见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月,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5、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视租赁物情况选择填写) 2。1起重设备 2。2其他设备 第三条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安拆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拆)。 3。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第四条租赁期限 暂定年日起至年月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地方安检站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因工程需要承租方欲延长计划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5。1租金单价为固定价格,包含了税金、维护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租金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如租赁物为起重设备,设备进出场费用共计元,包含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出场运输等费用。如为塔吊,且塔吊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所使用吊装设备超过25吨位,另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为:。 5。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主要适用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5。4租金计算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 1。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3。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5。5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设备报停待拆停用期间,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第六条价款结算及支付(请视租赁物情况选择适用条款,并删除不适用条款) 6。1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x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后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剩余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后日内支付。 6。2进出场费用支付: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出租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发票后天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结算额同时支付。 6。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随同当期租金一起支付。 6。6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7。1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的设备,双方应就交付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成色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7。2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为保障施工安全,设备的全部螺栓应保证使用国标高强螺栓,塔式起重机附墙框应为原厂生产,附墙杆件要有加工图纸和形钢材质证明。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 7。3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报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设备日期。 7。4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5承租方退租时,双方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八条出租方义务 8。1出租方在现场的管理活动需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出租方除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外,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出租方因上述工作不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3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 8。4出租方应该派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8。5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8。6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7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如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时,则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8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8。9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按月收集整理所出租设备的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8。10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确认同意的安装、拆卸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2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9。3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9。4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9。5租赁设备如由承租方负责操作,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作业。出租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9。6承租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出租方整改,同时按承租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方开具安全罚单(即安全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逾期超日,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10。3。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以及配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承租方书面告知仍不能在规定时间更换的,出租方按延误的天数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其他相关损失。延误时间超过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原因设备停工的,停工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逾期承租方除按逾期天数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其他损失。停工超过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已发生租金10的违约金。 10。5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10。6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未提交检查维护记录的,则承担元次的违约金,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承租方有权扣留发生事故当月的租金作为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双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1。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份,其中承租人份,出租人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机贰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厦工程作垂直和水平运输之用。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贰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每台月(每台15000元月)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伍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