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右玉县律师应城市律师甘洛县律师右玉县律师长子县律师黄石律师天等县律师 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安全事故也是时有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是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进行了详细划分,安全事故管理条例对于安全事故等级处理方式方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措施,但是难免有会有不同程度的事故发生。感兴趣的可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二、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主要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个别情况下会用到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各类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安全事故类别 1、火灾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地质灾害事故 8、病险水库事故 9、其他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入亡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我区境内发生机毁人亡事故 (3)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50人以 上的事故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5)一次性造成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特大安全事故 (1)水运、矿山、水利、电力等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 49人的事故 (2)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性死亡1029人的事故 (3)一次性造成60人以l10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4)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9人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2人的事故 5、轻(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重)伤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同,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区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处置情况续报市安全监督部门(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2、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区政府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并做好事故继报工作(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及时报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4、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对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应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事故调查组、医疗组、善后组、现场施救组组成。 社会中各类各行业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有大有小。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等级不同,对于事故处理的应急手段也是不同的,安全事故等级处理方法在安全事故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的内容进行实际的分类处理即可,但是事故发生的时候救人是第一位。 延伸阅读: 食品安全事故有哪些解决对策 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是否有效?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步骤